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这好,这我放心了,来,吃瓜,我可弄来了这一个,都是你的。”
“那我可不客气了,这瓜子可以留着,来年再种。”
赵登禹手下的四个团长,三个提拔成了旅长,唯有吴成国一人,仅仅只得了一个西瓜……
不过,吴成国倒不在乎这些虚的,他与师长达成了共识,不能让许晨风成为下一个伤仲永,器重他,栽培他,是因为这小子的确是有过人之处,为他操碎心,火,也是因为他的性格,的确是让人头疼,改造他,这可能会是一件当旅长更加好玩的工作吧……
吴成国乐于接受这个不一样的挑战。
“知道吗,还有一件事,暂二师的师长刘汝明又问我要许晨风,还有三十八师的张师长也来找我要人,不过都被我给回绝了。”
“是啊,还有这种事?”
吴成国感觉挺有意思的,刘汝明一直都挺欣赏许晨风的,这件事,他知道,曾经拿出不下一个重火力营的装备来换,都被拒绝了。现在,居然连三十八师的张师长都看了许晨风,也想要他,有趣,真有趣。
不过,这也间接地说明了一个道理,是金子总会发光,无论在任何时代里,人才总是争相抢夺的优质资源。
能打硬仗的好军官,谁都缺,不管是刘师长还是张师长,一致的认为,一个能打仗的未来将星之才,居然才是一个小小的营长,实在乃是大材小用,只要是许晨风点头,或者是赵登禹愿意放人,少说也是个团长等着他,等他熟悉之后,提拔旅长吗,更是不在话下。
不管是谁来要人,赵登禹一律拒绝,他还想等着把许晨风给调教出来,自己留着用呢,怎可能会为他人做嫁衣。
许晨风真可谓是一员福将,灵光一闪的点子,不仅仅给数万民兵找到了新的出路,也为一三二师的扩编提供了兵源,仅仅依靠一三二师绝不可能收编太多的人马,整个二十九军都在扩兵。
毫无疑问,经过了长城战役和察哈尔战役的考验,二十九军的战斗力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以弱于普通常规作战部队的装备和兵力,俨然成为唯一一支能够与关东军掰手腕的国部队,说是“华北之雄”毫不为过。
有这么一支部队镇守北方,北平放心,南京方面也安心。
经过大肆的扩充,二十九军由原先的三个师,新编成四个师,人数也翻了一倍还要多,猛增到六万余人。
二十九军不仅接受了民兵,还捎带着将民兵们的武器以及吉将军率领部队远走之后,遗留下的火炮等少数的重武器,这些武器,放在央军的眼,可能看都不看一眼,然而在缺乏装备的二十九军这里,算是光绪年的火炮都能成为主力来用……
话虽夸张,但却实实在在的说明了二十九军目前的窘境。
二十九军已经成为华北地区,举足轻重的一支令人不敢忽视的军事力量,相信,有此军队驻守察哈尔,短期之内,鬼子想要侵犯华北,怕是没有那么容易了。
“晨风,有件事我想知道,你是如何猜到抗日同盟会解散的?”直到现在,吴成国都在对许晨风是如何猜到级决定而感兴趣。
许晨风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这是眼睛,不是玻璃球,这是耳朵,不是透气孔。这是脑子,不是榆木疙瘩。我看到的、我听到的综合在一起,我能用我的脑子想出答案。”
第九十三章不孝、负心人(一)
“呵呵,心思缜密,头脑灵活,不错,凭你这高人一等的观察力来说,难怪师长如此看重你。”
“哪里哪里,长官谬赞了。”
虽说是猜出了掌管的意图,可许晨风却高兴不起来,拼了命,流了血,最后又落了一个和长城抗战一样的结果,甚至说,长城抗战还要悲伤,至少,长城抗战之后,他们这群人最后得到了嘉奖,而察哈尔之战以后,却什么都没有得到,险些面临一个被“围剿”的处境。
“团长,有件事想跟您说一声,我想回家一趟。”
“回家?北平的家吗?”
许晨风点头:“对,自从离家之后,已有五年不曾回去过,现在我想回去看看。”
“行,回去吧,游子在外漂泊,总归要回家的,咱们是军人,铁和血的代名词,可我们也有一颗柔软的心,谁不挂念家呢,回去之后,记得替我向老爷子问声好。”
吴成国痛快的批准了许晨风的回家申请。
自从五年前叩首别家之后,家这个名词,仿佛成了一个虚幻的远景,何时不想家,何时不想回去呢?
许晨风始终记得,三天之后,是二爷爷的八十寿辰了,整个许家人丁凋零,剩下他们祖孙二人,若是不在这个时候回去看看的话,怕是以后再也没机会了……
回家这个念头,许晨风思考了许久,终于还是决定回去看一眼二爷爷,眼下战事平息,军务整顿也告一段落,难得有时间可以回去一趟,顺便回家看看能不能拿一点钱出来,至少为他的将士们添补几套新军装,或者是买几条新枪。
将军务交给宋之龙打理,带着李黑子,许晨风踏了回北平道路,原本,警卫员这个职务一直都是由刘金星担任的,只是后来,刘金星一连两次都被李黑子打进了医院,掐着日子算来,刘金星也应该快要出院了吧……
算起来,离家已有五年之久,现在的许家成什么样子,许晨风都不知道了。
北平城一条叫不名字的街道旁,矗立着一座古典气息十足的庭院,古朴的门匾写着许宅二字,因为年久的缘故,木匾的烫金字已经开始剥落。
气势恢宏难掩丝丝落寞之感。两扇沉重的木门缓缓打开,一名看起来约莫六十岁的老人手持笤帚,清扫着门口的落叶和杂物。
“六爷,又起那么早啊。”
路过的商贩挑着扁担,两头的货箱里盛放着小孩子玩耍的玩具,拨浪鼓的两根绳带拴着的小锤儿,随着商贩走路的步伐晃动,敲击着鼓面,发出咚咙的响声,商贩每天早从这里路过,都要跟扫地的六爷打声招呼。
六爷一边扫地,一边笑道:“吃着东家给的饭,要踏实的给东家干活,起得早,习惯了,怎么着,都得让这条道儿干净利落,不能脏了东家的颜面。”
一辆汽车缓缓地停在了六爷刚扫过的路面,这让六爷很不爽,谁家的小子不长眼,敢在许家的门口停车。
正准备前去训话的时候,车门打开了,从车里面走出来一个穿军装的年轻人,看军装的款式,与普通士兵并不一样,能看出来,这应该是个官儿。
不过,这年轻人怎么看起来,这么眼熟呢?仿佛在哪里见过。
站在家门口,许晨风的心泛起涟漪,不知不觉间,离家居然已是五年有余,家还是老样子,只是稍显寂静,俗话说,一个家族的兴盛在于人气,有人方才养家,人气旺盛,不用进门,便能看出那兴盛之气。
眼眶微微湿润,无穷的愧疚涌了心头。
“这位军爷,敢问您是?”六爷前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