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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_第六章

严歌苓
总共15章(已完结

芳华 精彩片段:

第六章

这倒让刘峰吃了一惊。其实组织上通过林丁丁的转正申请并不像丁丁想的那么理所当然。那时候,在我们那伙人里,业务优秀并不给政治进步加分,往往还减分。本分的事做不好没关系,跳群舞溜个边,唱大合唱充个数,都毫不影响你入团入党,只要做忙够了本分之外的事,扫院子喂猪冲厕所,或者“偷偷”把别人的衣服洗干净,“偷偷”给别人的困难老家寄钱,做足这类本分外的事,你就别担心了,你自会出现在组织的视野里,在那视野里越来越近,最后成为特写,定格。丁丁进入组织的视野,不是由于她那音色独特的歌声和她对自己歌声的当真,每天上声乐课以图不断完善这歌声,而是因为她天生自带三分病,她活着什么也别干就已经是“轻伤不下火线”。她不是胃气痛就是浑身过敏,再不就是没来由地发低烧,她的那双脚也长得好,一走路就打满血泡。我们急行军夜行军千百里走下来脚掌光溜无恙,她一只脚就能打出十多个血泡。我总也忘不了女兵们在行军后脱下鞋时的失望——怎么就有这么不争气的脚掌,也不比林丁丁少行军一步啊,却是一个泡也打不起来!林丁丁的脚在众目睽睽下被卫生员抱在膝头,一针针地穿刺,直至血水横流,十多个血泡上扎着引流用的头发,简直是一对人肉仙人掌。此时丁丁总是对人们摆着软绵绵的手:“不要看我,不要看呀!”人群却包围不散,尤其男兵们,嘴里还不时地咝咝吸气,似乎丁丁已经局部地牺牲了,局部地做了烈士,他们追悼局部的丁丁。

后来我们知道,刘峰为了丁丁转正,还是做了些工作的。有些党员说她过分追求个人成功,刘峰反驳说,大学都开始招生了,都有人报考硕士博士了,光红不专的人以后没的混了,党难道不需要一点儿长本事的人?

在这间关门闭户的舞美车间里,刘峰对丁丁说,她入党了,他从此就放心了。丁丁奇怪地看着他。放什么心?“放心”从哪儿说起?

“我一直在等你。就是想等你入了党再跟你提。怕影响你进步。”

刘峰老老实实地表白,一双眼睛亮起一层水光。他的泪是因为想到自己几年的等待;那等待有多么苦,只有他自己知道。刘峰已经说得够白了,丁丁却还糊涂着,问他:“等我?等我干什么呀?”

“就等像咱现在这样啊。”

“这样怎么了?”丁丁偏了一下脸。

刘峰觉得丁丁此刻简直可爱死了,这么无邪无辜,用当下话来说,她是真“萌”。

“小林,我一直都喜欢你。”

小林是刘峰一直对丁丁的称呼,年轻党组干部跟群众谈话,称呼是革命队伍里的。

林丁丁听了这句话,还抱有侥幸,喜欢她的人很多,男的女的多的是,到军区军人服务社买牙膏,都会碰上几个中学生,告诉她他们喜欢她,喜欢她的歌。

刘峰走错的一步,是坐在了那个庞大沙发的扶手上。这是他为下一步准备的:伸出臂膀去搂他的小林。可就在他落座的刹那,丁丁跳了起来,大受惊吓地看着他:“你要干什么?!”

刘峰一下子乱了。他跟着站起身,扑了一步,把丁丁扑在怀里。

丁丁的挣扎很轻微的,但男人知道好女人在这种时刻都会半推半就一下。

作品简介:

上世纪七十年代,一些有文艺才能的少年男女从大江南北挑选出来,进入某部队文工团,担负军队文艺宣传的特殊使命。

郝淑雯、林丁丁、何小曼、萧穗子在这个团队里朝夕相处,她们才艺不同、性情各异,碰撞出不乏黑色幽默的情境。严格的军纪和单调的训练中,青春以独有的姿态绽放芳华。

小说用四十余年的跨度,展开她们命运的流转变迁,是为了讲述男兵刘峰的谦卑、平凡及背后值得永远探究的意义。

从军经历伴随了严歌苓整个的青春年华。当她后来成为了一个作家,这段经历成了她取之不竭的创作源泉。《一个女兵的悄悄话》《雌性的草地》《灰舞鞋》《白麻雀》《爱犬颗勒》,都以部队生活为题材,但多是以一个作家的客观视角来为那个时代的军人塑像。而她*创作的长篇小说《芳华》则具有浓厚的个人自传色彩,是以*人称描写她当年亲历的部队文工团生活:隐藏在西南部都城的一座旧红楼里、某部队文工团的内景中发生的军版“才子佳人”的故事。

《芳华》涵盖了严歌苓的青春与成长期,她在四十余年后回望这段经历,笔端蕴含了饱满的情感。青春荷尔蒙冲动下的少男少女的懵懂激情,由激情犯下的过错,由过错生出的懊悔,还有那个特殊的时代背景,种种,构成了《芳华》对一段历史、一群人以及潮流更替、境遇变迁的复杂感怀。今天的作者严歌苓与当时的小女兵萧穗子在作品里构成了理性与感性的对话关系,重新呈现了当时年代里青春的混沌、感性与蒙昧。生命的恣肆与人性的层次以及时代的的特征构成了《芳华》繁复的调性,它向读者打开了多层面的认识路径。

作者:严歌苓

标签:严歌苓芳华当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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