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阵地到观察所的计算距离通常都是3~5千米,而实际的放线距离往往是要翻倍的。只要炮兵展开战斗队形,有线兵就要迅速把观察所和炮阵地连接起来,一个有线兵就要身背多个线拐,在密密丛林中判定方向,放着电话线,寻找着阵地和观察所,其艰难困苦可想而知。
相对有线兵来讲,无线兵的情况会稍好一点,两个人各一部报话机,分别配置在观察所和炮阵地。战斗打响前,通常是在静默状态,并以提前约定的不同吹风方式按时联络。战斗打响后,在有线难以保障的情况下,无线执行任务。当炮兵需要开设跟随步兵的前进观察所时,无线兵就要担负通信保障任务。
在传递指挥员口令或指示的过程中,使用密语或明语(不是摩尔斯电码,因而不用翻译,只是报务员根据密钥表报出4个阿拉伯数字(1—0)一组的密语)。平时的训练中,无线兵早已把密语表背的滚瓜烂熟,发送和接听的报务员都会随机知道密语的内容用明语报告给指挥员。报务员及时准确是基本功,必须熟练掌握,不打仗时,他们也每天都练,丝毫不能偷懒。当然,在情况危急时,前方也可像王成那样用明语喊“向我开炮”!但那种情况也是特例,极少应用。
我在连队当了两年计算兵,三年侦察班长,在此期间我经常参加上级组织的比武或集训,均取得好成绩,得到很多奖励。由于工作出色,1975年,我被提升为指挥排长。
后来我又被推选去学习了一段时间炮兵参谋业务,1976年我被调到炮团司令部任作训参谋。1978年我被调到11军军部炮兵处任参谋,结束了我从军生涯三分之一在基层部队的工作。
右为邢团长
1984年两山作战时,我们炮兵团的规模和装备质量都有了很大提高。122榴弹炮增加到两个营,每连由4门增加到6门,这样一个团就拥有122榴36门。原来的76加也换装成了85加,一个85加营编制是18门。原来12管的107火箭炮也换装成19管的63式130火箭炮,编制也是18门。
另外还装备有当时我军刚研制定型的“红箭”-73反坦克导弹。由于两山地区都是高山深谷,坦克无法作战,所以有用红箭-73打敌火力点的,那肯定是百发百中了,但价值很高,一发反坦克导弹当时也得十几万人民币吧。到这时120迫击炮已淘汰没有参战。
两山作战,根据中央军委命令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炮击作战,代号为一四工程。第二阶段为拔点作战,代号为一七工程。在执行一四工程时,11军军部进驻在西畴县城,当时军领导都在那里坐镇,各团指挥所根据上级部署,尽量靠前配置。
当时执行老山作战任务的是友军14军,我们军的31师担负的是者阴山方向的作战任务。由于这次作战的主动权在我们手里,因此作战准备时间比较充裕,尤其是炮兵,可以在此期间进行精细的准备,以最大限度发挥所有炮兵的射击效能为目的。
如炮兵阵地的勘察、配置、观察所的最佳位置,以及当地气象条件的获得等等。尽管如此,山岳丛林地作战的炮兵配置,不可能完全符合教程规范的条件。炮与炮的间隔,炮与炮的纵深,炮兵连、营展开的幅员等等,都必须是因地、因势而异,随机应变,不能完全死抠教程书本。
我们必须在现有的客观条件下,通过主观的努力,保证我们的炮火发挥最大的效能。这里不仅与在开头讲的火炮射击诸元的准确性有很大关系,阵地方面的因素同样关系重大。
读者们一定都知道地炮的驻锄,它的主要作用是防止火炮发射时发生炮身的后移下陷或左右方向的倾斜,所以要挖一个助锄坑,把驻锄放进去并与坑的斜面很吻合的结合。如果你挖的驻锄坑斜面与驻锄的结合有悬空,两驻锄受力不一致的话,那么火炮发射时产生的强大后坐力,就会由于驻锄受力不一致而导致火炮水平倾斜,炮自然也就打不准了。
就是用精密法射击,也很难达到理想的射击效果。还有战场上情况瞬息万变,战斗中,炮阵地的转移是常有的事情,此时,时间就是生命,就是胜利。构筑火炮阵地不能“慢工出细活”,必须又快又好,而且丝毫马虎不得。
所以,炮兵在日常训练中,挖驻锄也是一个不可忽略的训练科目。还有两山作战中炮兵都是营、群射击的比较多,极少有单炮射击,因此以连为射击单位,每门炮的瞄准手对瞄准点的同一动作和手法等,都是影响射击精度的重要因素。
我们执行一四工程任务是从1984年4月2日开始的。我们31师从1984年1月份就开始陆续进入战区。在执行一四工程任务期间,炮击的规模不是特别大,每个连每天也就打40~50多发炮弹。尽管如此,战果还是很大的。
我们战前已经就通过各种渠道,掌握了越军的许多重要工事、营房、火力点、弹药库、军需库及油库等目标,战斗一打响,我们首先对这些目标进行了重点打击,效果很明显。
我当时是11军指挥小组成员,执行一四工程前军首长派我跟随31师作战,协调军、师属炮兵的协同,并对炮兵的使用提出建议,这是我继1979年之后第二次参加作战。
1981年我曾到解放军宣化炮兵学院学习了一段时间,这次学习,使我的炮兵知识有了一个质的飞跃,对我的炮兵生涯产生了很大影响。过去对一些炮兵知识只知道“是什么”,现在是懂得了“为什么”,把过去的一些零碎的、孤立的、不系统的炮兵知识连贯在了一起,很多东西豁然开朗,加之把训练和作战的实践经验结合起来,使我有了一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在炮兵业务上获得了自由。不管是作战还是训练,我都能够以科学的态度敢于坚持自己的观点。
在这次执行一四工程作战中,大家研究对一个重要目标射击时,为了达到射击效果,决定对目标进行直接试射。很多人认为,已经打了好几天了,对目标发射两发炮弹后,即可进行效力射。
我立即提出反对意见,坚持发射四发后进行效力射,因为无论是从成果法的教程规定(这些规定也是经过多少次科学的论证形成的,必须要尊重它),还是从概率论的角度讲,两发炮弹结束试射,是没有精度保障的,由两发增加到四发,其射击效果会提高百分之五十。
有的同志不服气的讲,那么打六发八发不是精度更高吗?这就涉及到我们炮兵的射击理论问题,不多赘述。但可以明确的一点就是,如果增加到六或八发,对射击精度的提高微乎其微。在我的说服和坚持下,他们尊重了我的意见,四发结束试射后,立即转入效力射,射击效果非常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