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在鸦片收获季节出动抢烟,湘西土匪的另一主要经济活动就是抽收烟税。上匪抽鸦片烟税的方式也有多种,有的点窝抽税,即在种烟之前,先分派每户必须种鸦片的数量,然后按窝计算抽税;有的按保甲分配任务,由保甲长负责,要缴纳大烟多少;如龙山匪首瞿伯阶利用他所控制的儿个区政权,分配各保种烟的亩数,然后收取40-80%的实物烟税。
有的对过往的鸦片贩子,把关设卡,勒令交税,对交税的开具“放行”,在本辖区之内,可以畅通无阻,如果不交,就会寸步难行,甚至遭杀身之祸。以至于有人说,“湘西近年来可虑的不是冬防问题,而是春夏之交的土匪‘护烟攻势’了。同时土匪更明显地喊出了‘官不禁烟,民不造反’的口号。上匪一般深居在万山之中,不会离去老巢而收买枪械的,不过他们有的是烟,于是不肖的保甲长都成了土匪的运输队与军火商人。他们自匪区将烟运出来,同时从外面为上匪将军火贩进去,于是匪的枪缴了又有,实力击破后又立即可以补充。
民国年间长沙大公报《如此洪江》一文曾提到:“洪江有烟馆二百零六家,吸食鸦片者两万余人,占总人口十分之六七”。
屋漏偏遭连夜雨—民国时期湘西的贫穷和灾祸
民国时期湘西自然灾害频发,可以说整个民国时期湘西无年不灾,且多灾并发。水、旱、虫、风雹、冰冻、疫病等灾害交相并发的现象经常发生。其中水灾97次,旱灾75次,虫灾23次,疫灾22次,发生频率之高,所造成的危害也特别大,而且各种自然灾害交相侵害,使农业生产遭到毁灭性的打击,严重危害湘西社会发展。
水灾是民国时期湘西的主要自然灾害,关于民国时期湘西水灾的方志史料记载俯拾即是。其中1912年至1920年连续9年发生水灾,可谓是水灾连年。史料中不乏严重的水灾的记载,比如1920年,凤凰五月暴雨,沱江最高水位达三百零七点六五米。麻阳五月上旬,连日倾盆大雨,河水徒涨数丈,酿成几百年来从未有过的大水灾,县城南北街水深数尺,船从街心穿过,淹死三十七人,耕牛二十二头。又如1931年,夏淫雨,湘、资、沅、澧诸水同时侵淫,全省被灾五十四县,沪溪、凤凰、永绥、保靖等县大雨兼旬,洪水成灾。沪溪县洗溪、白头溪等处石桥被冲毁;永绥县下寨河田禾淹没,拱桥被冲毁;保靖县境酉水暴涨数次,淹死二十四人。
旱灾不仅持续时间长,而且也是波及范围广的灾种,历史上的湘西旱灾频发,曾有“十年九旱”之说,一旦积旱成灾,对农业生产及人民的生存所造成的危害也是不可估量的。民国时期湘西的旱灾发生相当频繁也不乏特大旱灾的事例。1921年辛酉大旱,湘西各县几乎无一幸免。据史料记载,受灾地区以辰溪、溆浦、芷江、麻阳、晃县等为最重,其次为沅陵、凤凰、乾州、黔阳等。再次为古丈、会同、永顺、保靖、龙山、大庸、永绥、桑植等县…灾民少者五、六万人,多者三、四十万人。麻阳从五月十二日起,连旱六十余天,禾枯无收,造成极大荒灾。古丈大旱,农历三月二十九日到收割共旱九十多天。
旱灾的发生,直接导致农业生产严重凋敝,农作物产量锐减,灾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1934年,自夏迄秋,桑植、龙山等县久晴不雨。其中凤凰大旱,春夏间雨少晴多,其得插秧之田,不过四成,田土龟裂,禾尽枯稿,且山地杂粮亦同归入尽,全县受灾田亩达三万三千八百亩。大庸自五月初十至七月十日不雨,作物一半以上无收。旱灾对民生的打击往往比水灾更具有灾难性。
风雹也是民国时期湘西常见的灾害之一,直接对房屋及农作物造成损害,并且具有突发性,往往危及人和动物的生命安全。比如,1916年3月,永绥冰雹大如弹丸,毁民房百余间,损田禾尤重。1933年保靖发生冰雹,八月二十日,烈风暴雨,天降冰雹,数围古树连根拔起,倾压房屋数十栋,屋瓦横飞,禾苗遭雹打风掀,平铺地下,倒断不堪,雹打重伤五人,轻伤者不计其数,其余牲畜之类,触目皆是,哀鸿遍野,主要是由于对风雹缺乏相应的应对措施。
民国时期湘西天花、霍乱、疟疾、痢疾、麻疹以及牲畜等流行性疫病的爆发非常频繁,仅次于水旱灾害。所带来的危害往往是惨绝人寰的。比如,1917年,古丈天花蔓延,县城与罗依溪、官坝等地死亡二百多人。1938年,乾城县发生霍乱,死亡五百四十余人。1940年,永绥县茶洞发生鼠疫,死亡一百余人。
在整个民国时期,水灾、旱灾、虫灾、风雹、冰冻、疫病、地震等自然灾害在湘西交相迭至,再加上兵灾、匪灾的人为因素,以致灾荒频发,危害了湘西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使得湘西社会愈加贫穷。
天灾还伴着人祸。农民还要遭受高利贷和土地兼并威胁,抗灾能力本身就很弱,而地方政权的剥削苛敛却有增无减,甚至就在灾荒严重之时,还往往加征倍敛,对农民无休止的进行盘剥,使得农民不堪重负,一遇荒年,毫无御灾能力。民国时期湘西实行屯租制,屯租本身就高,而且苛捐杂税也多如牛毛,单是民国22年(1933年),各种名目的苛捐杂税就有92种之多。1936年3月,湘西屯务军四处催交屯租,横加勒索。仅永绥县龙潭屯仓每年额外盘剥屯户就达银洋二千余圆。是春,龙潭土地坪屯农饿死三十余人,有的暴尸荒野。
灾荒一旦发生,使灾民丧失生存条件,往往直接导致人口大量流亡和死亡。民国时期湘西自然灾害频繁,使得粮食短缺,灾民失去生存资料,人口大量流亡和死亡。1929年,水、旱、虫、风灾交剧,湘西各县多连数灾,灾情惨重,乾城、沪溪田亩诉裂,己耕种者不过十分之二三,人口不得食者占十分之八,龙山春旱数月,人口死亡四五百口,至有全家幸及绝者。灾害过后,灾民生活无以为继,要么坐以待毙,要么走上逃荒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