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在二零五三年六月底之前,四艘潜艇就击沉了总载重吨高达一百四十万吨的三十八艘美国籍商船。虽然这让美国意识到了大西洋上潜在的威胁,从七月份开始,所有船只都以船队的方式活动,得到了反潜舰艇与反潜巡逻机的直接掩护,但是在接下来半年内,仍然有总载重吨近一百万吨的二十余艘美国籍商船被击沉。虽然这个战绩,对美国产生的影响并不是很大,还不到美国商船总量的百分之五,但是所产生的影响,却足以改变中美海军的战略平衡。
到二零五三年底,美国海军在大西洋上的护航舰艇占到了美国海军舰艇总吨位的百分之二十五。当时,美国海军把三分之一的反潜战舰放在了大西洋上,甚至为此把十几艘快速货轮改装成了护航航母。
要知道,在二零五三年,在大西洋上活动的只有四艘中国海军的攻击核潜艇。
要到二零五四年,随着“金枪鱼”级全电动潜艇大规模服役,以及阿根廷参战,中国海军才会向大西洋增派潜艇。
从作战效率上看,四艘攻击核潜艇发挥的作用,超过了海军舰队。
当然,在这个时候派攻击核潜艇去大西洋,有两个非常主要的前提条件,即牧浩洋已经决定让舰队在西太平洋上作战,以及“金枪鱼”级全电动潜艇的建造工作正式开始,且建造进度非常快。
在西太平洋上活动,舰队不再需要攻击核潜艇伴随,全电动潜艇就足够了。
作为取代“黄貂鱼”级的大型全电动潜艇,“金枪鱼”级的续航能力大幅度提高,能够在更大的范围内全程伴随舰队作战。更重要的是,“金枪鱼”级的主要行动已经超过了攻击核潜艇。如此一来,等到中国舰队夺取了西太平洋的制海权,继续向东、或者向南进军的时候,就不再需要攻击核潜艇护航了。
当然,牧浩洋批准动用攻击核潜艇执行破交任务,也有他的理由。
除了满足黄瀚林提出的要求之外,最主要的理由,还是分散美国海军的兵力,使美国的优势变成劣势。
要知道,美国最大的优势,就是控制了更加广泛的海洋,能够从更多的地区获得更多的战争资源。相反,中国被压制在亚洲大陆上,控制的区域非常有限,在获取的战争资源上很难与美国相比。
长此下去,中国的处境将变得更加艰难。
在获得战略主动权之前,唯一的办法就是破坏美国的海上航线,使美国无法顺利从其他国家获得战争资源。
事实上,这也正是中国海军在整个大战期间,大力建造潜艇的主要原因。
即便等到中国海军掌握了主动权,潜艇依然是封锁美国的主要力量。
二月四日,中东再起战火。
虽然马歇尔没有满足罗林森提出的所有要求,美军在中东战场上只投入了八个师,其中只有六个是主力师,但是在巴拉姆一再以辞职相威胁,迫使以色列总理不断向美国当局施压的情况下,罗林森不得不做出妥协,即采纳巴拉姆提出的计划,在约旦境内发动一次大规模进攻行动。
促成这次进攻行动的,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即协助俄军攻占德黑兰。
早在一月份,布鲁希洛夫就一再提出,应该尽快结束伊朗战争,以便把俄军主力派往西伯利亚战场。虽然出于政治上的考虑,俄罗斯总统否决了布鲁希洛夫的要求,但是伊朗战争久拖不决,已经给俄罗斯制造了极大的负担。即便俄罗斯总统不懂军事,也能够明白,伊朗已经成为俄军的坟墓。
受此影响,二月初,俄罗斯总统正式向美国总统提出,美以联军必须在中东战场上发动一次大规模进攻,迫使中国向中东增兵,而俄军将趁此机会强攻德黑兰,争取在一周之内攻占德黑兰。
问题是,俄罗斯不能只索取、不回报。
按照俄罗斯总统的承诺,俄军在攻占德黑兰之后,不会停止前进的步伐,将继续向南推进,争取在二月底到达波斯湾。当然,俄罗斯总统提出了一个附加条件,即美国按照承诺向伊朗派遣四个师。
事实上,支持该建议的不是美国总统,而是马歇尔上将。
当时,马歇尔已经认识到,美以联军很难单独在中东战场上取胜,因此很有必要首先帮助俄军在伊朗取胜。说得直接一点,伊朗战争的胜负,将决定中东战争的胜负,俄军取胜能给美以联军带来好处。
为此,马歇尔上将留下了两个师,而且能在二月份获得两个新成立的师。
也就是说,马歇尔已经准备好了四个师,准备在俄军夺取德黑兰之后出兵伊朗,与俄军一同向波斯湾推进。
当时,马歇尔还以参联会主席的身份,征用了数百艘商船。
按照他的要求,这些商船将主要向俄罗斯运送战争物资,并且把俄罗斯出产的矿物运回美国。当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用来运送美军作战部队。因为土耳其保持中立,所以船只可以经地中海与黑海前往俄罗斯。
也正是在马歇尔的支持下,美国总统答应了俄罗斯总统的请求。
随后,马歇尔责成罗林森,策划进攻行动。
有趣的是,罗林森从一开始就反对这么做,而且坚持认为,没有必要为了俄罗斯在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发动进攻。
由此产生的影响是:罗林森只是被迫同意发动进攻,但是不承担责任。
说得直接一点,进攻行动由巴拉姆策划,罗林森只负责美军的作战行动,而且主要任务由以军承担。
事实上,这也与罗林森一直坚持的主攻方向有关。
以当时的情况,美以联军在叙利亚方向上取胜的把握并不大,因为中国陆军已经把第一二七集团军派了过来,把中东战场上的兵力增加到了四个集团军,其中三个战斗力最强的集团军集中部署在叙利亚。与之相比,美军只有八个师,而且只有六个是主力师,以军的主力部队也只有十多个旅,即便拥有较为明显的兵力优势,在作战能力上,仍然不具备压倒性的战略优势。
显然,罗林森非常悲观。
这也是他坚持把美军增加到十个师的主要原因。
问题是,巴拉姆却认为时机已经成熟,只是重点不是在叙利亚,而是趁着阿拉伯国家还没有完全联合起来,占领整个约旦,并且向伊拉克、或者沙特进军,把战线长度扩大两倍以上。
毫无疑问,巴拉姆的认识非常清楚。
中国在中东投入的兵力并不多,作战部队还不到二十万,因此就算能在某些重点战场上占据优势,也很难在整条战线上占据优势。最直接的证据就是,中约军队一直死守安曼,没有发动有规模的反击。如此一来,只要将战线拉长,中国军队就将疲于奔命,而美以联军的兵力优势就能发挥出来了。
可以说,这是非常正确的战略认识。
要知道,如果美以联军占领了整个约旦,中东战线就将扩大到一千五百公里以上,而中国陆军的四个集团军,显然守不住这么漫长的战线。至于阿拉伯国家的军队,恐怕很难发挥正面作用。
由此产生的结果就是:中国陆军必须向中东增兵。
紧接着,会产生一个更加重要的问题,即中国的战略运输能力,能够支持多少军队在中东作战?
要知道,海运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运输船队在到达巴士拉之后,必须通过陆路把物资运送到前线,或者运送到附近的机场与空军基地,再由空运力量送往前线。陆路交通没有什么好说的,伊拉克只有一条通往叙利亚的铁路,而通往约旦的只有公路。也就是说,前线中国军队的后勤保障,主要由空运力量承担。
当时,中国空军在中东部署了一百架大型电动运输机与数百架战术运输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