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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阅读一本书_第十六章 如何阅读历史书

艾德勒
外国小说
总共23章(已完结

如何阅读一本书 精彩片段:

第十六章 如何阅读历史书

“历史”就跟“诗”一样,含有多重意义。为了要让这一章对你有帮助,我们一定要跟你对这两个字达成共识—也就是说我们是如何运用这两个字的。

首先,就事实而言的历史(history as fact)与就书写记录而言的历史(history as a written record of the tacts)是不同的。显然,在这里我们要用的是后者的概念,因为我们谈的是“阅读”,而事实是无法阅读的。所谓历史书有很多种书写记录的方式。收集特定事件或时期的相关资料,可以称作那个时期或事件的历史。口头采访当事人的口述记录,或是收集这类的口述记录,也可以称作那个事件或那些参与者的历史。另外一些出发点相当不同的作品,像是个人日记或是信件收集,也可以整理成一个时代的历史。历史这两个字可以用在,也真的运用在几乎各种针对某一段时间,或读者感兴趣的事件上所写的读物。

下面我们所要用到的“历史”这两个字,同时具有更狭义与更广义的含义。所谓更狭义,指的是我们希望限制在针对过去某段时期、某个事件或一连串的事件,来进行基本上属于叙事风格,多少比较正式的描述。这也是“历史”的传统词义,我们毋须为此道歉。就像我们为抒情诗所下的定义一样,我们认为你会同意我们所采用的一般定义,而我们也会将焦点集中在这种一般类型上。

但是,在更广义的部分,我们比当今许多流行的定义还要广。我们认为,虽然并不是所有的历史学家都赞同,但我们还是强调历史的基本是叙事的,所谓的事指的就是“故事”,这两个字能帮助我们理解基本的含意。就算是一堆文状的收集,说的还是“故事”。这些故事可能没有解说—因为历史学家可能没有将这些资料整理成“有意义的”秩序。但不管有没有秩序,其中都隐含着主题。否则,我们认为这样的收集就不能称之为那个时代的历史。

然而,不论历史学家赞不赞同我们对历史的理念,其实都不重要。我们要讨论的历史书有各种写作形态,至少你可能会想要读其中的一两种。在这一点上我们希望能帮助你使把劲。

※ 难以捉摸的史实

或许你加人过陪审团,倾听过像车祸这类单纯的事件。或许你加人的是高等法院陪审团,必须决定一个人是否杀了另一个人。如果这两件事你都做过,你就会知道要一个人回忆他亲眼见到的事情,将过去重新整理出来有多困难—就是一个小小的单纯事件也不容易。

法庭所关心的是最近发生的事件与现场目击的证人,而且对证据的要求是很严格的。一个目击者不能假设任何事,不能猜测,不能保证,也不能评估(除非是在非常仔细的情况掌控之下)。当然,他也不可以说谎。

在所有这些严格规范的证据之下,再加上详细检验之后,身为陪审团的一员,你是否就能百分之百地确定,你真的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吗?

法律的设定是你不必做到百分之百的确定。因为法律设定陪审团的人心中总是有些怀疑的感觉。实际上,为了审判可以有这样与那样的不同决定,法律虽然允许这些怀疑影响你的判断,但一定要“合理”才行。换句话说,你的怀疑必须强到要让你的良心觉得困扰才行。

历史学家所关心的是已经发生的事件,而且绝大部分是发生在很久以前的事件。所有事件的目击者都死了,他们所提的证据也不是在庭上提出的—也就是没有受到严格、仔细的规范。这样的证人经常在猜测、推想、估算、设定与假设。我们没法看到他们的脸孔,好推测他们是否在撒谎(就算我们真的能这样判断一个人的话)。他们也没有经过严格检验。没有人能保证他们真的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

所以,如果一个人连一件单纯的事都很难确知自己是否明白,就像法庭中的陪审团难下决定一样,那么想知道历史上真正发生了什么事的困难就更可想而知了。一件历史的“事实”—虽然我们感觉很相信这两个字代表的意义,但却是世上最难以捉摸的。

当然,某一种历史事实是可以很确定的。1861年4月12日,美国在桑姆特要塞掀起了内战;1865年4月9日,李将军在阿波米脱克斯法庭向格兰特将军投降,结束了内战。每个人都会同意这些日期。虽然不是绝无可能,但总不太可能当时全美国的日历都不正确。

但是,就算我们确实知道内战是何时开始,何时结束,我们又从中学到了什么?事实上,这些日期确实被质疑着—不是因为所有的日历都错了,而是争论的焦点在这场内战是否应该起于1860年的秋天,林肯当选总统,而结束于李将军投降后五天,林肯被刺为止。另外一些人则声称内战应该开始得更早一点—要比1861年还早个五到十或二十年—还有,我们也知道到1865年美国一些边睡地带仍然继续进行着战争,因此北方的胜利应该推迟到1865年的5月、6月或7月。甚至还有人认为美国的内战直到今天也没有结束—除非哪一天美国的黑人能获得完全的自由与平等,或是南方各州能脱离联邦统治,或是联邦政府可以下达各州的控制权能够确立,并为所有美国人所接受,否则美国的内战就永远称不上结束。

作品简介:

本书初版于1940年,1972年大幅增订改写为新版。不论什么时候读,都不能不叹服作者对阅读用心之深,视野之广。不懂阅读的人,初探阅读的人,读这本书可以少走冤枉路。对阅读有所体会的人,读这本书可以有更深的印证和领悟。这是一本有关阅读的永不褪色的经典。

莫提默?J.艾德勒(1902-2001)以学者、教育家、编辑人等多重面貌享有盛名。除了写作《如何阅读一本书》外,以主编《西方世界的经典人并担任1974年第十五版《大英百科全书》的编辑相异而闻名于世。

查尔斯?范多伦(1926-)

先曾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后因故离任,和艾德勒一起工作。一方面襄助艾德勒编辑《大英百科全书》,一方面将本书1940年初版内容大幅度增补改写。因此,本书1970年新版由两人共同署名。

作者:艾德勒

翻译:郝明义朱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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