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宋之龙虽然带走了丁小四,却把莫清霜留了下来,身手一流的女豪杰莫清霜当然可以担负的起许晨风的保卫工作,临时充当一个警卫员绰绰有余,更何况,女孩的心思较为细腻,照顾起来较方便。
让莫清霜留下照顾许晨风,要留下丁小四放心的多,更何况,这还是莫清霜主动要求留下来的呢。
“许团长,换药了。”
小护士推着小车来到了许晨风的跟前,解开了许晨风身缠绕的绷带,露出了那一身矫健的肌肉,看着许晨风身的肌肉,洋溢着一种阳刚气息,身的道道疤痕,更是平添一丝血性的气息,看的小护士微微脸红。
许晨风寸许的伤口位于腰部往,幸好许晨风的运气还是不错的,如若不然,稍微的再深一点,许晨风的肾脏要被扎穿了,如此一来,必死无疑。
“好了,好药啦。”轻轻给许晨风将绷带缠好。“许团长有什么要洗的衣物吗?可以交给我,我帮许团长洗一洗。”
许晨风穿好了衣服,笑道:“谢谢,不必了,没有。”
“许团长不用客气的,拿我当自己人好了,院长吩咐过了,要全心全意的为许团长服务。”
“这不是客气,是真的不用了,我真的没有。”许晨风婉拒。
“他这里的确是没有。”莫清霜的声音在门口传来。
小护士扭头看过去,门口站着一个面容清冷的女孩,其姿色容貌甩了自己不下一条街……
她的手里端着一个木盆,盆子里装着许晨风换洗下来的衣物。小护士认出来了,这女子便是午的时候随着那个军官一起来的女孩,只是,她居然留下来了,非但没有走,反而是留下给许团长当起了警卫员。
不过,小护士敏锐的感觉到,这个女孩看向自己的眼神,充斥了一种浓浓的敌意和排斥感……
“那好吧,许团长,有事情的话,尽管找我好啦,您先好好休息吧。”小护士知趣的推着小车离开,病房里只剩下莫清霜和许晨风两个人。
莫清霜将木盆放在地,然后将洗好的军装晾晒在外面的挂条。坐在许晨风的床边,拿起来针线为他缝补晒干军装的破损之处。
莫清霜非常喜欢这种状态,颇有一种居家过日子的感觉。
人多的时候,许晨风与莫清霜之间的关系倒还好说,可是,当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时候,一种叫做尴尬和暧昧的情绪充斥在整个房间。
每当想起莫清霜在台儿庄战场那忘情的一吻,许晨风居然有一种不自然的感觉,特别害怕与莫清霜单独相处,她的举动完全逾越了两个人之间保持的默契,你知我心意,我知你心意,你藏在心底,我假装不知……
可是,现在又该如何相处呢?许晨风的脑子如同一团乱麻,理不出头绪,更是想不出妥善的解决方案。
“其实,你知道,我的心思,对吧……”还是莫清霜出言打破了两人之间尴尬的沉默。
许晨风不知如何回答,索性保持沉默。
“许大哥,我喜欢你……”一边缝着针线活,莫清霜怯生生的声音传进了许晨风的耳朵里。
终究还是勇敢的将这句话说出了口……
“我……”许晨风的话堵在了嗓子眼,除了一个我字,别的话,一个字也说不出口。
这一刻,许晨风多想回到战场,也不想沉浸在这种两人尴尬的氛围之,战术指挥才能卓越,并不代表他也一定擅长处理这种感情的琐事。
世界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是人总归会有软肋,许晨风的弱点不少,这也是其之一。
“许大哥,你不用说,听我说好。”莫清霜出言打断了许晨风的话,她只想自己一个人倾诉,而不想让许晨风多说,有些时候,许晨风说出来的话,未必一定是自己想听的,既然今天已经把话说开了,那干脆一口气说完算了……
莫清霜不知道自己下一次,还有没有这种勇气再来表达自己的爱意。
“许大哥,我喜欢你,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便喜欢了你。我不懂这种喜欢的感觉到底是什么,只知道,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非常的开心。当我第一见到你的时候,还以为你是一个被汉奸打的狼狈不堪的熊兵呢。当你忍着痛,一声不吭的任人割肉取子丨弹丨的那一刻,在我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印象,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许晨风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世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更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能够让这种女豪杰所欣赏的男子,必然是血性到极点的勇士!
昔日因为赌气,而咬紧牙关取出了身的子丨弹丨,原来,在那个时候,在莫清霜的心里留下了自己的影子。
“你知道吗,在你的身仿佛有一种无穷的魔力,令人心生向往之情,跟着你的身边,总是有一种踏实的感觉,你有化,有见识,总是能说一些,我不知道的事情,你有远见,有见地,总是能够看到别人所察觉不到的细节,当时,我在想,英雄豪杰,不外乎如此,诸葛亮再世,怕是也不过如此罢了。”
听着莫清霜的赞美,许晨风颇有一种不好意思的感觉,哪里有她说的那么好,是因为心的一丝好感而把他的形象给直接美化了而已。
这是一种心理作用,而不是他的真实能耐。
第四百五十四章我真的喜欢你……
可不管怎么说,莫清霜喜欢自己,这倒是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
静静地听着莫清霜的叙述,这一刻,许晨风的思绪仿佛回到了东三省的时候。与东北抗联的兄弟们一起惩奸除恶,除匪灭奸。
热血东三省,策马山林间!豪情多壮志,大雪埋英骨!
爱情总是来的太突然,有时候,喜欢一个人,却无法找出具体喜欢他的什么地方,因为喜欢,哪怕是缺点,也会被优点所掩盖。
可若是讨厌一个人,算是他人格完美,依然是能够找出他无数的缺点。
“我知道,你有一个怀孕的妻子,现在,你的妻子应该给你生下孩子了,我也知道,我不应该去喜欢你,可是,我控制不住自己的这种感受……”
眼泪从莫清霜的眼眶滑落,扑簌簌的打在为许晨风缝补的衣服,将其打湿。
“可我还是喜欢你,杨靖宇军长也曾告诉过我,喜欢一个人是没有错的,但是,却是没有在最合适的时间遇到你。”
因为小声的抽泣着,双手开始颤抖,针头一偏,刺进了左手食指的指心,顿时,一滴殷红的鲜血从莫清霜的手指肚溢出来。
许晨风赶紧一把抓住她被针扎伤的手指,看着这一双粗糙的手,这双手布满了老茧和伤痕,完全没有一个女孩子应有的美感。
莫清霜顺势倒在了许晨风的怀,将脑袋贴在他的胸膛,双手穿过了他的腰间。
轻声抽噎道:“许大哥,你知道吗,我真的非常喜欢你,像是一个孩子,看见了想要的玩具,总想把它攥在手里,当别人想要摸一下的时候,特别的舍不得,当它看不见的时候,会哭泣会伤心,即便是有再好看的洋娃娃,也抵不那个心爱的玩具,因为喜欢,所以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