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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椎牛—白帝天王在苗疆的敕封

乾嘉苗民起义之前,苗疆官员对苗民椎牛祭鬼也知道,但也许认为这只是苗民的一种民俗活动,没有留意到它的作用,更别提对这种活动加以干预了。

起义平息之后,苗疆官员在寻找“苗乱”的原因时,注意到了苗民的椎牛活动,发现除了它不仅仅是苗民祈祷和娱乐的活动,关键它造成了苗疆苗民的聚集。

从“吃血”、“椎牛”的仪式中我们可以看到,苗民聚集时都要回忆祖先,要回忆苗族几千年来的迁徙历史,要重温苗族礼仪习俗,而在苗疆遇到危机时,这往往就成为在起义中的一种动员方式,苗疆的很多次“寇边”、“苗反”就是在这种仪式中完成了策划和动员,椎牛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傅鼐就断言,苗人“椎牛祭鬼”,“小则附近寨落百十为群,大则聚集邻省苗人,盈千累万,巫师妄言祸福,以惑愚顽,从前癫苗滋事皆由此起。”

苗疆官员不愿意看到苗疆苗民的这种聚会盛典,聚集起来容易闹事。但是他们没有直接禁止苗民椎牛聚集,他们给苗民们说,不要椎牛了,椎牛耗财。

椎牛活动确实耗尽了苗民的财富。以还愿椎牛(特祭)来说,椎牛于每年十月举行,但准备期可能很长。椎牛还愿,先得买牛,而且得买那种肥壮的大水牛。水牛买回家之后就通知亲戚朋友。到了十月,就选择日子正式椎牛。届期应邀而至者,少则数十人,多则上人。这样一个苗民家庭一次椎牛的费用往往耗尽一家人几年的积蓄

对苗民小康人家来说,椎一次牛即可能将积蓄消耗殆尽,而对于一些贫民来说,则可能雪上加霜,从此一撅不振。傅鼐说:“每岁秋成,必将所畜牛只恣行宰杀,次年春作,无以翻犁,则又称贷买牛,遂致穷困,流而为匪,是椎牛祭鬼实为苗害。”虽然也许他的目的并不是为苗民省钱,但也有道理。

苗疆有二千多苗寨,假设每寨每年有一户以上人家要椎牛还愿的话,对于整个苗疆来说,每年因椎牛而宰杀的耕牛可能达到数万头(傅鼐语)。实际上椎牛是最重大的宗教活动,一般人是不会轻易许此大愿,苗疆椎牛活动而宰杀的耕牛并没有那么多。

但不管怎么样,朝廷认定椎牛活动对生产有恶劣影响,总算是找到了说服苗族停止椎牛的理由,故“出示严禁”,并要各苗备弁“出具切结”,“该管苗弃知而不报,分别治罪”,“地方文武官弃失于觉察,照例议处”。这样在嘉庆年间后,苗民的椎牛活动渐渐减少了,特别是合族公祭就更少了。

椎牛是苗民们最传统的宗教活动,不搞了总还得有新的宗教取代它,这倒很简单,傅鼐发现就有现成的,就是在乾嘉苗民起义中不断“显灵”的白帝天王。

鸦溪天王庙是供奉白帝天王的祖庙,其实际影响已经不断扩大,鸦溪自然也演变成了不同族群亲密接触、快速融合的交流中心。白帝天王已经渐渐不再只属于单一的苗族信仰,而为越来越多的群体所接受,而是已经成为苗疆苗民、土民、客民的共同信仰。

苗疆开辟和改土归流后,最先几批大规模的汉人移民从沅水中下游来到湘黔苗疆,这些来自下游地区的汉人移民为数众多,无法被苗人社会吸收。并且,这些移民与清军的联系更紧密,倾向于与苗人分开居住,在坡地上建造棚屋或小的村庄。他们与当地苗人进行贸易、放贷或租种土地。

与十七世纪的汉人移民一样,他们很快接纳了白帝天王信仰,这没什么奇怪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苗疆日常生活中天王信仰的无处不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与交易很少能够在不涉及天王信仰惯例的情况下进行。官方允许苗民继续在白帝天王面前解决争端和分歧,这便进一步凸显了这一信仰的重要性。尽管官方禁止当地汉人使用这种官方以外的手段来解决分歧,但这样做的人也没有受到惩罚。地方官员出于事务繁多,对这种不合法度的做法视而不见,于是更多客民改信白帝天王。

雍正年间,湘黔苗疆改土归流,原明代镇溪千户所辖上六里苗民被招抚后,在其地设永绥厅管理。至乾隆年间,永绥厅共有三座天王庙:其中,小西门外一座为总兵周一德在雍正年间招抚苗民后所建;隆团一座为民间在雍正时期建立;余一不详。而泸溪县继顺治十三年建庙后,至乾隆二十年修县志时,已经出现了更多的天王庙。

至乾隆三十年(1765)《辰州府志》修毕为止,苗疆有资料可考的白帝天王庙达15座,其中乾州1座,凤凰1座,永绥3座,泸溪7座,另外附近的,麻阳、慈利各有一座。白帝天王庙宇在嘉庆以前分布的范围仅局限在湘黔苗疆的部分地区,以乾州、凤凰、永绥、泸溪四厅县为中心,周边个别地区有少量庙宇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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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记忆之一——苗疆第1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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