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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聚居区终于有了学校了

苗疆的土家聚居区早在明代就有教育设施了,如明万历间永顺宣慰使彭元锦创建于老司城若云书院。

而苗族聚居区教育还是一片空白,身处苗疆的官员最先明白发展苗疆教育的重要性。

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偏沅巡抚赵申乔在平抚镇溪所(今乾州)的红苗起义后,于四十四年(1705年)上疏,认为镇筸红苗攘窃(盗窃;抢夺),皇上谴大臣统帅压境,恩威并用,提出苗民子弟宜设立义学教育。

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湖南学政潘宗洛上疏言:“要使汉苗无殊,则熟化为民,生化为熟,可为楚南久安长治之策奉。”

雍正八年(1730年),湖南巡抚赵宏恩提出:“民苗兵丁宜结姻亲,以潜移习俗,六里每里设义学两处,于乾凤两厅,苗生择其通晓文义者,岁给廪饩(科举时代由公家发给在学生员的膳食津贴)十六两,化到日多义馆,随时增设”。

乾隆十四年,湖南巡抚开泰《教训苗人子弟札》中,明确指出了苗民教化的重要性,“苗人习尚不同,性情靡定。彼如汉奸之唆使,兵役之扰累,不可不严行安察看禁,以杜挑衅生端;而尤在经理有方,使之沐浴于诗书礼义之中,徐改其柴赘顽劣之习。”

归流后,朝廷在湘黔苗疆第一次建学校,办义学。

义学又称义塾,原是宗族范围内为穷苦子弟而设的一种私学教育组织。

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清朝首次在京城崇文门外设立义学,“初由京师五城各立一所,后各省府、州、县多设立,教孤寒生童,或苗、蛮、黎、瑶了弟秀异者”。雍正元年(1723年)定义学例,规定义学学习的内容为“《圣谕广训》,挨熟习后再令诵习诗、书。以六年为期,如果教导有成,塾师准作贡生。三年无成,该生发回,别择文行兼优之士”。义学成为由国家倡导、地方官或士民为贫寒子弟和少数民族子弟举办的一种教育机构。最先在京城本族和西南少数民族中推行,后逐渐遍及全国城乡。

时任湖广总督于成龙、偏远巡抚赵申乔即奏请“于五寨司等处设立义学,听苗民肄业”。凤凰厅本无学校,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建凤凰厅学,在凤凰厅设立了六所义学,且“俱坐落苗地”“仍考试生童,凛增、出贡,悉照以前原额”与,并疏请“以麻阳县学训导,改拨为凤凰厅学训导,专司学务”,以期就近教化新近输诚之红苗,使其等向化。康熙四十九年(1715)“建学宫于署”。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时任乾州厅同知蒋嘉酞设立镇溪所学。并按五寨司例,规定其学每考进取文武童生各八名,且由附近之沪溪县学训导兼摄教导事宜,乾隆三年(1738年),乾州厅设义学两处,蒙馆六所,并委聘学问优长者执教。至雍正十三年(1735年),湘黔苗疆改土归流完成后,才改之为乾州厅学,并设厅学训导。雍正十二年(1734)建造学宫;;雍正八年(1730年),保靖县设苗义学四所;雍正十一年,据赵宏恩奏请,“每里设义学两处”,永绥厅设苗义学十二所;乾隆三年(1738)“设经馆二处”、“蒙馆二处”,乾隆六年又添设蒙馆四处。相较而言,永绥厅虽设厅最晚,但亦于雍正十一年(1733年),建起厅学,敷设教化。

清朝廷特别重视对苗族子弟的教育,在苗地各处当时己设立义学,延请馆师进行教学。开泰明示,一要奖励勤奋刻苦的学子,又要加强对馆师的考核与管理。“但有能写字或能背书者,除本人酌加奖励外,并将其父兄就便量赏花红,当堂给发,稗其知子弟读书,即父兄亦与有荣施,将必父教其子,兄勉其弟,晓然于读书之足重,而闻风兴起,可以由寡而众,由浅而深,日迁善而不知。其馆师之果否用心教读,亦应不时稽查。勤者奖之,惰者戒之,毋任虚应故事。”这些义学的广泛建立及教化的推行,使以前的“化外之地”首次出现了儒家教育的踪迹。

腊尔山苗疆的官学设置肇端于康熙末年,而竣结于雍正末年。这一时期正是全国官学教育逐步衰落、渐入穷途之时。因而,苗疆新设的官学,自诞生伊始,便如清王朝各地的官学一样,陷入名存实亡的境地。不惟其他,但观之苗疆诸厅志,凡学校卷所记载者,不过于学宫、祭祀,俨然官学己成祭祀圣贤之庙堂,而不见其教化育人之功用。

关于维系官学生存必须之学田,据乾隆年间的《凤凰厅志》载:”凤凰厅学田共分两块,合计三亩九分地,每年纳租谷四石二斗,折银四两二钱”。试想,维持一厅儒学运转之经费尚且如此之微薄,几乎不够支付训导衙门一名伙夫的工钱,又何来教学、训导之意可言?因而,其时官学之没落自不待言。

不光是学校教育,清朝廷还注意到了苗民的教化,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成人教育。

雍正四年(1726),镇守湖广镇筸等处地方副将董象台建议对于周围的苗族宣讲教化,他说:逢朔望日,期令附近苗寨之将、备、千、把传集百户、苗头、寨长、苗人等于公所率苗生宣讲《圣谕广训》,循循开导习久,化成一寨,如此各寨皆然,类而推之,将见家喻户晓,愚顽之性渐除,而礼义之风是尚。如果苗生实力奉行,文武官员捐俸量给资脯以示鼓励,倘疏忽从事责在司铎者,稽察而训诲之”。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要定一个日子,由驻苗疆的文武官员把苗族的寨长苗民召集起来讲《圣谕广训》(满清时期的国教。训谕世人守法和应有的德行、道理),对苗民进行教化。

而解决宣讲的“公所”场地,各厅县又相继建立书院,以代学校育才兴贤。在凤凰厅。清乾隆十一年 (1746) 辰沅永靖兵备道永贵以凤凰为苗、瑶居地,“士风朴陋,教化未彰”,捐俸令通判潘曙创建敬修书院于筸子坪,为湘西“苗疆”书院之一。有头门、前后厅,学政吴嗣富题“性学同光”额于前厅。诸生“饮食费”则由永贵率所属府、厅、州、县22位长官捐置。贵自作记,教诸生“循乎仁义中正之经,谨乎孝友睦姻任之谊,顺乎恻隐善恶辞让是非之情”,由敬修己,“而式乡闾成风俗”。二十一年 (1756) 同知张天如增修,诸生济济一堂,“彬彬称盛”。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永绥厅同知张天如建绥吉书院;相邻之保靖县,由于受汉化影响较早,因而自改土归流后,在各任知县的主持下,己于雍正和乾隆年间分别建起崇文、炳文、莲塘3所书院,故而此时苗疆之内己有书院5所。

在清王朝“使自古未服王化之地,均得沾被朝廷之声教”的政令推动之下,至乾隆末年,苗疆己基本建成有书院5所、苗义学24所和义学蒙馆6所组成的初步的儒学教育体系,制度化的教育逐步植根于苗疆,并且开始触向苗族村寨。

这个数字对于教化初开的苗疆而言确实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但这个看似具有开创意义的数字其实与苗疆社会的现实需求之间尚存在着巨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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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记忆之一——苗疆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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