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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其他古籍文献,獠人之文化习尚主要有以下几点“:

散居山谷,积木为楼,居不着地,楼名干栏;武陵僚人居“干栏”则见于后来宋人朱辅《溪蛮丛笑》:“仡佬以鬼禁夕所居不着地,虽酋长之富,屋宇之多,亦皆去地数尺,以巨木排比”。武陵及周边地区出自当地僚人的侗族和水族,今仍居住“干栏”。他们称房屋亦如僚语“栏”,“干”是在上之意。因人是居“栏”的上层,故汉译称此类房屋为“干栏”。

以铜鼓为贵,惟僚王有之,精于铸造,尤擅铸铜;《异域志》卷下记载,五溪蛮行岩葬时“打鼓踏歌”或“行鼓踏歌”。其鼓自是铜鼓,《宋史蛮夷列传》、《溪蛮丛笑》点腊条皆称五陵“溪峒夷僚”有铜鼓。《溪蛮丛笑》铜鼓条还载宋时于麻阳江水中掘得一铜鼓,“重百余斤,今入天庆观”。

习鼻饮。魏晋僚人及其先辈还有一种“鼻饮”的独特饮水方法。而荆州地区,汉人桓谭《新论》说“荆州有鼻饮之蛮”,极可能是指魏晋武陵僚人先民,武陵僚人或其后裔“饮酒以鼻”、“饮不以口而以鼻,名曰鼻饮”。

葬俗特殊,竖棺而埋。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沅水流域的土著濮人有猎取人头血祭的习俗,这在高庙的祭祀坑就那看到,那里的人头有击打的痕迹。后来屈原《招魂》也有记载:“魂兮归来,南方不可以止些;雕题黑齿,得人肉而祀,以其骨为醢。”这是最早提到有五溪蛮獦头风俗的记载。

而在獠人的记载中我们也看到了这种习俗。《北史僚传》、《通典边防典》俱有记载獠人的獦头习俗。獦头即獦取人头,以为祭祀之用而“畏鬼神,尤尚淫祀,所杀之人,美须髯者必剥其面皮,笼之于竹,及燥,号之曰鬼,鼓舞祀之,以求福利。”无疑,在人头祭这一风俗上,獠人也与濮人一样。

关于獠人的这一习俗,历史上诸多记载。《魏书》所载第六条食人风尚即与报仇相攻有关。古文献记载的南方溪峒蛮族传说有猎头及食人习俗者,主要就是指僚族。

晋代干宝的《搜神记》,其中提到的“落头氏”就与人头祭有关。“落头民,其头能飞。其种人部有祭祀,号曰“虫落,”故因取名焉,吴时,将军朱桓,得一婢,每夜卧后,头辄飞去。或从狗窦,或从天窗中出入,以耳为翼,将晓,复还。数数如此,傍人怪之,夜中照视,唯有身无头,其体微冷,气息裁属。乃蒙之以被。至晓,头还,碍被不得安,两三度,堕地。噫咤甚愁,体气甚急,状若将死。乃去被,头复起,傅颈。有顷,和平。桓以为大怪,畏不敢畜,乃放遣之。既而详之,乃知天性也。时南征大将,亦往往得之。又尝有覆以铜盘者,头不得进:遂死。”

故事讲述的是吴国大将 朱桓有一个婢女,每晚睡着后,头就会自动飞走,直到快要天亮时,头才回到身上。某晚,婢女的头又飞出去,与他同室的女伴朦胧中见到他身上的棉被滑掉了,便好心帮他拉上,无意中将婢女脖子的缺口盖住。早上,婢女的头要飞回原位时,却怎么也找不到被棉被盖住的身体,不得不掉在地上,奄奄一息就要气绝。这时,朱桓走进屋里,见到了这一幕,相当震惊。婢女不断用眼睛向朱桓示意棉被,朱桓领悟,立即上前把棉被拉开,只剩一丝生机的婢女用尽全力让自己的头再度飞起来,回到脖子的原位上,从而恢复正常。古代将“落头氏”视为不祥的异类。

唐段成式 《酉阳杂俎境异》载:“岭南溪洞中往往有飞头者,故有飞头獠子之号。头将飞一日前,颈有痕匝,项如红缕,妻子遂看守之。其人及夜状如病,头忽生翼,脱身而去,乃于岸泥寻蟹蚓之类食,将晓飞还,如梦觉,其腹实矣。”

传说中的飞头蛮,与僚族的杀头祭有关。(网络图片)

这种传说的渊源于僚族的杀头祭有关。后来清初的陆次云《峒溪纤志》仍然有这类记载:“(獠人)报仇相杀,必食其肉,披其面而笼之竹,鼓噪而祭,谓可连福”獦头与食人乃是獠族重要文化特征之一。

六、隋唐五代的变迁—羁縻和大姓的崛起

隋朝五溪上下游的分治

进入魏晋南北朝以来,由于国家分裂,战乱纷争和朝代更替频繁,因而“弃五溪而不问”,致使五溪蛮滋蔓。隋朝以后,对中上游五溪地区进行了大规模地开辟经营。为此隋以后的军事活动和民族对抗主要发生在中上游地区。

当隋唐进一步向南推进开发中上游五溪地区之际,中上游地区与下游地区的分治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为了更进一步加强对中上游五溪地区的开辟经营,尤其是加强对“蛮夷”的征服和控制,显然仅靠下游地区和临沅城的稳固是不够的。临沅位居下游,离中上游地区太远;由临沅朔沅水至沅陵的水路险滩激流,这种崇山阻隔,一水中流的形势,使临沅虽能控守其门而不得入其室。也就是说,临沅虽为五溪门户,但不得深入五溪。因此在中上游地区另设一郡,实行中上游与下游分治,又被提到了历史日程。

于是我们能看到从南北朝到隋代五溪中上游郡治的一系列变迁:陈文帝天嘉元年((550),以州统郡,置沅州通宁郡,宣帝大建七年(575),废州改置沅陵郡,领沅陵、辰阳、龙标等县,九年(580)隋文帝灭陈,占领江南,改辰阳县为辰溪(辰溪县名始此),改寿州为兖州,改沅陵郡为辰州(辰水得名),领沅陵、大乡(今永顺)、盐泉、龙标、辰溪计4140户。大业二年(606)复改辰州为沅陵郡,隶荆州。自此,武陵郡一分为二.。

隋代沅陵郡治的稳定,落实了中、上游地区与下游地区的分治。这一措施为中上游五溪地区的发展带来了契机,也为隋唐开辟五溪、广置郡县奠定了基础。沅陵郡城,就理所当然地成为沅水中上游五溪地区的中心。

沅陵历为楚、秦黔中故城,自西汉后也是沅陵县治,开发较中上游其他县治为早,有置郡立城的基础;沅陵地处酉口,当沅水和酉水交汇处,战国时的黔中故城、秦的篮溪口司马错城,三国吴时的潘太常城和窦应明城都在这一地域内,为五溪咽喉,是兵家必争之地,要控五溪、必取沅陵。

沅水下游临沅(常德)和中游沅陵位置对比图

沅陵城处中上游与下游地区水路和陆路交通的总端口,既可雄控五溪,又可与下游常德地区相声息,有较稳定的后方,便于治理五溪。沅陵在五溪地区,虽无溆浦、芷怀那样的平川旷野,但其地当五溪山水总汇之中枢。在五溪地区山岭与盆地错列相间、大盆地中有小盆地、大山含小山的复杂地形情况下,犹若大口袋中装有无数小口袋,沅陵刚好地处这个最大口袋的端口上。这样的地理形势,当然是理想的郡治所在地。正因为沅陵城具有:“四塞皆险,而居中策应则在府城。踞五山之首,临五江之会,真雄跨楚西南哉!”的作用。从而使沅陵成为后世郡、州、路、府、县的治所。

隋场帝大业二年设置了沅陵郡,实现了与下游地区的分治。于此同时,还在中上游地区,开辟设置了一大批新的州县。隋唐时期,中上游五溪地区的州、县行政体系己趋于完备,州、县两级城市网络也日趋完善。这一时期的大多数州、县名称都沿袭至今。各州县治所也多为历代县城所在地。

唐代的五溪治理—“羁縻”

唐代对五溪的统治是实行羁縻州制。

所谓“羁縻”,司马迁曾形象的论述:“羁,马络头也。縻,牛蚓也…言制四夷如牛马之受羁摩也”。

“羁縻政策”主要的针对一些偏远的少数民族地区,国力暂时统治不了,就保持原来的那些头人、首领、酋长等等,承认他们的统治权,任用他们为地方官吏,只要他们承认隶属、经济上能朝朝贡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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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记忆之一——苗疆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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