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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宋神宗撑腰,王安石行为举止也非常狂妄。一次,上元夜,王安石从神宗皇驾,乘马直入宣德门。被卫士诃止。人臣再牛,毕竟是人臣,乘马入皇宫,太有违礼制。

王安石大怒,上表要神宗皇帝“逮治”卫士。御史蔡确等人认为卫士之举是尽职尽责,不应获罪,但宋神宗最终还是杖责卫士。王安石依旧气势汹汹,认为责罚太轻。

新法既行,天下喧攘。特别不利于王安石的是,数年大旱,恰值新法施行的几年。当然,王安石是“唯物论者”,认定“天变不足惧”,三年自然灾害嘛。但宋神宗与当时士大夫没有他思想那么“进步”,暗忖变法是否是触犯了“天怒”,才以此示警于人。

富弼的女婿冯京入为参知政事,竭力反对新法。地方官员也纷纷上疏反对,兴州司法参军郑侠上呈《流民图》,以图解方式谏劝神宗皇帝收回新法。同时,王安石私人小圈子内部也开始内斗,其助手曾布、吕惠卿二人争权夺利,打得你死我活。

曹太后和高太后也流泪劝神宗收手,认定“王安石变法乱天下”。

面对蝗旱涝灾,宋神宗自己只得颁布《罪已诏》。

在此情势下,王安石自己求去。于是,1074年夏,神宗下诏让王安石“出知江宁府”,“安心休息”。

王安石恹恹离京,过江后与随官饮酒销愁,发现有人已事先在要摆酒的赏心亭墙上写诗一首:“青苗免役两妨农,天下嗷嗷怨相公。惟有蝗虫倍感德,又随钧旆过江东。”

老王大怒,查了半天也没找到作者。

已离朝4年的司马光听闻朝廷有废法之议,兴奋莫名,激动得涕泪横流,他上书指斥“新法”之弊:第一,青苗之法,人民负债,官无所得。第二,免役敛钱,养浮浪子弟。第三,置市易司,与小民争利。第四,熙河开边,得小失大。第五,保甲扰民,不得休息。第六,水利大兴,劳民伤财。

但宋神宗毕竟反复,不久,他再召王安石入朝。

只是此次入京,形势对王安石已经大大不利。入京途中,夜泊瓜洲,老王作了那首脍灸人口的诗:“京口瓜洲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与其说是心怀喜悦,毋宁说洋溢着淡淡哀愁。黑色不祥的预感,已萦绕于王安石心头。想当初,“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那种刚刚大权在手的惬意,一扫而尽。

不仅王安石的变法班子内部形同水火,宋神宗对新法也逐渐产生怀疑,再无先前雷厉风行的态度。

为此,王安石也哀叹:“天下事如同煮粥,烧一把火,又泼一大勺冷水,又怎能把粥煮熟呢?”

王安石心灰意冷之际,仍旧在那里死撑。但是,熙宁八年(公元1075年)十一月,天上彗星出现。古人迷信,不像现在人知道科学,个个仰着脖子看“天文奇观”。慧星出现,在古代不是死皇帝就是有大祸事出现,上层下层都骇怕。特别是两个老太太,曹太后与高太后,更是吓得不得了,天天哭劝神宗皇帝再不能用王安石。

曹太后是神宗奶奶辈,高太后是神宗亲妈,两个人的话,极有分量。王安石呢,仍旧认为天文之变有灾的说法是上下附会。

神宗皇帝心里害怕,认定“天变不敢不惧”,并下诏命群臣可直言朝政阙失。所以,当年的大扫帚星,是王安石最终失意离朝的最关键因素。

当然,王安石后来仍旧反复几次,表演“因病不能视事”。但凡事用多了也不管用。神宗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底,王安石自请罢相归田。

神宗皇帝最后也顺坡下,下诏让王安石出判江宁府。

此次出京,于老王来讲也是永别,他再没机会回到汴京。

王安石离朝,实际上也就标志着他“变法”的失败。公元1085年,宋神宗崩,其子赵煦继位,年仅10岁,是为宋哲宗,真正掌权的是其祖母高太后。高太后马上召回司马光。

中国政治家自古以来都喜欢矫枉过正,有“司马牛”之称的司马光其实在偏执方面比王安石好不到哪里去。他一执政,便尽废新法,连同免役法、青苗法这两项利大于弊、初见成效的条例也一并废除,史称“元佑更化”(宋哲宗年号“元佑”)。由此,也揭开宋朝党争的大幕。

公元1086年5月,王安石病逝。年底,尽废新法的司马光也病逝。

北宋灭亡后,逃到江南的宋高宗最恨王安石,认为他误导宋神宗,尽乱天下,并派人编《神宗实录》二百卷,对王安石“盖棺定论”,认定此人是“万世罪人”。特别是王安石那几句“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三语,最为正统封建士大夫所诟病。

当然,从南宋的陆九渊到清朝的龚自珍,也有不少人认为王安石“英特高迈,不屑于流俗”,对他予以很高的评价(特别是诸朝王安石的江西老乡们,对王安石都赞不绝口)。到了20世纪,“孙大炮”和他的国民政府对王安石敬崇有加,而后的新文化运动干将们更认为王安石是“社会主义先行者”。其实,他们都是看中了“摧抑兼并、均济贫乏”这一王安石“思想内核”,而对老王当时对宋朝社会、政治、经济造成的混乱忽略不计。

其实,很多理论都是这样,当时有利,后世未必;当时多弊,后世可能有利。就看后人们如何对这一理论进行“乔装打扮”了。当然,这种打扮皆可假“去芜存精”之名行之。

每个时代的大哲大儒,如果想震唬世人,要不就自立门庭,要不就大肆为古人翻案,以博取眼球注意力,思及此,我们就更应该冷静地站在当时当地去评价某个历史人物。

其实,明朝大哲学家李贽之语对王安石的评价最为公允:“(王)安石欲益反损,使(宋)神宗大有为之志,反成纷更不振之弊。此胡为者哉?是非生财之罪,(乃)不知所以生财之罪也!”(《富国名臣总论》)

君臣开边意未已——宋神宗末年对西夏的两次战败

“新法”受阻,王安石罢相,神宗失去精神寄托,转而去搞官制方面的“改革”,即后世所谓“元丰改制”。此举收效不是很大,无非是例常的裁冗减员而已,但对军兵保甲制度的改革“深化”了许多,对不从者施以重法。

王安石变法之初,王韶向朝廷呈《平戎策》,表示“欲取西夏,当先复河(今甘肃临夏)湟(今青海乐都)”,如此,则可使西夏腹背受敌。同时,河湟地区吐蕃诸部不相统属,如果宋朝不攻,日后为西夏所得,更会成为大患。当时,王安石立刻赞成此计,于是,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宋廷派王韶招抚吐蕃诸部,又打又拉,竟也能在熙河地区拓地一千多里,招抚吐蕃各部30余万人,这就是所谓的“熙河开边”。

当时,吐蕃大头领唃厮啰已经病死(公元1065年死),其子董毡继位(后世称这一血系的吐蕃政权皆为唃厮啰政权)。董毡继位后,仍旧保持与宋朝的友好关系,联宋抗夏,并曾在熙宁三年助宋攻夏,解了宋朝的环庆之围。王韶到任后,接连把熙(今甘肃临洮)、河(今甘肃东乡)、洮(今甘肃临潭)等地占领,实际上是侵蚀了唃厮啰政权原来控制的地盘和部落。

政治关系一向以利益为先,董毡就倒向西夏一边,与西夏结姻,并在河州杀宋将景思。董毡的侄子木征也率其部落犯攻河州。不过,王韶出奇兵,大败吐蕃军,并生俘木征送入汴京。毕竟宋与吐蕃昔日是老朋友,宋神宗招降木征,赐名赵思忠,并委任为官。熙宁十年,董毡派人与宋朝恢复关系,但是,相较从前,双方都内心不大舒服。所以,熙河开边,从长远角度看,失大于得,北宋削弱了吐蕃的唃厮啰政权,自己又不能在当地实行长期稳固的统治,实际上倒是帮了西夏(后来是金朝)的大忙。

西夏方面,元昊死后,其幼子谅祚(夏毅宗)继位,实际统治权在其舅没藏讹庞手中。后来,没藏太后淫荡无度,为其面首李宗贵所杀。没藏讹庞为巩固权力,又把女儿嫁给谅祚为皇后,既是国舅、国丈又是国相,他诛杀由己,臣民都怕他要死。

谅祚成人后,对老丈人很不满。往来之间,谅祚又和没藏讹庞的儿媳梁氏暗渡陈仓,这位国相很恼怒儿婿(外甥)给自己亲儿子戴绿帽,杀心顿起。梁氏慌忙通知谅祚,少年皇帝抢先一步,杀掉没藏讹庞一家(连同他自己的没藏皇后),终于亲政,立梁氏为皇后。

谅祚执政后,一面大力推行汉化(改用李唐赐姓“李”);一面整顿军务,对宋朝和吐蕃进行军事侵扰,但两方面他都没得大便宜,还失去绥州(今陕西绥德)之地。

于是,小伙子又与吐蕃盟好,向宋朝“谢罪”。公元1067年(北宋治平四年),谅祚病死,时年仅21岁,庙号毅宗。这小伙1岁即位,亲政也没几年,但对西夏国内的文治建树甚多。

谅祚死后,其子秉常继位,年方7岁,自然又是其生母梁太后掌权。梁太后的弟弟梁乙埋为国相,梁氏宗族气焰熏天。

梁太后虽为汉人,但她却废汉仪,开历史倒车,改回元昊时的蕃仪。为建树威权,梁太后亲自发动对宋战争,攻打秦州、环州、庆州等地。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宋将种谔率宋军深入横山要冲啰兀,大败夏兵,并筑起啰兀城(在无定河边)。见宋人如此深入国境,梁太后与其弟梁乙埋倾尽全国之力,经过血战,夺下啰兀城。虽然取胜,西夏国内经济凋敝,梁太后只得又与宋廷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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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连勃勃大王另类史文集(八卷本)第2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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