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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_第七章 3

毛姆
总共57章(已完结

刀锋 精彩片段:

第七章

3

几天后,我动身前往英国,本来打算直接过去,但发生这些事后,我特别想见见伊莎贝尔,于是决定在巴黎停留一天。我拍了电报给她,询问能否傍晚过去吃晚餐。我一到旅馆便收到她的留言,她和格雷晚上有饭局,但欢迎我五点半左右来,因为她得先去试穿衣服。

当天颇有寒意,大雨下下停停,我猜想格雷应该没去摩特枫丹打高尔夫。这下有些麻烦,因我想单独见伊莎贝尔。但到公寓时,伊莎贝尔一见我就说格雷到俱乐部打桥牌去了。

“我叫他如果要见你,就别太晚回来,不过我们九点钟才吃晚餐,所以九点半左右到就好,有足够的时间好好聊聊。我有好多事要跟你说呢。”

他们已把公寓转租出去,艾略特的藏画也将于两周内拍卖。届时他们会出席参加,目前准备搬到里兹饭店。之后,他们就搭船回国。伊莎贝尔打算把收藏全卖掉,只留艾略特在昂蒂布的近代画。这些画她虽不大喜欢,但认为以后挂在家里有助抬高身价,想来也确实如此。

“可惜啊,艾略特舅舅实在跟不上时代,都是些毕加索、马蒂斯、雷诺阿的作品。当然还是很好的收藏啦,但是恐怕过时了点。”

“要是我的话,就不会介意。再过几年,新一代画家又会出头,毕加索和马蒂斯跟那些印象派画家相比,也就不怎么过时了。”

格雷未来的工作也差不多谈妥了,如今有伊莎贝尔提供的资金,他即将进入一家新兴企业担任副总,由于业务与石油有关,因此他们打算搬到达拉斯。

“我们首先得找到适合的房子。我希望有漂亮的花园,格雷下班回来就有地方闲逛,而且客厅一定要宽敞,才可以招待客人。”

“你为什么不把艾略特的家具带回去呢?”

“我觉得不太适合,我想要全套的现代家具,搭配一些墨西哥风格,这样才有情调。我一到纽约,就会去打听哪个装潢商最有名气。”

用人安东端了盘子进来,上头摆着许多酒瓶。伊莎贝尔向来圆滑得很,深知十个男人中有九个都自认比女人会调鸡尾酒(倒也没错),便叫我调上两杯。我倒了些琴酒和法国干苦艾,再掺上少许的苦艾酒。就靠这点苦艾酒,原本平淡无奇的马丁尼变得美味香醇,不亚于奥林匹斯山诸神的琼浆玉液(私以为味道大概像可口可乐)。我把酒杯递给伊莎贝尔时,注意到桌上有本书。

“哇,这是拉里写的书呢。”我说。

“是啊,早上寄到的,但我太忙了,一堆事要做,先是到外头吃午餐,下午又去莫里诺时装店,不晓得哪时才有空翻翻。”

作品简介:

★全新译本,专文导读

★“最会讲故事的作家”“整个英语世界最畅销的作家之一”毛姆长篇代表作

★毛姆唯一一部以自己的真名命名叙事者的长篇小说,美国出版首月狂销50万册

★两度被改编成电影,获得奥斯卡最佳影片等多项提名,勇夺最佳女配角奖

★一本我们在20岁,30岁,40岁都 应 该用心去读的书

本书是毛姆四大长篇小说代表作中最后一部,小说初稿完成后,他说:“写这本书带给我极大的乐趣。我才不管其他人觉得这本书是好是坏。我终于可以一吐为快,对我而言,这才是最重要的。”《刀锋》出版首月,就在美国狂销五十万册,两度被改编电影,入围奥斯卡最佳影片等多项提名,并勇夺最佳女配角奖。

本书背景设于两次世界大战期间(1919年至20世纪40年代),小说主人公拉里一战时服役于空军,曾在浩瀚无垠的天空中高飞,想要“远远超越世俗的权力和荣誉”,战友之死让他惊觉生命之无奈与不可超越。退伍后,拉里不上大学,不结婚,也不愿就业,抛下亲友,到欧洲游历,最后远赴印度,在一位象神大师的静修院受到启发,顿悟了生命的真义。

本书是毛姆唯一以自己真名作为叙事者的长篇小说。书中人物虽都“另取其名”,内容却“毫无虚构”,都是源自毛姆与友人的亲身经历。

作者:毛姆

翻译:林步升

标签:毛姆刀锋英国外国文学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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