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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渠珍执掌湘西大权不久,二十岁的民国著名湘西文人沈从文从川东被部队遣散回到保靖,被陈渠珍留在身边作书记,领中士军衔。陈渠珍在军中自律甚严,年近四十也不讨姨太太(晚年却娶了几位姨太太,那是沈从文离开湘西以后的事了),每天天不亮即起床,平时极好读书,以曾国藩、王守仁自许,看书与治事时间几乎各占一半,往往读书至深夜还不睡觉。军部会议室里放置了五个大楠木橱柜,柜里藏有百来幅自宋及明清绘画,几十件铜器古瓷,十来箱书籍,一大批碑帖,和一套《四部丛刊》。沈从文后来讲道,带了这么多书行军的长官实在罕见,更何况“每个日子治学的时间,似乎便同治事的时间相等”,“全不与我三年前所见的军队相像。一切都得那个精力饱满的统领官以身作则,瓣画一切,调度一切,使各人能够在职务上尽力,不消沉也不堕落。”

后来也是凤凰人的画家黄永玉曾这徉评价陈渠珍:“与常人不一样,陈有底子,常人没有,他的底子是在酉藏打的。经历《艽野尘梦》拜中大难大厄的人.要么看破红尘、遁人空门去;要么有常人难有的毅力和品格,成常人难及的。”

土匪的乐园

历朝历代,湘西的“土匪”都非常出名。

但是在明清或以前,湘西的“土匪”多指的是苗民,因为苗民对“省地”抢劫。“匪患”冲突基本上在苗疆和客地的接壤处。苗疆内部基本是平静的,而客民社会也是平静和安全的。

清中期以后,清朝廷在苗疆实行教化策略,大办学校,苗民的文化水平的提高,使得很多青年把读书作为自己的出路,上山为匪的现象减少了。

辛亥革命后,湘西原来仅有的一些学校也大部分停办,除少数人出外求学外,大部分农民子弟再也得不到入学机会,更不用说山区里的苗民子弟了。闭塞的环境及教育的缺乏使湘西绝大多数农民民智普遍低落,识字者寥寥可数。原始淳朴的民风以崇尚暴力作为标准,故湘西素以民风强悍著称。

同时湘西苗疆的各种武装力量蜂拥出现,形成了军阀割据的局面。苗疆地理位置的偏远,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湘西各大小武装力量的对峙不仅没有因为民国的建立有所改善,反而越发突出。这些武装力量不属于政府建制,在维持队伍的生存上必然会有各种不法举动。因此,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湘西的匪乱极为突出。

让我们看看这些武装力量包括哪些:

让我们看看这些武装力量包括哪些:

一是辛亥革命前后酉水流域自己组织的救国军。 袁世凯窃国复辟后,酉水流域分别组织了各自的护国军,在护国军解散后,部分护国军成员己不习惯于繁重的农业劳动,也不愿意接受地方官吏的管束,很多人沦为土匪。

二是民国期间频繁进出的各种武装力量。民国时期先后有新军、北洋军、靖国军、湘军、黔军、川军、保安团及众多的国民党“剿匪”部队进驻湘西,他们频繁出入,此窜彼扰,军队所到之处抓兵拉夫、派粮派款、烧杀掳淫,不仅给当地百姓添加了沉重的负担,还制造了种种惨案,成为湘西地区的“兵祸”。而“兵祸”也是匪乱产生的直接原因之一。

湘西老人们对国民党军队纪律败坏的情况至今记忆尤深,按照他们的说法,国民党军队较土匪更为可限。

“国民党军队喜欢烧屋,剿不到土匪他 就把老百姓屋烧了,说是免得土匪再到这些地方来。军队来了找个老百姓都找不到,军队一走老百姓又出来了,他就把屋烧了。土匪一般不得烧屋,他要地方住,烧了就没得地方住了。

因此老百姓对国民党军队十分痛恨,宁愿通土匪,也要躲军队:“老百姓都恨土匪,但是你搞不赢他,他有枪,你还是只有顺倒他。恨国民党军队恨得还狠些,他来了就要捉人,捆、打这些,老百姓见到军队来了就跑了。军队打土匪只要打输了就烧屋,见小伙子了要捉去当兵,见了妇女要**,见了东西要掳,搞这么些坏事,所以恨他。那时候都是宁愿通土匪,就是怕军队。”

第三是退伍军人。战争需要大量的士兵,也不可避免的会造就退伍人员,退伍官兵和散兵游勇愈多,则土匪的数目也相应愈多。这是战争造匪的另一个表现。张治中曾说过湘西匪患问题,“其症结在失意军人之作乱。”这种现象尤其在北洋军阀时期更为突出。

当时在湘西领导土匪头目有许多是退伍的军人。时局每一次的变化,军队每一次的编遣,总有一些军官被编余了。有队伍的就拖着儿杆枪上山去;没有队伍的或者没有路可走的,也可以去找绿林豪杰。野心小一点的相信时势可以造英雄,野心大一点的就相信英雄可以造时势。所以为匪不但成了一条退路,而且还成为一条出路。”

第四是团防等地方武装。团防等地方武装也是土匪的来源之一。

“团防”又名“团练”或“民团”,直接来源于保甲制度。改土归流后,清政府即在湘西推行保甲制度,清朝时团练在当地是相当普遍的。民国成立后,各县提取保甲制度中的有用成分,纷纷办起了团练。民国《永顺县志》载:“团练即保甲遗意,县属之有保甲局由来己久。…民国二年本县设立分团,时国体初更,盗贼乘机纷起,焚毁劫夺日有所闻,阖县绅民次第请募团勇,以资保卫,于是十八保各设分局,每保或二三局或四五局不等,每局或募勇十名或二三十名亦不等。”

民国湘西的团防武装 石启贵摄于民国二十三年

如龙山县团防局成立于1914年,1921年由县屯务指挥包轮重建,并任命陶式吾为本城乡团总,肖炳南为辰旗乡团总,李雄伯为茅坪乡团总,刘紫良为隆头乡团总,师兴吾为大喇乡团总。在创办团练过程中,因购置武器、集中操练等事项,需要大量的资金、粮草作为支撑,更需要有掌握一定军事知识和具有一定领导才能的人来进行领导。

这时的“湘西土匪”,不少更接近于结寨自卫的地方自治武装。此外,10万湘西土匪中,只有少数真正的职业土匪,绝大多数是“兼职”他们无事为农,有事则拿起枪跟随团伙行动,但通常不会骚扰地方。而他们入伙的原因,往往是被“贪官污吏坏保甲逼到无可奈何时,为自保或另谋生路携枪入伙,并非乐意为匪”。

如民国五年,泸溪县境内就有张国廷帮100多人,活动于沅水边拦劫上水船与过路烟帮。杨子荐帮200名,在县团防总局的委任下,办起所谓的布条堡团分局,组成三个分队七个排,但凡辖区内,派款派捐,辖区外则抢劫。民国七年,瞿桂林帮100余人,成为当地的“草头王”。在湘西大庸县,农民李子和于民国二年集合了当地穷苦农民,发展为400多人的股匪。同时期,还有大庸周朝武扩充队伍近千人,占据县城,自称“司令”。

而当时湘西镇守使兼湘西第一靖国军军长田应诏,忙于扩大自己的实力,巩固自己地位,无暇顾及,只能任匪患蜂起。受田应诏委托,陈渠珍在代理湘西靖国联军第一军长后,实际己取代了田应诏在湘西的统治地位。

除土地兼并外,湘西农民还必须缴纳各种赋税,除清代就有的关税、茶税、盐税、渔税、当税、落地税等各种赋税,民国以来,又增添了自卫捐、壮丁捐,保甲捐、月款、枪款、户口税、行米税、鸦片税等。仅民国二十二年,各种名目的捐税就达92种之多。又由于自然灾害常年不断,政府不能有效的采取相关补救措施,更使湘西社会雪上加霜。

在湘西贫弱不堪和每况愈下的社会经济基础上,社会上一些无正当职业的地痞、流氓趁火打劫,杀人越货,走上为匪的道路。而湘西多山的地理环境正好为上匪提供了恰到好处的活动场所。

不独为此,由山而生的各大小洞穴也为土匪提供了生存的理想之地。凤凰县的腊尔山、永顺县的五连洞,历来都是土匪奇险可恃的天然堡垒。仅龙山县能藏千人、万人以上的大溶洞就有684个,能藏500人以上的一般溶洞有1000余个。这样的地理条件,使湘西土匪活动比其他农业生产地区更为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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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记忆之一——苗疆第2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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