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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_译者序

毛姆
总共57章(已完结

刀锋 精彩片段:

译者序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

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迪托—奥义书》

译者序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英国现代著名小说家和剧作家,一八七四年一月生于巴黎英国大使馆。他的父亲劳伯特?奥蒙得?毛姆,当时在驻法英国大使馆任法律事务官。毛姆生下时,他父亲已有三个儿子,他是家庭中最小的成员。他八岁丧母,十岁丧父,因家中无人照顾,被送往坎特依叔父处居住。在他渡过英吉利海峡,第一次登上祖国的土地时,他简直不会讲什么英语。由于这个缘故,法语和法国文化一直影响着他。一八九七年,他因染上肺疾,被送往法国南方里维埃拉疗养,开始接触法国文学,特别是莫泊桑的作品。一八九一年,他去德国海德尔堡住了九个月,在大学里听过古谱?费希尔讲授叔本华的哲学和文学课;一八九二年,在伦敦圣托马斯医院学医;学医期间,曾赴伦敦兰贝斯贫民窟当了三个星期的助产士;这段经历使他动了写作的念头。一八九七年,他医科毕业,同时出版了他的第一部小说《兰贝斯的莉莎》。这部写贫民窟女子莉莎悲剧性结局的小说受到批评界的重视,特别是文坛耆宿艾德蒙?戈斯[注]的赞扬,使毛姆决心放弃行医,从事文学创作。

他听了安德鲁?郎格[注]的错误劝告,为写历史小说而游历西班牙和意大利,但是,这期间写的小说和短篇很少成功。一九○三年回国后,他的剧本《正直的人》被戏剧学会搬上舞台,但并未引起重视。直到一九○七年,他的剧本才以《弗莱德理夫人》上演,首次获得成功;一九○八年,他竟有四部剧本同时在伦敦西城的剧院上演;伦敦的滑稽杂志《笨气》还为此登载了一幅漫画,画着莎士比亚看了墙上满贴着毛姆剧本上演的海报,带有恐惧的表情咬着拇指头。人们很容易会设想,经过这次意外成功,毛姆当会象肖伯纳一样以剧本写作为终生事业,但是,不然,他并没有放弃写小说的企图,而且在他的小说获得成功并在经济上使他得到生活保障之后,他于一九三三年反而放弃了剧本写作;然而,他不但从不反对自己的小说和短篇小说搬上银幕,而且还从中襄助。关于这一点,我们只能试行作这样的解释:一部小说或电影的成功取决于广大的读者或观众;评论家的毁誉可以起一点影响,但是,群众仍旧是决定性的。一个剧本的成功常要看上演时的卖座率,特别是第一晚演出后的舆论反映,而伦敦西城那些剧院的“第一晚”观众,也就是伦敦上流社会的交际界人士,一个剧本的生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操在这类人的手里。毛姆的后半生,特别是在里维埃拉购买了一幢豪华住宅之后,虽则招待不少英国上层人士,甚至皇亲国戚,但对欧洲的上流交际界人士却有他的看法。他在《刀锋》中介绍醉心于欧洲交际社会生活的美国人艾略特?谈波登时,有这一段话:……以艾略特的机伶,决不会看不出那些应他邀请的人多只是混他一顿吃喝,有些是没脑子的,有些毫不足道。那些响亮的头衔引得他眼花缭乱,看不见一点他们的缺点。……这一切,归根结底,实起于一种狂热的浪漫思想;这使他在那些庸碌的小小法国公爵身上见到当年跟随圣路易到圣地去的十字军战士,在装腔作势、猎猎狐狸的英国伯爵身上见到他们在金锦原侍奉亨利八世的祖先。

这一段话不妨说也代表了毛姆对这些上流社交人士的看法。他放弃戏剧的写作等于是对这些上流交际界的蔑视。

一九一五年,毛姆的自传性小说《尘网》出版。一个在战争期间和他同住一卧室的达斯蒙德曾经亲眼看见毛姆审阅这部小说的校样;他把这部小说列为与班内特的《老妇故事》,海明威的《永别了,武器》,威尔斯的《吉普斯》同样经得起时间淘汰的现实主义小说;这个评价,除掉《永别了,武器》在时代上稍晚,不应列入外,对《尘网》是适当的,而且也为后来的许多评论家所承认。但是,后来竟有人认为《尘网》是毛姆唯一能在文学史上占一席地的小说,这就不对了。《尘网》虽然是在一次大战的第二年出版,但仍属于英国爱德华时代文学;它的构思是在一次大战前,但是,便在它问世的一九一五年,欧洲人对这次大战的认识和后来的认识是有很大的不同的。当时,英国人对战争的艰苦性大概认为与南非波尔战争差不多,不会动摇大英帝国的基础;法国尽管在作战开头时失利,但毕竟顶住了,绝不会料到这次战争对欧洲文明产生那样深远的影响。《尘网》是一部杰出小说,但不应视为毛姆的唯一代表作。毛姆应属于两次大战期间的代表作家,虽则他和海明威所代表的“迷惘的一代”有所不同。

毛姆一生最喜欢游历。从他接受安德鲁?郎格的错误劝告开始,这个爱好一直持续到晚年,对他的写作生涯产生了无法估计的影响。在二十年代,他曾经漫游南海群岛,并在塔希提岛发现印象派画家高更画的窗板,回欧洲后便写了以高更为主角的《月亮和六便士》。他继续游历远东、美国、欧洲、北非等地,写的短篇小说、小说和游记都广受欢迎。二十年代末,他与结婚十年的妻子西里?威尔康姆离婚。

一九二八年,在法国里维埃拉的法拉特角买下一幢曾属于比利时国王的别墅,继续写作。《寻欢作乐》以托马斯?哈代为蓝本,是他始终最喜爱的一部小说,但书中的主角却是一个随便与人发生关系的女子露西。我个人觉得它并不是一部成功的小说,但是,它的矛头所指,却是英国的那种清教徒的道德观。他对露西毫无指摘,但对书中那个预备为哈代写传的小说家(后来他承认是指与他同时的英国小说家休?沃波尔[注])的讽刺,文笔却极为犀利。在书中,他还离开主题,和另一个小说家伊夫林?沃[注]争论用第一人称写小说的问题。沃认为用第一人称写小说是可鄙的,毛姆则认为人年事愈长,愈觉得对别人的理解不够,因此,只想从个人的角度来写自己所要写的人物。大约余怒未息,就在次年他出版了一部短篇小说集,即以《第一人称》为名。

二次大战爆发后,毛姆由尼斯避难到英国,继而赴美国居住,直到战争结束后才返回里维埃拉的故居。在美国期间,他出版了《刀锋》(一九四四年四月,英国版晚三个月);这是一部杰作,出版后不但受到广大读者欢迎,而且受到弗吉妮亚?伍尔芙夫人[注]那个严峻的批评家的称许。《总结》(一九三八)虽然带有自传性质,但主要是叙述他的相当实事求是但不随流俗的文学见解和人生哲学;这部书应和《一个作家的笔记本》(一九四四)作姊妹篇读。他死时九十一岁,造有一女。

他的戏剧、小说和短篇小说有许多于他在世时都拍成电影;这在当代作家中也是少见的。

由于童年在法国度过,青年时期在法国养过病,中年后又定居法国,并且经常旅行,毛姆可说是一个最没有英国气的英国作家。他的外祖母居孀之后,曾经带领两个女儿——大女儿就是毛姆的母亲——来法国以写小说和儿童文学谋生;毛姆好象不但继承了他外祖母的写作才能,而且继承了她的亲法国倾向。在《寻欢作乐》中,他曾经提到狄福、斯特恩、萨克雷、狄更斯、艾米丽?勃朗特和马塞尔?普鲁斯特这些小说家“在世时那样有名,但是,现在无疑已经被人忘却了”。这里面,除掉最后一个是法国人外,其余的都是英国小说家,而且是英国小说的半壁江山。

他好象特别和狄更斯过不去。在《总结》中他写道,“现实主义是相对的。最现实主义的作家,由于兴趣的引导,常常歪曲自己的人物。他通过自己的眼睛看他们……才气越大,个性越强,他的人生图画越是光怪陆离。有时,我觉得,后代如果要知道今天的世界是什么样子,最好别去看那些独树一帜的作家,而去读那些平庸的作家,因为他们由于平庸,反而能把周围环境描写得更忠实。这些人我不想提他们的名,因为尽管后世肯定会欣赏他们,被标志为平庸总是不称心的事情。不过我觉得应当承认,人们在安东尼?特罗洛普的小说里,比在狄更斯的小说里更能看到真实的人生图画。”然而巴尔扎克、莫泊桑、司汤达对他的影响,他始终没有否认过。

作品简介:

★全新译本,专文导读

★“最会讲故事的作家”“整个英语世界最畅销的作家之一”毛姆长篇代表作

★毛姆唯一一部以自己的真名命名叙事者的长篇小说,美国出版首月狂销50万册

★两度被改编成电影,获得奥斯卡最佳影片等多项提名,勇夺最佳女配角奖

★一本我们在20岁,30岁,40岁都 应 该用心去读的书

本书是毛姆四大长篇小说代表作中最后一部,小说初稿完成后,他说:“写这本书带给我极大的乐趣。我才不管其他人觉得这本书是好是坏。我终于可以一吐为快,对我而言,这才是最重要的。”《刀锋》出版首月,就在美国狂销五十万册,两度被改编电影,入围奥斯卡最佳影片等多项提名,并勇夺最佳女配角奖。

本书背景设于两次世界大战期间(1919年至20世纪40年代),小说主人公拉里一战时服役于空军,曾在浩瀚无垠的天空中高飞,想要“远远超越世俗的权力和荣誉”,战友之死让他惊觉生命之无奈与不可超越。退伍后,拉里不上大学,不结婚,也不愿就业,抛下亲友,到欧洲游历,最后远赴印度,在一位象神大师的静修院受到启发,顿悟了生命的真义。

本书是毛姆唯一以自己真名作为叙事者的长篇小说。书中人物虽都“另取其名”,内容却“毫无虚构”,都是源自毛姆与友人的亲身经历。

作者:毛姆

翻译:林步升

标签:毛姆刀锋英国外国文学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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