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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启贵的调查和凌纯声、芮逸夫、勇士衡侧重民俗探奇不同,他更多的关注湘西苗民的民生和日常生活,所以在他的镜头下我们较少看到民俗的表演,而更多展示了湘西社会的风貌和人民的实际生活。

犁田石启贵摄于民国二十三年

石启贵1940年写成《湘西土著民族考察报告书》初稿,并最终形成《湘西苗族实地调查报告》,充分彰显了他对本民族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建设等多方面的关注。苗族历史、地理概括、经济生产、歌谣、语言等都得以很详细的记述,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凌纯声、芮逸夫调查的缺憾。石启贵不仅记述了土靛染法、纺织绣剪等手工艺,而且还详细描述了烟酒生产、榨碾碓磨等经济生产活动,细化了凌纯声、芮逸夫在此方面粗线条的调查。

石启贵民族志中涉及到苗族的政治司法、教育卫体、诗赋词章、苗疆建设等内容,这些内容在凌纯声、芮逸夫的民族志中是没有的。政治司法方面,石启贵认为苗胞在政治上缺乏权利,例如:“…查湘西数十万苗民,于此机关,殆无一人参加会议”;“ …遍查省内各机关团体中公务人员,多系汉人,未闻有一位苗民任职其间”;“地方遇有县行政之扩大会议时,执政长官,漠视苗民…”,“…没有特殊权利享受,往往不达苗人身上也”,与苗胞缺乏政治权利同时还有汉族对苗胞的歧视,诸如“苗碗苗筷”、“苗相苗行”、“苗房”、“苗气”、“苗音”等轻视性称呼,大声疾呼应废除。

石启贵并不像凌纯生、芮逸夫将苗族人的自称“苗”作为研究对象的称呼,而是用“土著民族”。这有着深刻的政治用意。“仡佬苗”、“土蛮苗”,即今天的伦佬族和土家族,他们都被凌纯声和芮逸夫排除在狭义的“苗族”之外。石启贵认为,西南地区的非汉族群有着共同的祖先,尽管他们在后来不断的繁衍和流布过程中分化为不同的族名。用石启贵的话来说,他们“族同名异,皆为一族”。在1940年的报告题目中,他使用“土著”这个术语来指谓湘西苗人,不像同期凌纯声和苗逸夫在专著标题中使用“苗族”一词。凌纯声和苗逸夫专注于如何为他们的话语建构寻找到“苗族”的一个稳定的、边界清晰的定义,而石启贵或许更关注相对于其他被认可的少数民族而言,“土民”类别的政治代表权。他在请愿书中替湘西苗人争取“土民”的权利。

1939年以后,“土著民族”、“边民”、“边胞”是被国民政府的官方文件和公开宣传品广泛使用的词汇,指除汉、满、蒙、回、藏民族之外,分布于西南数省的苗、瑶、彝等民族。此时,国民政府看似已经承认西南地区存在不同于“五族”的第六民族,实质上仍然没有抛弃同化西南少数民族的既定政策。石启贵选用“土著民族”显然是顺应这一形势的要求,更是为他后来上书请愿为湘西苗族争取“代表权”提供方便。

石启贵还在争取少数民族政治地位的提高和经济文化的建设上做了很多事。

民国时期的民族政策直接影响了石启贵。辛亥革命胜利后, 虽然明文规定, 废除了民族压迫制度, 主张民族平等, 但是当时国民党政府, 只宣布“ 汉、满、蒙、回、藏”

五族共和, 把五族以外的苗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统统置之于化外, 不予承认。1937 年的国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最初公布只有蒙、藏等族有240 名指定代表,而对苗族等其他少数民族则一个名额都没有。后来石启贵受众多苗胞之托写信反映此时给国民政府,“苗民历受政治经济压迫,五千年来不堪言状,以无人代表参政之原因,故得不到均等享受之利益。”这其实是体现了当时的少数民族政策,民国时期只把蒙、藏等民族直接纳入统辖范围之内,赋予相应的政治权利,而对于苗族等少数民族则是由于缺乏政治权利而政治经济利益受损。石启贵这一主动为苗族谋求参政议政权利和政治诉求。

石启贵更为根本的政治动机是为苗人争取在民国政权所策划的国民大会中的代表名额。1937年他递交的请愿书促使当局在国民大会草案中设立10个“土民”名额给予未被认可的族群,虽然相对于4个被认可的少数民族—蒙、藏、同、满所拥有的240个名额,这些民族的代表名额仍然远远不够。随后他再次请愿,要求将湖南省“土民”的唯一一个代表名额分配给湘西苗人,此举起了作用使得他本人在1946年被委派为该名额的代表。石启贵在他的文本中批评了民国政权鼓吹只包括汉、满、蒙、同、藏的“五族共和”主张,并要求将政治代表权推广到苗族。但他对“苗”这一术语的使用却是含混的,而不像凌纯声和芮逸夫那样去界定狭义的“苗族”。有时,他用“苗族”来笼统指谓历史上西南地区的所有非汉人群。即便是用狭义的“苗族”来指谓湘西苗人时,除了“青苗”、“花苗”、“黑苗”。

石启贵还积极力求恢复被摧毁湘西教育体制。从清朝初年开始,湘西地区逐渐开办了一些公立学校和私立书院。乾嘉苗民起义之后,这些教育设施针对苗人而大规模扩展,以“屯租”制度为财政来源。政府在整个地区的153所学校中专门为苗人儿童开办了70所学校,同时,向边远苗族地区的教师支付更高的薪酬,并为书院的苗族学生提供额外的生活补贴。清政府还为苗人考生设置了专门的科举名额,他们可以获得到省城参加会试和进京参加更高级别考试的车船补贴。从18世纪初苗民起义结束到清朝末年废除科举考试为止,共有70名苗人考生考中举人,其中许多人还在地方政府中任职。民国之初的几十年间,地方小军阀混战不休,湘西教育体制被摧毁。

1936年春夏问,苗族知识分了石宏规、石启贵、龙辑五、龙达三代表湘西苗疆五县苗民,白发地向湖南省政府提出《湘西苗民经济建设方案》。这是近代苗族知识分了在民族政治和经济领域的首次探索。省府第671次常会审议决定:“由义务教育经费下拨银三万元,办理苗疆义务教育及师资训练;在合作经费项下,拨银五千元,办理苗疆低利贷。由此,湘西苗疆最高学府特区师资训练所建立。此举引发的另一个可喜结果是:石启贵被省教育厅任命为“湘西苗族教育劝导员”。所谓劝导员就是一个沟通者的角色,虽然只局限在教育领域,但它作为民族合法沟通渠道之始的意义不容忽视。

1936年5月5日,国民党立法院通过《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规定国民大会“蒙古西藏选出代表其名额以法律定之”,立法委员“蒙古、西藏各8人”,西南少数民族无代表名额。湘西苗族知识分了对此迅速作出了反应。1937年,石启贵受推举,写信给国民政府,要求“指定土额代表”参加国民大会。“后蒙内政部批示。认为有充分理由,据呈函转国大代表选举总所核办”。后因抗日战争爆发,原定当年召开的国民代表大会延期,此事也随之搁置下来。

1937年年中,由西南地区三十多位土司推选出的两位代表正式前往南京向中央政府请愿,要求政府修订对该地区的统治政策。四川这两位请愿者声称代表“彝苗”族类所涵盖的所有西南土著民众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包括土著民众参与选举国民大会代表的权利,成立中央专门机构和地方政府部门来处理当地事务,以及增加对土著民众的教育资源投入等等。他们受到许多政府部门首脑的欢迎,公众媒体也对此次上丨访丨进行了大肆报道。但最后,他们提出的大多数要求都被否决了,包括土著民众参选国民大会代表和参与政府管理的权利。

这两位“彝苗”领袖提出的要求基本上表达了云南和贵州西部土著领主的政治诉求。他们二人虽然没有完成使命,但其请愿之行或许促成了其后湘西苗人石启贵的功绩。石启贵的请愿书被认为是成功地说服了政府在己被认可的几个少数民族之外,再分配一个代表名额给被划归“土民”的众多族群。然而湘西苗族并没有得到分配给湖南省的那唯一的一个“土民”名额,理由是他们太“汉化”了。

1940年,在写完《湘西土著民族考察报告书》后,石启贵再次请愿并提交了报告中的一个部分来论证苗族有资格获得该名额。在请愿书中,他援引了国立中央研究院的两位汉族民族学家—凌纯声和芮逸夫于1933年对湘西苗族所做的田野调查,并请求两位学者为他提供证词。终于,政府在1946年将该名额授予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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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记忆之一——苗疆第2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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