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尤其是华夏这样人口众多的国家,每年都会发生不少事情,到时候出现啥事都要被民意裹挟,只要闹的人够多,闹得够大,最后逼迫政f改变华夏的法律法规或者施政方针,国家发展战略,那成什么样了?
这也是夏寿华最为担心的事情,他面对这样的事情没有处理的经验,所以才急匆匆的来找韦珣商议怎么解决。
“现在民众情绪被煽动,安抚难度大。同意他们的请求,日后难免不会被他国势力从中左右国家的政局和发展方针。”
韦珣听完之后也看出了这件事情的影响,面色严肃的继续说道:“不同意民众的要求,肯定不会如此轻易的散去,等到事情闹得全国皆知,可能会更难处理。”
夏寿华叹气,惭愧说道:“老臣和内阁商议一天,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只能来和陛下请教一下如何处理。”
“夏卿不用自责。”韦珣抬手打断了夏寿华的话,夏寿华之所以那么做,显然是不想因为这件事给自己的政治声誉带来影响。
因为从加入韦珣的势力到华夏建国再到如今国力日盛,整个华夏都将这批开国功臣比作陈平张良刘伯温这样的人。
找到韦珣,除了征询作为国家最高领袖—皇帝韦珣的意见,还有就是他实在不敢妄下决定。
否则一个不好,开了先河,以后如此事件绝对不会少。
让韦珣拿大的主意,最后哪怕是出了问题,他也不会成为最后背锅的人。
也就是遇到韦珣这样经过后世教育三观正直的人他才敢这样做,或者历朝历代的皇帝,这样的事情肯定是你首相去办啊,办好了就是有功,办砸了就是丢官罢职或者身死誉(官场和以后的声誉)毁。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韦珣一直以来虽然军事天赋极好,不断的开创新的战法,让华夏的军威鼎盛,于民政、商贸、民事、交通运输、工业、农业等等各类事情虽然不是精通,但总能凭借自己远超时代的经验和见过的案例来一阵见血的给出建议。
这让华夏中层高层的人都以往韦珣是先天而知之的人,甚至不少为了恭维韦珣以此邀宠、以此获得青云直上的人还出书说韦珣是天授之智,是命中注定的天子。
加上两三千年的帝王天之子的神秘渲染,此类书籍,在民间受众极大。虽然韦珣没有给那些写书的人好脸色,但为了维护皇室,也因为法度并没有对这种演艺形式的书籍做出明确的处罚规定,此类书籍没有禁止。
这也让韦珣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仿造之前的历代皇帝搞什么避讳。
原因就在于韦珣总觉得以往的皇帝总要让民间避讳什么字,避讳天子皇室之类的。
总觉得新时代了,因为演义书籍就治罪什么的太不进步。
夏寿华找韦珣来禀报这件事情,也是希望韦珣能给出一个好办法。
韦珣也知道夏寿华已经从当初的中年儒生变成现在一个成熟的政客,也没有和夏寿华计较的心思。
于是他开口说道:“先令开封郡市长、该县县长去安抚群众,再令省情报部门尽可搜集参与此时的爪牙。”
“待这些爪牙都找到之后,立即抓捕。”
“然后省法院组织专门的审判小组,带着这些人到该县,让群众派出部分代表,参与这些人的审理。”
“同时,宣布会在每年的刑法修正会议上,针对通奸罪做出修正。”
“最后,告知参与游行的群众,他们是收到他国的恶意煽动。以法律中的非法**、非法游行、寻衅滋事、间谍罪等,按个找到这些人,一边安抚一边讲后果。”
“软硬兼施,民众本来就被煽动,自然会散去。”
韦珣说完了事情的处理方法,又提醒道:“这件事处理的要点不是在民众,但也在民众。国家不能被民意胁迫,否则这件事开了先河,以后国家施政、国家的发展战略很容易会因为民众无法看到长期利己的好处而闹事阻止。”
夏寿华出声表示明白了,然后出声问道:“陛下,那通奸罪最后是顺从民意从重处罚以枪决定还是适当修改即可。”
听到这个事情,韦珣也眉头皱了起来。
顺从民意就会开先河,然后其他事情也会被仿效再闹事,从而影响国家。
不顺从民意,这又和华夏复兴党一直宣传的为人民服务,以人民的利益为最优先考虑不符。
“夏卿,这件事先按照程序来执行,安抚民众解决这件事之后,刑法修正可以通过会议让各省代表投票决定。”
“通奸之罪,于我们这样的国家领导人看来,虽是多在道德层面有影响,对于民众而言,却是关系到家庭的稳定。”
“在朕看来,和奸不过量刑六年,通奸量刑十二年,确实是低了。”
“饱暖思淫(那个)欲,如果不量刑极重,难免有让色(那个)欲冲昏头的人,或者某些不知廉耻只图欢愉的人铤而走险。”
“秦商鞅曾言:人性本恶。”
“华夏虽以人权为基本,但我华夏和其他国家国情不同,乃衣冠礼仪之邦,如此道德败坏的事情,以西方的价值观来衡量刑法轻重,显然是你们内阁没有考虑到国情的。”
韦珣看了站着的夏寿华一眼,借着这个话题说道:“以后不仅要学习西方的刑法,也要考虑华夏国情。朕希望以后华夏的不是完全的进行西方化,而是希望华夏文明化,科技化。”
“西方的制度有西方的好,我华夏的礼仪道德难道就差了吗?”
这句话算是韦珣对于之前夏寿华为保个人名誉失去了担当的做法不满,借此提醒他。
实际上,韦珣在后世就一直好奇为什么世道会变得道德败坏?从曾经的通奸之人,被人作过街老鼠的*夫**,到了后来仅仅是一个婚内出轨来定义呢?
直到他查询了法律,才明白为了进步和文明,抛却了道德层面,只以法律层面来定罪。
这也就造成了犯罪成本低廉甚至没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已婚家庭因为没有法律这个最后的线,让不少已婚的男男女女因为情欲,因为金钱,因为家庭矛盾等原因最后通奸。
通奸未被发现还好,但只要发现,离婚是大多数的选择,即便夫妻之间因为孩子忍辱保持关系,也会产生不可挽回的裂痕。
这样的结果就是在21世纪,出轨率大增,离婚率大增,夫妻信任度下降。再也不负曾经一生只爱一人,极少离婚的和谐社会。
通奸之人,有悖人伦,有悖道德,对社会影响极大;对家庭的名誉、家庭的稳定和孩子的未来,也影响极大。
华夏在修订关于通奸罪的时候就考虑了华夏的国情,但定罪的力度并不大。
但这样的事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只要从严从重,让人忌惮这个惩罚,敢于通奸的人会大大的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