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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多久没吃东西了?”士兵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然后把水壶递了过来,我没空搭理他,拿过水壶咕嘟咕嘟灌了两大口,把噎在嗓子的饼干冲下去,然后长出一口气。

“没多久,一天一夜而已!”我摆摆手无所谓的说道。

“噢!”士兵微皱眉头,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怎么?怕我付不起那十万美金?我没东西吃是因为执行任务,不是因为没钱。”我淡淡一笑,继续吃饼干。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您身上的装备就在十万美金以上了。”士兵微笑道。

“你认识这些装备?”我笑着问,这些都是世界顶级装备,甚至还有博士研发出来给我们凯撒专用的,连那些发达国家的特种部队都没有配备,非洲这些落后国家连见都没见过。

“我只认识你的军刀,我们的军营里也有这种m9军刀!”士兵指了指我插在腰间刀套里的军刀说。

我轻笑着摇摇头,他们那些通用型号的m9还想和我这把相比,虽然外形相似,但材料可不是他们那些破铜烂铁能够相提并论的,我的军刀是用被称作“超级钢”的cpm-t440v制作而成,表面以钛合金过渡,抵消了超级钢因为硬度太强而韧性不够的缺点,强度高,拥有极强的抗腐蚀性,就算仍在丨硫丨酸里都没有问题。

当然,这些东西士兵不知道,他注重的只是外表,我这把刀的外形的确和m9军刀没什么区别。

“你的枪真漂亮,我从来都没见过,这枪叫什么名字?”士兵又把目光放在我的枪上,露出一脸羡慕的表情。

“m200远程狙击步枪,你也可以叫他远程狙击系统,或者……干预!”我微笑着给他解释。

士兵摇摇头道:“不懂,我只知道它很漂亮!”

“是的,它很美,尤其是杀人的时候,你知道吗?它可以杀掉2200米之外的敌人,是不是很酷?”我在夸赞狙击枪,但言外之意也是告诉他,别妄想跟我耍花招,我可以在千米之外轻松干掉他。

“真厉害!”士兵羡慕的说道,完全没听懂我的意思。

我翻了翻白眼,这种智商能在战场上活下来真是奇迹。

一个小时后,我们进入刚果金首都金沙萨,想到要在人家首都狙杀高官,我就忍不住兴奋,这可比在基地无声无息的干掉他轰动多了,说不定明天我就是新闻头条的主角,以暴徒之名红遍全世界。

虽说其他地方比较落后,但金沙萨作为首都还是挺繁华的,起码有楼房有汽车,而且人口也比较密集,我第一次来这里,哪儿都不认识,好在还有个向导。

士兵一路把车子开到国会大楼旁边的一座白色楼房外,这看上去是金沙萨的标志性建筑,它的地位就像中国的**,美国的白宫一样,属于国家政府的最高机构。

我们把车子停在不远处,大楼外面有卫兵把守,闲杂人等不得入内,我扭头看了眼士兵问道:“洛朗就住在这里?”

“是,所有来参加国会的官员都住在这里!”士兵点点头回道。

“你把东西交给门口的卫兵,让他转交给洛朗,然后立刻回来,我的枪口会一直跟着你,只要多走一步,我就打爆你的头。”我面无表情的看了一眼士兵,口中淡淡说道,没有一点情绪波动。

“你放心,我的钱还没拿到呢!”士兵说完拿着文件袋下了车,我拉动枪机,子丨弹丨上膛,把枪口架在车窗上瞄准他的后背,如果出现意外我会第一时间让他闭嘴,否则让政府知道我的存在,我就死定了。

事实证明,士兵还没有愚蠢到出卖我,他将文件交给警卫之后,没有说多余的废话,直接转身跑了回来,我暗暗送了口气,轻轻关上狙击枪的保险,这是他唯一逃跑的机会,看来他已经选择臣服于金钱。

“干得不错,你很聪明!”我耸耸肩夸赞道。

“谢谢,我只想知道你答应的五万美金什么时候兑现?”这家伙一路走来跟我混熟了,说话再也没有之前的紧张害怕,难道他不知道我是可以翻脸不认人的吗?

“现在就去银行,你开一个账户,我马上把钱汇入你的账户。”我话还没说完,这家伙一脚油门就窜了出去,我随着强大的惯性咣的一声撞在椅背上,差点从副驾驶飞到后座。

“我草,你他吗疯啦!不想活就直接说话,老子成全你。”我揉着后脑勺大声骂道。

“抱歉,我是怕你改变主意,我已经看到美金在向我招手了。”士兵轻轻一笑,满脸兴奋的继续加速。

车子很快停在银行门口,那家伙急匆匆的跑进去开账户,我坐在车里等着,趁此机会观察周围的建筑和地形,这里距离国会大楼不远,而银行这栋楼是周围最高的,天台的视野覆盖到国会大楼的正前方,如果用远程狙杀的方式干掉洛朗,那这里应该是最好的狙击位置。

不过,根据我的观察这里的地形有两个缺点,一是银行前后都是交通要道,大庭广众不利于逃脱,而且便于敌人追捕,二是这个位置太显眼,既然我能想到,那洛朗请的保镖也一定能想到,说不定在国会开始之前,这个位置就会被封锁。

正在我考虑其他位置的时候,那家伙一脸兴奋的从银行里跑出来,看他那副猴急的样子,我不禁感叹“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啊”就是不知道有没有命花这笔钱,但愿明天之后,他还能活着。

我用私人手机给女神传了个简讯,让她往士兵的账户里汇入五万美金,接到钱后年轻士兵激动的直发抖,这么多钱他当一辈子兵也赚不到,起码十年之内不愁吃穿了。

“接下来去哪儿?”士兵兴冲冲的问道,拿了钱之后明显对我更加信任,看他那副样子很有认我当干爹的架势。

“去吃饭,你请客!”我指了指士兵,这里通用的货币是法郎,我身上根本没有,又嫌兑换太麻烦,而且我明天就走了,弄那么多法郎留着也没用,干脆就让这小子请客,就当吃回扣了。

“没问题,金沙萨的美食一定让你赞不绝口。”刚收了五万美金,士兵显得很大方,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而且还把我带到了一处华人餐馆,着实让我吃了一惊,没想到这鬼地方也有华人开餐馆,看来这趟金沙萨是来对了,起码能吃一口家乡菜。

餐馆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华人,跟大多数非洲人一样,身材消瘦,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看的出来他们在这里过的并不好,这也难怪,常年战乱的地方,上厕所都要担心会不会飞来一发炮弹落在房顶,这样的地方就算有钱也买不到安宁。

“老板,做几道中国人吃的菜,好久没吃到这口了!”我找了一个干净的角落坐下,挥手把老板叫了过来,直接用中文说道。

“你是中国人?解放军?”老板看到我穿的作战迷彩,立刻兴奋的双眼冒光,就像见到了几十年没见的亲人一样,激动的双眼通红,眼看就要哭出来。

“我……我是中国人,可我……!”说到这里我竟然说不下去了,不管是国内百姓还是海外华人,无论何时何地,他们最依赖的最信任的始终是人民解放军,这就是我曾经为之出生入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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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军刀第5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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