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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民武装在战事中往往都以失败告终,有它的原因。苗民有他们的软肋—无统一指挥、不是专业军队

首先苗族没有统一指挥机构。这种缺乏组织使人们无法通过一致行动来形成整体。在要进行战斗时不能最好地组织起来,因为战斗性取决于组织。这样无论对外来入侵的抵抗,还是自主的起义反抗,力量往往是分散的,没有统一政权的统一指挥,就不可能组织全民族进行有计划的抵抗运动,因而是无力的。

苗族在改土归流前是处于无君长统治的状态,只以自己的自然领袖—寨老来组织日常生活,寨老不脱离生产.权力极为有限。众多支系的存在,使苗族没有统一的领导机构,甚至连一大区域的自然领袖也没有。

清廷开辟苗疆之战,较激烈的战斗都发生在湘黔边境的腊尔山苗疆和黔东南雷公山苗疆,大小战争数十起,若不加分辨地统而观之,往往令人眼花缭乱,不知双方的战斗目标为何。但若将这些战争稍加归类,就不难发现就清廷一方而言,意在将苗区全部纳入版图;而苗人一方而言,目标仅止于将清军吓走,维持原有的“生界”格局,而且苗疆各村寨总是只顾自己,苗寨与苗寨之间并未真正形成目标一致的作战目标。

因而,清军始终处于战争的主动一方,而苗人始终处于战争的被动一方。清军可以肆意地深入苗地,而苗人从始至终却绝少窜入内地,偷袭清军的大本营。

清军开雷公山辟苗疆中,征兵集驻的镇远府城、都匀府城和黎平府城,在持续7年的开辟之战中,从来没有告急过。清军原有的驿路干线从来没中断过,清廷的粮草基地也从来没有遭到过偷袭。单就上述三事而言,苗人几乎是束手被打,完全没有还手之力。不仅大的战役如此,具体到小范围的战场,也是如此。清军的集驻地也从未遭受过苗人有组织地偷袭和切割,后勤补给也从来未曾中断过。

清廷一方借口苗人不遵王化,多兽性,因而不分老幼可以肆意杀掠,而苗人一方的不少战例,参战时仅是云集呐喊,或者凭借人多势众,企图吓走清军。其战略意图并不在于杀伤清军人员,削弱清军的战斗力,也就是苗人是为地而战,而非为杀人而战。这就难怪,苗人在战斗中遭到失利后会完全不加防范了。

被迫参战的苗民,由于他们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尚未越过家族村社的范畴,社会生活中并不存在带强制性的社会控制力,因而也不可能有规范的军队建制。战争交手之际少数民族总是表现出气势汹汹,人多势众。一旦与清军交战,就如鸟兽散,溃逃后的苗人根本无法组织下一步预防。苗人并没有统一的军事指挥,只是一批凭借“宰款合榔”邀集而来的普通乡民。前来袭击的苗人有青壮年,而且还有老弱妇孺,与其说是前来袭击的苗民是有组织的军队,倒不如理解为从未经过训练的“乌合之众”。

苗族的武器和清军的武器也不对称。《平苗纪略》记载鸡呼党等苗寨所缴获的武器为例,以窥见一斑。《平苗纪略》载:“旋缴枪八十六门、刀一百三口、标枪一百七十根、弩十二张、铁甲五领。”“八年正月,又陆续缴到鸟枪一千四百九十五杆、标枪一千八百六十根、弩弓一千四十二张、刀一千五百一口、鸟机九位子母炮一位、霸王鞭炮一位、铁盔九顶,铁甲十七领。”

在上述武器清单中,除了数量十分惊人外,还有如下三点值得注意。其一是缴获了大量的鸟枪,考虑到当时的清军,还没有普遍装备火器,能够在几个普通的苗寨中却能缴获到这样大量的武器,如说苗人的武器精良,确实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其二是缴获了火炮,当时进兵的清军并没有装备火炮,以此证明苗人武器比清军精良,也确实说得过去;其三是缴获了相当数量的铁盔和铠甲。众所周知,以上这些武器都是用于战争,据此说苗人装备精良也确实具有很强的说服力。但如结合整个战争的进程来看,却与习惯性的理解截然不同。但苗人这些看似精良的武器,却往往只是苗民的谋生工具而已。

当时苗族社会尚处于家族村社的发展阶段,各家族村社之间“打冤家”是事空见惯了的事情,而“打冤家”的目的仅在于守住自己的地盘,恐吓自己的敌手,而不在于真正意义上制对手于死地。苗人装备的火炮,目的仅在于“打冤家”时吓退对手。至于鸟枪但就字面而言,这是猎具,而非用来战斗的武器。铠甲是另一种容易被误解的装备。据常理而言,除了打仗外,铠甲是否别无他用。

其实苗人的铠甲与清军装备的铠甲截然不同,它不是仅仅护住人体的正前方,而是将整个身体进行护围。头盔也是如此,连颈部和面部都是用铁盔护围起来。穿上这样的铠甲不仅行动极为不便,而且无法排列成战斗队形。原来这样的铠甲是用来抓捕猛虎的护身装备,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武器。被清廷渲染的弩机也是猎具,而非武器。因而缴获的武器种类多,数量大,并不表明苗人的武器精良,而表明的只能是苗人的猎具精良。

《百苗图》“九股黑苗”偏架图

如在雷公山苗疆的鸡呼党之战中,《平苗纪略》载:“逆苗先于要路钉椿签,于箐林设伏弩,于平坦处掘陷坑以拒我师。”清军在这次长途的奔袭战中,清军确实受到了苗人预设的弩机、陷阱、椿签。其实这样的装备不是用来对付人的,而是用来对付来往野兽的。这一地区的苗族长期采取以狩猎、挖陷阱、钉椿签、设置弩机,这样的狩猎方法至今仍然在使用。实质是清军由于不熟悉道路,而闯入了苗族的伏猎带。而决不是表明苗民已经严密设防,抵御清军进攻。

苗人的武器其实都是猎具,用于正规的战争有先天不足,最多只用于苗族内部“打冤家”,发挥虚张声势的效用。因而就苗人的武器装备而言,清军与苗人之间的各次战例也是一系列不对称的战争。

清朝廷的苗疆—军力和短板:地势、瘴气

首先看朝廷在苗疆的军事力量。

尽管腊尔山苗疆改土归流还算顺利,但清王朝对红苗历代的“苗反”算是深有体会,心有余悸。为了防止苗族的叛乱,清政府在苗疆建立了许多军事机构,进行军事控制。

当时苗疆的军队主要为绿营,军事机构主要分为镇、协、营、汛几级。镇一般设总兵,总兵以下,副将所属为协,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属为营,千总、把总、外委所属为汛,其在苗疆布置的主要兵力主要有:

镇筸镇:镇筸镇设总兵官1人,大大小小的官员有33员,镇筸设镇后沅州马步兵1000名到了镇筸,加上原来的马步兵1100名,总共有兵2100名。四十三年(1704),移各镇营兵900名归镇筸镇,共为马步兵3000名。自此直到乾隆末期镇筸镇基本兵力保持在3000左右,期间虽有变化但都不大。

永绥协:雍正八年((1730),清朝开辟六里。九年(1731),置永绥协,设副将一员,驻吉多坪(今吉卫镇),隶属镇筸镇总兵。有防兵1013名,存城兵415名。统1428名。

永顺协,雍正十年(1732)置,设副将1员,领马步战守兵800名。永顺协管永顺、龙山两县,府城驻副将1员,兵丁346名,实存208名。

龙山县城驻防千总1员,兵35名。其中,存城把总下辖13汛塘,安兵55名,存城外委把总协防。王村千总下辖13汛塘,安兵84员,凤滩外委把总协防。旦武营把总下辖6汛,安兵70名,土蛮坡外委协防。榔溪把总下辖13汛塘,安兵69名,洗坝湖外委协防。

保靖营,设游击1员,下辖马兵36名,战兵72名,守兵292名。雍正十三年(1735),增添守兵200名。

永定营,雍正年间裁卫设营,与澄州、九溪为三营,隶属湖南提督节制。雍正十年(1782),改专城守备为都司。永定营额设都司1员,设马兵36名,步战兵52名。守兵279名。

此外,桑植、沪溪两县还驻有一些军事机构。合计兵力万余人。由此可见,清朝廷在苗疆驻有重兵,但一万多清兵要应对可能起来造反的二、三十万苗民,还是太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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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记忆之一——苗疆第1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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