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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党和人民考验我们的时候到了!我们是尖刀!冲上去,然后胜利!”

第一个冲出去的是连长,后面则是泱泱一大片。

我瞄准了一下那块有两个美国兵藏身的大石头,但是他们藏得很好,不露头。于是我提起步枪,也冲了上去。赵德树的机枪会盯紧那块石头,我倒是不太担心,赵德树的机枪打的甚至比我的步枪还准。

冲锋的这个时候我有点怀念之前用的三八枪了,那枪虽然已经特别旧,但是却有刺刀。我手上拿着新缴获的大八粒,但是没有刺刀。

怎么说我也是好好练了拼刺刀的,在我冲上去的一瞬间,甚至还有点心里痒痒,想要找个美国兵试试。看我练了半个月的拼刺技术,到底怎么样。

不知不觉中,从当初一个懵懂的小子,我现在觉得自己已经有些融入尖刀连这个集体。我现在也有些好战了!

每一支军队都是有灵魂的,每一个加入这支军队的士兵。要么融入这个灵魂变得同样英勇善战,要么就会被整个集体排斥在外。孬种在哪儿都不受人欢迎。

克服前面的困难,接下来的战斗变得简单。突击小组以冲锋枪和手榴弹,在美军的环形工事前打开缺口,钻了进去,突破外围阵地,直冲敌人阵地的核心地带。

他们只需要一股脑的向前冲,用冲锋枪凶猛的射击当做刀尖,其他的一切事情交给我们第二梯队!

第二梯队的我们冲上去,扩大这个缺口,彻底撕开美国人的防御。我们是尖刀连,我们就像一把尖刀,插入敌人的心脏!第二梯队冲上去,冲在最前面的跟在第一梯队后面变成刀身,冲在后面的负责肃清两侧残存的敌人反抗。

远距离的战斗我们不如美军,毕竟人家的飞机大炮不是摆设。即便是中近距离,敌人的机枪和自动火力,依然是我们最大的阻碍。

但是一旦战斗进行到白刃战的近战阶段,谁在一瞬间能够打出压制性的火力,谁更不要命,谁才能赢!美国人也有冲锋枪,更装备了大量的手枪和霰弹枪,就是为了在近距离的战斗中最大限度的保证士兵能够胜利。

但是,士兵的恐惧,不是武器能够抵消的。每一个参战的生命,都会思考,我是为什么参加战争。中国人是为了保家卫国,可以不惜自己的生命!可是美国兵呢?朝鲜不是太平洋上的岛屿,仁川登陆也不是珍珠港事件。谁会为了这么一场不清不楚的战争,不要命?

在西边的十几个被压制的中国士兵突然冲破防御薄弱的外围阵地,他们身后还有着几十名中国士兵也跟着冲上了高地和周围的美国兵混战、厮杀在一起。

当中国人成群结队从西边撕裂整个美军的防御部署,汤姆才忽然恍然大悟。原来中国人的主攻方向,一直就是西边。南边声势浩大的冲锋还爆破排雷,不过就是为了给自己的部队施加压力。那些冲锋的中国兵必须从他们用生命排出来的狭窄的通道进攻,其实只需要一个班的兵力加上轻机枪就能够挡得住。

但是,战争没有但是!所有人都只注意到了南边!也实在是南边的中国人发起进攻的时间太绝妙,以至于所有人都将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南边。中国人的行动总是要比他们预料的快那么一步,让人应对不暇。

如果美国人在战争前能够仔细的研究他们在朝鲜潜在的敌人,他们就会发现。大多数的中国人不仅会为了捍卫自己的国家利益和民族生存权利而舍生忘死,而且中国人也是很精通兵法的。

尤其是,中国军队基本战术中的一点两面三三制。亦或是,中国古代兵法中讲到的‘以正和,以奇胜’。

不过,中国人的兵法,可能要等到这场战争结束之后,美国人才会去研究。研究一个世界最强大的工业、军事强国,为什么打不赢一个积弱百年的落后国家。但他们可能要研究几十年,甚至更久。

不懂中国人的民族自豪感,就搞不懂支撑中国人为国家和民族而牺牲的精神。而美国,毕竟是一个没有历史的国家。即便是欧洲各国,都会比美国人能够更加理解中国人的民族精神。

看到中国兵已经端着步枪冲上了高地,西边的外围阵地已经失守,中尉排长顶了上去。中尉的表现很是英勇,他用柯尔特手枪打死了三名已经冲进来的中国兵。但随即,中尉就被超过两把冲锋枪打成了筛子,随后尸体被七八枚手榴弹炸成了肉泥。

军官身先士卒是对的,可是那应该是在战斗进行到已经不需要指挥的情况下,亦或是需要军官身先士卒以振奋军心的情况下。

看到中尉的战死,汤姆突然领悟到了这个道理。因为就在中尉战死之后,美军出现了混乱!汤姆第一次觉得,身先士卒有时候,并不是正确的。

汤姆很想大骂,你一个军官在最关键的时候不在后面组织防御、指挥战斗,为什么要冲上去?

失去了军官的指挥,哪怕只是短暂的一会儿,就足以让原本还在苦苦支撑的防御彻底崩溃。

西边的中国人突破外围阵地,出现在了核心阵地附近。如果这个时候美军组织收缩兵力,以核心阵地为依托压制西边小股敌人的进攻,并且组织反冲锋,也许还能多僵持一下。不过中尉排长的战死让整个排都陷入了无指挥的境地,美军不是中国士兵,没有以乱打乱的战斗经验。

所以,当我们出现在美军阵地中心的时候。防御南边正在冲锋的中国军队的美国兵发现,敌人已经出现在他们的身后。

尽管这些敌人的主要目标是核心阵地,但是身后出现敌人对于任何士兵或者军队而言,都会引起动荡和混乱。

短暂的迟疑让南边第一个冲上美军阵地的中国士兵,将刺刀刺入了一个美军士兵的咽喉。

汤姆看到了那个被中国人杀死的战友,那个来自阿肯色州的阿比盖尔。一个小时前,这个和他一样大的战友还在用迷迷糊糊的声音说着:“去他的战争!”但是现在,阿比盖尔正捂着自己的咽喉,厚厚的防寒手套上满是鲜血。阿比盖尔的眼睛中充满了忧伤,还有不甘心。但他的身体已经缓缓滑进单兵坑里,再也看不到。

我冲上了美国人的阵地,那阵地上已经一片狼藉。一个掩体中,两个美国兵正在负隅顽抗。班长用冲锋枪顶在掩体狭小的洞口扫射,打了整整一梭子子丨弹丨。一梭子子丨弹丨打光,班长才有条不紊地换上一个压满子丨弹丨的弹夹,同时臭不要脸的给顺着洞口扔进去一颗正在冒着烟的手榴弹……

片刻间,三个第二梯队的战友冲在了最前头,却被一个美国军官模样的人用手枪打倒。

班长看见战友被打倒,大吼了一声,手里的冲锋枪再一次爆发出怒吼。前面的人倒下了,我身后已经有七八个人掏出手榴弹扔了出去……

南边的美军还在阻击我军大部队的冲锋,我冲着南边的美军打了一排子丨弹丨。黑暗中,没什么准头,但是还是让美国兵知道他们的身后已经不再安全。

第一个冲上阵地,竟然是袁大志。他冲在最前面,一个突刺,将刺刀刺入一个美国兵的咽喉,然后毫不犹豫地拔出刺刀。敌人的鲜血溅了袁大志满身,他的脸上也满是鲜血。刺刀见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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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忘记的战争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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