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荣禄回忆战地第一刊:《老山》报
在战友出版的《老山日记》一书中,看到一张附有《老山》小报的图片,曾打电话问战友还有没有其它各期的,希望送两份做个留念。那位老战友说,他也只有这一期的,之所以一直保存着,是因为上面有他写的一篇关于我团六连坚守1072高地时的经验文章。
轮战时期,以老山地名而作为刊头的战地小报,在前线部队中,可能我们是首家,将它称之为老山第一刊,绝非是夸张。《老山》报因老山而命名。在我的印象中,老山兰的名字和我爱老山兰这首歌,当初也是最早出现在我们自办的这份小报中。善用客观存在的品牌名,以扩大小报的社会知名度,当初那些良好创意,今天回想起来仍然值得品味。
办战地小报,是部队的一项光荣传统,很多部队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时期,凡在野外执行重大演习任务时,都自办有小报。这种小报,在部队通常称之为战报。主要是登载部队的好人好事,好的经验。在野外训练或作战期间,机关一般很少向下发文件,领导的指示,上级的要求、有关通报表彰、宣传教育资料等等,也大都在自报的小报上登载,然后分发到连队供干部战士们传阅学习。
在八十年代初,部队还没有电脑,师、团机关印发文件都是使用老式的铅字打字机或钢板在蜡纸上先打(刻)上字后再油印。而自办的小报都是用蜡纸在钢版上刻好字后,再用油印机印刷。
一张小报从组稿,编辑、排版到刻印出来,往往要半天时间才能完成。由于排版修改方便,所以机关科室的材料一般都是自已刻印。轮战期间,阵地上很难看到各地出版的报刊杂志,对外界的信息几乎是隔绝的。在阵地上能够看到一份自办的小报,并通过小报了解一些信息,战士们是很喜欢的。
那份《老山》报,当时是以我们团政治外的名义,由我们宣传股具体承办。为了办好这张小报,股里分工:排版刻印由电影组负责,组稿由报道组负责,稿件经股里领导审核后即可编发。平时,团、营、连都培养有报道骨干,稿件来源不成问题。
《老山》报的前几期刊头叫《铁拳》,是我们从营区出发前定的名。到了战区后,我们团接防的阵地是老山,出了十多期后,觉得老山很有名气,于是,决定将报头改为《老山》。
说到《老山》报,还有一段小插曲。为了使小报有吸收力,笔者决定开一个小说连载栏目,把阵地上一些惊险离奇的人和事,以讲故事的形式写出来,以增加战士们的读报兴趣。当时没有人写,于是首期由我来写,每期登载一小段。记得那篇小说是以友军在收复老山时的一传奇故事来写的。接管阵地后,有关友军在收复老山中的传奇故事很多。
上阵地后,电影组和报道组的同志经常要把小报送到连队去,他们从连队那里也听到不少惊险离奇的传说,回来后常跟我聊起,有些故事经过人们添枝加叶的传说后,听起来很感人。有这样好的创作素材,再把战场上一些奇闻轶事串起来,大体构思了一个框架,就开始边写边发。
没想到每期一登出,就吸引了不少战士争相传看。故事和人物虽然都是虚构的,但时间、地点、阵地说得有鼻子有眼,有些还以为真有其事,都想了解故事中所写人物的结局。可惜的是那篇小说没写完就停止了。原因嘛,现在说起可能有点好笑。
有一天,两位分管政治工作的团领导把我叫去,说是机关有人向他们反映,说战报上那篇连载小说有问题。我说有什么问题呀?那个坐在领导旁边的老兄(我想就是他反映的,哈,就不说名字了)拿出刚出版的一期小报,指着上面的一小段说:问题就在这里。
那位老兄认为有问题的那一集,大体情节是这样写的:当故事的主人公在向敌后穿插过程中,遭到越军猛烈的炮击,他被强大的气浪震得晏死了过去,苏醒后,发现自已与连队失去了联系,在寻找战友中又误入越南境内。
在经过几天惊险离奇的遭遇后,终于找到了返回老山的方向,故事的主人公在经过一段密林时,突然听到一阵女人的惨叫声,当他寻声慢慢接近时,眼前的惨境让他惊呆了;倒伏的草地中,是一具全身裸露的少女尸体,洁白的肌肤上伤痕累累,被撕烂的衣衫上到处都是血。
从打斗的痕迹可以看出,那少女是在极其惊恐、害怕、和愤怒的挣扎中,惨遭杀害的。而这个被害的少女不是别人,正是战前还为他们上山检柴而失踪的房东女儿,在离少女几十米远地方,隐约可以看到几个着盔式帽的越南特工,怒和恨使他忘记了几天来的饥饿、疲劳和孤身一人所处的险境。
那老兄不知是怎样想的,指着其中‘少女裸露的尸体、、、衣衫上到处都是血’那几句话,认为写得太露骨,太黄色,说如果叫战士们看了,会产生非常不好的影响。听那那口气,好象多严重似的。我一听就火了,与那位老兄争论了起来,好在两位领导认为不是什么大的问题,也没有说什么。
最后,为了大家都好下台,我说:算了吧,这期不发就是了。就这样,那篇连载小说没有再继写下去了。后来我下连队检查工作时,有好几个文学爱好者都问我,小报上那篇连载小说怎么没有下文了呀,我只好笑笑说,作者出差去了。
现在想来可能有点好笑,不过,在我们那个年代,写男女之间的事,是个很敏感的话题,在当时的环境,特别是部队,那是个禁区,大都数人是不敢写的。如果要写,必须避免出现敏感的文字,因为弄得不好,会被人曲解,一旦有人上纲上线,吃不了就得兜着走。
也难怪那位老兄把此事当成很严重的问题向领导反映,现在回想起来也是可以理解的。呵呵,自那以后,也吸取了教训,凡涉及到男女之间情爱的文章,尽量避容易引起别人们曲解或联想的文字。
我们那份小报,自认为还是办得很有特色的,前前后后出了几十期,一直到换防下山后,才没办了。在办报过程中,电影组和报道组的同志做出了很大的贡献,部队中的好人好事,好的经经验,各级的批示、要求,大都是通过小报传达信息。每期出来后,他们都亲自送到各个阵地上去。对于宣传典型,传播胜利消息,活跃阵地文化生活,还是起了很大作用的。
那份小报,可能保存下来的很少,因为后期,我们曾要求营连收看后,要集中消毁。之所以要这样做,主要是怕造成泄密。虽然小报是在本部队范围内发送,但上面的文章,大都是写的阵地上的人和事,连队所坚守的阵地,都是真实的,这在内部小范围来说,没什么,但如果流传到社会,落入敌特分子之手,就可能造成严重的泄密。
在战时,部队所处的位置,所担负的任务,部队的伤亡情况等等,对外都是严格保密的。而在公开的报道中,通常使用的某部、某地区、某高地等,而且不允许番号和代号混用。如果是图片,那审查更严格。在战时,如果这些事稍不注意,就有可能失密泄密。
这种情况在当时也曾发生过。在我保存的战时政治工作记录本上,就有这样的记载:“接101政治部通知,8月24日的国防战士报和101小报(17期)一律不发连队,由政治处收拢后报送师政宣传科,泄密者要追究责任。”这电话通知是师政治部干事陈刚于是1984年8月25日直接打给我的。虽然他没说为什么要收拢不发,但我判断可能与当时我部东山方向的一次出击作战的报道有关。
接到这个电话后,也引起了我的高度警惕。我也曾发现,连队有些报道员,把登载过他们文章的小报自已了起来,当时没当一回事,看了这个通知后引起了我的重视,如果有有战士把小报上他们发表的文章寄给自已的好友炫耀,或作为稿件寄到所在的家乡报社发表,难免会出现类似问题。
因为在战时,哪些该公开报道,那些不该报道,在时机上是有严格要求的。于是,根据师的要求,马上拟发了一个通知,对师、团小报的发送与消毁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通知内容如下:“各营连:我团政治处主办的‘铁拳’报,涉及部队机密,望各连阅读后立即烧毁。
同时,从14期开始,凡下发的战报按文件手续签字,各营连读完后,分别由营连集中消毁。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对已发的战报(包括军、师下发的)要认真清查一下,如有遗失的,要及时上报,根据上级指示,凡因不按保密规定丢失战报,造成失泄密者,要追究政治责任”。
现在猜想,自那个通知下发后,我们那个小报保存下来的可能很少,如果现在哪个老兵还有,再过几十年,就可能成为珍品了。呵呵,早知如此,老夫也该几份。
也许有人会问,现在网上老兵写的回已录中,每次战斗行动在什么地方进行,有哪些部队参加,伤亡了多少人,以及阵地位置、编号等都说得一清二楚,这不是泄密了吗?这就要看涉及到哪些方面,按照我国保密法规定,老兵提到的事,大都过了解密期,自然也就不存在泄密的问题了。
当然,对那些不属自动解密的内容,不宜在媒体上公开谈论的事,不管你现在是何种身份,从保密的甪度上讲,还是应当注意的。
当年笔记本上的那段文字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