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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土归流前,南边的一支土家集中分布在今凤凰厅城附近及厅城与筸子坪之间地带。明时凤凰厅城镇筸一带曾设五寨长官司,筸子坪一带曾设筸子坪长官司,均为田氏土司所辖。史载五寨长官司与竿子坪长官司均为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所领;五寨长官司“唐为宋沱峒、乌引峒、芦荻峒、杜望峒、白崖峒五寨,命田氏世官斯土,以控蛮夷。”又载保靖与五寨、筸子坪两长官司“土民服花衣短裙,露顶赤脚,被发椎髻,好持刀剑,喜食腥擅,不知五常。岁时杀牛屠狗,淫祀邪鬼。”乾隆《辰州府志》:“五寨长官司管辖上下各五峒土民”、“竿子坪长官司,羁縻四十八寨苗僚”,说明五寨长官司所辖之地,在当时是土家的集中居住区,筸子坪长官司名义上管辖大量苗寨。土家除在凤凰的集中居住地以外,还有一些散居的,如《苗防备览》卷八《风俗上》所说:“小凤凰营鸡公寨各处,熟苗土民错杂居住,风俗与黔苗相类”。乾州一带的土家族主要是分村寨与苗族杂居。《苗防备览》卷九《风俗考下》:“乾州…自厅城外西北皆生苗寨落,边墙内民村稀少,视苗寨仅十之三四,杂以土人,仡佬。”又卷三《村寨下》:“(乾州)与永(顺)保(靖)邻者地稍辽阔,而土、仡(佬)、熟苗杂处,不尽民村也。”改土归流以后,湖南土家有相当幅度的增加和发展,乾隆年间在永顺表现尤为突出,乾隆中叶湖南境内土家族保守估计在40万以上。

土家形成较晚,这和武陵五溪的历史与地理环境有一定关系。首先武陵山区历史上开始称为“蛮地”,宋元开始称“苗疆”,这里居住着另一人口较多的民族—苗族,土家族与苗族交错杂居,生活习俗相互影响,而在清代“苗”是少数民族的泛称,因此,很多人只知此处有“苗”而不知有土家的存在。如明代的土司军队征调在外面,一般都称为苗兵,苗疆出去的兵。

武陵山区的土司多数是土家族,土司接受中央王朝的封号,一面在辖区内推行汉地儒家文化,一面又将自己的祖先伪托为汉族历史上的名人,这就是往往使人难辨。再加之“改土归流”以后,大量汉人迁入这一带也给土家族带来深刻的影响。因而在人们概念中,对土家族就进一步淡化。

在土家居住的土司区域内,历史上很少遭到长期的、大规模的战争,也无大的迁徙。改土归流基本上未采取战争手段也无大的破坏,改土归流后大批汉人迁入,但未打乱土家族的社会结构。汉文化的浸润,土司边沿地区汉化程度较深,但一般地区还保持一些民族基本特征,在腹心区,民族特色依然比较完整。

土人是一个复合的族群,土人中强宗大姓如向、田、彭、覃、冉、杨等,一直是这一区域的统治者,他们都是历史上一批又一批的外来者,皆源于汉族和其他一些民族。对子更后面的外来者来说,他们又是“毕兹卡”(本地人)。他们不仅统治着所在地土著,还统治过相邻地区的苗族和侗族,经过长期与土著居民融合,形成了土人族群(这时还不是一个民族)。

土民的生活习俗—“哭嫁”和“跳丧”

据乾隆《永顺府志》卷十二杂记:“土司地处万山之中,男女服饰均皆一式,头裹刺花巾帕,衣裙尽绣花边”。酉水流域土家族地区的古老服饰特点是男女都一样,都有衣有裙有头巾,且上面都有刺花,人人喜戴项圈耳环手镯。这样的衣物服饰绚丽多姿,独具风格。但

这种情况在雍正八年起了变化,永顺县第一任知府袁承宠檄示的《详革土司积弊略》中的第20条即为“服饰宜分男女”,化导土家族民“分别制服”,下达命令禁止男性穿花衣服,再加上清“改土归流”后,汉人不断的涌入土家境内,朝廷亦加强了对这一地区的统治以及文化经济上的影响、渗透,土家的民间服饰从此发生了较大改变,即无论男女都不再着裙装,甚至在一些经济文化较为开放发达的地区,土家年轻人竟开始着汉装

酉水流域的土家民族服饰的用料普遍有葛有麻,有丝有棉,大多为土布,或称家织布。这一地区的土家族姑娘多留浓黑长发,梳一条长长的大辫子,上面扎有各式彩色布结;婚后则把长发盘成一团,套上发网,别上发替,再在头上缠一条七尺或者十四尺长的成圈形的墨青色布帕或丝帕。男子通常是留短发,头裹“人字格”的青布或青丝头帕。比较而言,土人家并没有像苗族那样喜好穿金戴银,民族服饰也更接近生活型、实用型。

清乾隆初段汝霖《楚南苗志》土妇服饰

男子服饰较为简单。中、青年男子好穿对襟短衫,在胸前衣襟处钉七至十一对不等量的扣子,俗称蜈蚣褂。

土家的饮食极具特色。日常主食以大米、玉米、红薯、土豆、高粱、杂豆等为主,吃法讲究且加工花样颇多,其中大米饭和将玉米面和适量大米掺合在一起用木颤蒸或是鼎罐煮制而成的玉米饭最为常见。红薯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也曾被许多地区当作主食。由于当地盛产糯米,糯米耙耙和糖撒也是这里土家人季节性的主食。有时也吃豆饭,即将大米与豌豆、绿豆、红豆等合煮成饭而食。菜肴讲究辣、酸、香,这是湘西地区土家族人饮食的又一大特色,而之所以喜爱辣、酸、香,与其主食玉米杂粮等粗食有着密切关系:杂粮粗涩难咽,配以辣、酸、香则益于开胃。在当地,更有“酸菜当饭,辣椒当盐”之说。酸和辣可以说是这里土家人口常饮食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两味。于他们而言,没有酸辣佐味,即便吃龙肉也无味。这里生活的土家族户户都有辣椒坛,家家都备酸菜缸,餐餐离不开辣椒和酸菜。

吊脚楼作为这里土家山寨的特色民居。吊脚楼的形成,既受了气候环境因素的影响,也兼具一定程度的历史原因。气候环境方面,主要是苗疆云雾多,雨水多,空气又潮湿,加之山中毒蛇、野兽时常出没,为了适应山区的环境,古时便有干阑式建筑,直到后来才逐渐演变成为吊脚楼。历史原因,则主要在于土司统治时代开征了“火坑税”,每增加一个火坑就要多缴一份钱税,贫穷的土家山民对于这些额外的负担难以承担,由此导致兄弟之间甚少分家,纵然同丨居丨一屋,室不容住,也只好挨着正屋就地搭建偏房,加之山区本身平地就少,修屋建房亦常选于溪边坎上,在房屋场地不够的情况下再加盖“偏房”,就只能够穿朽延伸、悬空挑梁,吊脚建屋而居了。久而久之,传承至今,便形成了现在的土家特色民居一一吊脚楼。

现存凤凰的吊脚楼,大多为清末民国时期的建筑

土家人住宅的房屋格局多以四排三间和三柱四棋为主,中间是正屋,左边配厢房右边配吊脚楼,或两边都是厢房,不然就在厢房旁边再搭建偏房。房屋一般从左至右被称为头间、二间、三间,其中偏厦和吊脚楼不包括在内。凡三间者,正中为堂屋,左右两间用作居室和厨房,且每间房屋均以中柱为界,分作前后两室。头间的前室一般用作客厅,离地架空约摸一尺来高,安装木地板,于内设火坑;头间的后室进深不超过三步左右,作为寝室,以左为尊。也有很多人家,在厢房两侧搭建吊楼和偏厦。吊楼多用作起居、体息之场所,偏厦内则往往设有厕所、牛栏、仓房、鸡舍、稚房、猪圈、灰棚及杂物间等。

在土家儿子成婚后都会与父母分居,并从父母处得到一份土地或是房屋等财产;若是女儿出嫁,也会给予一定量的陪嫁物品。至于婚姻,都要经历求婚、认亲、拜年、送口子和娶亲这五个阶段。

土家在婚姻中最具特点的就是“幺妹儿”骂媒和新娘“哭嫁”的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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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记忆之一——苗疆第1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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