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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航道自古就是川盐进入湘西的主要通道,清中期以后,苗疆和中原经济上的联系在不断加速,民国初达到高丨潮丨,这个过程中,芷江县公平市、榆树湾市、兴隆市,黔阳县的托口市、江西街,永顺的王村、老司城、龙家寨,龙山的里耶、隆头、洗车河,泸溪的浦市,晃州的龙溪口,麻阳的锦和,通道的双江,靖州的渠阳,古丈的罗依镇都逐渐发展成为商旅四至、百货云集的重要贸易集镇。

大量的商贾、做桐油买卖的,收山货的,贩盐的,放排的,以及由此产生的沿线码头挑夫走贩,沿酉水流域和清水江流域,西北到重庆,东南的黔东,聚集了大量的人群,这些人由于湘黔边境的瘴气和当时卫生条件的限制,免不了有死在外面的。湘西这一带,从前非但没有通汽车的公路,连官塘大路也没有。到处都是高山深谷,丛林密箐,走路都很困难,车马更不易通过。如果有人死在外乡,无法运棺材回故乡安葬。

赶尸就这样发生在川东到湘西的酉水和沅水上游沿岸,湘西出去的人死了,必定不是全程都是赶尸匠的工作,前面的路程都有船运,由长江和酉水而下,到达离目的地最近的岸边后,由赶尸匠完成最后一段运尸过程,而这过程通常都不会太远,几十里,一两百里,一两天的路程。清代民国湘西的气候比现在冷,除了酷夏天气都较凉快,尸体稍作处理,三五天在路上可以不腐烂。

而这些赶尸匠也很可能不是什么专业的,他们很可能是酉水沿岸的挑夫,当地叫脚子客。

《保靖县志》记载,“旧时,保靖县搬运装卸以脚行、轿行为主。当时码头港口被商会操纵,从事搬运装卸者(称为‘脚子’),…有工人40余人,主要为当时城镇8大商户搬运装卸货物。”

《永顺县志》也载:永顺县王村的脚子客“建国前属私人经营,搬运装卸的工具为扁担、抬杆、背笼,其组织为行会。在王村的叫‘保’,有保长、夫头、脚夫。民国14年(1925)到民国38年(1949)有四个‘保’,100名以上脚夫。搬运货物以桐油、倍子、土碱、食盐、布匹为大宗。日搬运量最高为30吨。县城的搬运装卸组织以团伙形式出现。主要为南门码头的船只装卸,有时由商家雇请去王村、沅陵、大庸等地挑运。团伙内部戒律甚严,非团伙成员无法参与劳动。吸收一批新成员先得由一老成员引荐,试用一段时间,再办一次伙伴酒才算加入组织。

人力挑运,是湘西解放前贫困人家的一种职业。那时,县城内外均不通公路,没有汽车、马车运输,农村无地少地的农民或城镇贫民,即以‘挑脚’来讨一份艰难的生活。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酉水河边的挑夫,他们手上拿着的中间大两头尖的木棍当地叫矛纤,可用于砍柴时挑角,但砍柴时不用带绳索,湘西人砍柴时用的是树条捆柴(绳索很难捆紧)。带绳索的一定是挑夫,相对于扁担,矛纤比较粗和长可以挑更大的物件,也可以用来抬东西。石启贵摄

所以在尸体靠岸后,这些挑夫很可能就是运尸匠,运尸由于当地人认为“晦气”,自然脚费更高,对常年在各码头讨生活的他们更有吸引力。当然他们还不足以完成“”赶尸“的过程,这个过程还有一个重要人物,那就是那个“赶尸”的人,或者是说走在前面“领尸”的人,这人应该由已经遍布湘西的“道士”或者“巴岱扎”来充当。湘西土客民丧葬由道士主持,停尸三、五、七日后,由道士根据主人家境做不同等级的道场。一般道场都履行下柳床、开路、荐亡、交牲、上熟、散花辞解、解灯、打烧棺、辞灵、扫堂等具体操作程序。所以“开路”也是道士的职能之一,在酉水和沅水码头犹如湘西的其他市镇一样,都有很多道士的存在,他们有相应的道具,自然也乐于接这样更赚钱的“生意”,做“赶尸”的开路人。

赶尸的班子就这样在沅水或者酉水的某个码头组成了,而怎么“赶”,难不倒他们。

两个挑夫用抬杆(比矛纤更长更粗的木杆)或矛纤,将尸体以某种形式固定在中央,为了避免路上日晒雨淋加快尸体的腐化,尸体要进行一定的防护,通常是道士给尸体穿上一件防晒的专用黑袍,带上防雨的斗笠和蓑衣;而挑夫为了显示庄严和对丧家的尊重,也穿上道士准备好的黑袍,路上防雨也要斗笠和蓑衣。这样死者和抬尸人的装扮变得一模一样了。

然后这个“赶尸”的班子就上路了,这就是传说中的湘西赶尸:一行至少4个人(一个道士,两个脚夫抬着一具尸体),道士在前面摇着铃,后面跟着穿着一模一样的三具“尸体”自动走着。湘西人在路上碰到这样一行人往往避开,因为这不吉利;遇到村寨寨子的人自然知道把狗拴住,而“赶尸”班子也不会穿过寨子,而是绕寨而过。寨子里的人远远地看着的“赶尸”队伍一定是一排,前面有一个“吆喝”死人的师傅,后面有“三具尸体”。湘西的山路崎岖不平,抬尸的前后两人深一脚浅一脚地艰难行走着,而他们抬着的尸体由于重压使得抬杠或茅纤上下一颠一颠的,造成的效果就是“三具尸体”跟着“师傅”在一跳一跳地行走着。

看着这样的场景看多了,湘西“赶尸“习俗就形成了。

而从赶尸形成的人文环境和时间点来看, 湘西赶尸并非是现成存在或偶然出现的,而是人们在一种特定的文化和生活中逐渐生成的。清中期湘西的巫傩文化在辰沅河谷(辰州、溆浦、辰溪、洪江等地)有一个高丨潮丨,辰州符就是那时得到极大发展和传播;而到了清晚期,苗疆的控制中心移向了凤凰镇筸镇,巫傩之风盛行,附近的麻阳、泸溪都深受巫傩之风的影响,道士、巴岱扎异常忙碌,人神相亲,这里的人既信神,又信巫术,赶尸就是在这种环境下产生的。而恰恰清末民初酉水和沅水上游的经济活动的增强,大量人员外出在湘西特殊地理条件下派生出了特殊的需求。它的生成原因乃是集自然、地理、原始宗教、宗族意识、伦理风俗等于一体。所以,”赶尸“不只是一个自然意义上的孤立事件,更大程度上,相对于亲人和整个社会,它昭示着它丰富的伦理和宗教内涵。

神秘的大鸟—湘西的“多头怪”禁忌

民国年间,湘西还有一个神秘的事物,生活在湘西的人都知道,但都不说,那就是湘西存在着一种神秘的大鸟—有说九头鸟,有说是一种大鹰,秃鹫,只是他们有很多头。它存在着,但在人们心里又害怕着,湘西的“多头怪”禁忌,使得这种大鸟一直宣有人提及,直到现在湘西世界外知道的人也甚少。

说起这种神秘的大鸟,还是从赶尸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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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记忆之一——苗疆第2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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