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远好一会儿,才嚼出朱厚辉话里的味:“辉叔是说,我还能站在这里,不但因为有个李纳的名字,还因为老师真心疼我……?”
志远只觉得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盯着朱厚辉,眼里射出桀骜不驯的光芒:“如果……如果我是个老师已经不爱的学生……那我会怎么样?”
朱厚辉看着志远,眼都不眨,语气斩钉截铁:“消失!或许,只是从这里消失,回到你爹的身边;或许,是更彻底的消失,从此世,再没有你这个人!”
“没错!不能说话的死人,才不会连累任何人!那你还等什么,动手啊!”志远悲愤的低吼,心里悲凉之极,朱厚辉敢当他的面这么说,肯定是李熙授意!自己跟随李熙四年,不论是李熙,还是李熙的夫人和女儿们,甚至是朱厚辉、大温和小赵,志远都视他们为亲人,四年的感情都是假的吗?!他的老师,竟然对自己起了杀心!
不论这杀心是真的,还是只是想威吓他,他都不能接受!
“他娘的,你这是什么态度!”朱厚辉伸手揪着志远的衣襟,恶狠狠的摇晃他,一边压低声音毫不客气的咒骂:“你个不识好歹的白眼狼!你以为,去抓捕梅子瑜的人,都是吃干饭的?别说他们知道梅子瑜现在藏身在哪里,连他老舅,帮他买了明天的火车票,去哪里,几点的车,啥座位,都一清二楚!梅子瑜为什么到现还能逍遥法外?是因为东翁不想你有一丝一毫的危险!”
朱厚辉气愤的把志远狠狠一推,志远也是会家子,只是后退一步,稳住了身子,捂着胸口,不但气促,还伴着咳嗽。
朱厚辉看他捂着胸口,心下暗爽,刚才他摇晃志远,拳锋多次狠狠的撞击在志远的心口,他是故意的,这王八羔子太可恶,不教训教训他,朱厚辉都为李熙屈得慌!
可见志远咳嗽,又有点心疼,这小子一向肺弱……
朱厚辉前,伸手为志远顺背,脸色缓和了些,语重心长的道:“哥儿,你一向聪明过人,你为什么现在还能站在这里?东翁为了要保住你,帮你擦屁股,要动用多少关系?!冒多大的风险?!这些,你都想过吗!东翁做的这些,要让人知道,东翁带李家,全玩儿完!”
触手感觉志远的背热哄哄的,想起这小子还在发烧,朱厚辉把志远按坐在椅子,自己去八仙桌拿起水壶,给志远倒了一杯水,边递给志远,边数落:“你呀!次从日本逃学,已经害过东翁一次,他妈的,你知不知道电报电话都有人监听?你个小崽子电里也不知隐晦点,害东翁要帮你擦屁股,这次更能耐了,天子脚下,私通要犯,你越来越能耐了你!”
志远捧着水杯坐着,强迫自己制怒,冷静的思考。
志远相信,朱厚辉说的,是真的。
这不但是因为朱厚辉言之凿凿,更多的是一种直觉,刚才朱厚辉摇晃他时非常凶狠,这透露出了朱厚辉心里真实的情绪,这是朱厚辉在为李熙不值!
志远深知朱厚辉对李熙的忠诚。
如果梅子瑜真的还有自由,那么老师,真的是为了维护自己,而做了很多。
志远心震撼,同时也感激和愧疚。
老师为自己做了那么多,自己,不能不领情。
志远把水杯放在桌子,站了起来,样子已经冷静多了:“辉叔,对不起。我这去找老师,给他道歉。”
“这对了,孺子可教!”朱厚辉见志远想通了,要去给李熙道歉,脸马有了笑容,和聪明人打交道是舒服,虽然他骂志远是“不识好歹”、“白眼狼”,但心里,真正认可志远是个知好识歹、重感情的人,不然,东翁也不会那么疼他。
“我先回房,换件衣服去见老师。”志远说着往外走,他昨天因风雨,意外的在林有家滞留,没能回家,抵抗丹毒的药丸还没吃,回自己房间除了换件衣服,也是想先赶紧把药补。
朱厚辉一手拉着他:“还换什么衣服,也不看看现在几点了,东翁要班去了,赶紧的,去书房!”
志远转身看他一眼,指指自己的胸口,朱厚辉立即明白志远为什么要先去换衣服了。
志远身的长衫,刚才捂着胸咳嗽的地方,有些粘湿,还有些暗红的痕迹,看来是刚才自己用拳锋撞他撞得太狠了,志远细皮嫩肉的,身子又单薄,胸壁肋骨,肉薄,拳锋每一下都和志远的胸骨硬撞,这是被自己撞伤了,只怕衣服下面,早已是一片乌青,有渗液有出血,这说明,有些地方,还打破皮了。
朱厚辉立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怕李熙怪罪他手没个轻重,把志远打伤了。
李熙一向讲究仪容,所以志远要去换件干净的衣服,再去见李熙,这也不仅仅是礼仪,也是志远有心帮他瞒着被他打伤这事,虽然臭小子这回“做错事”,朱厚辉是“奉旨”教训他,但把他打伤了,李熙会不会怪罪,还真不好说。
这几年,志远若有伤病,李熙都是很紧张他的,每每衣不解带,亲自照顾。
朱厚辉皱着眉,刚才只顾着痛打白眼狼了,忘记这小子皮肉娇嫩。而这小子,倒也真心是个会为人家着想的人,即使那人才打伤了自己。
朱厚辉立即满怀歉意和感激,看志远的眼光,温柔多了。
“哥儿,对不起……,我刚才,一时情急手重了,你脱了长衫,我先给你看看,点药。”
“算了!药我回头自己!”志远推开朱厚辉搭在他肩的手:“快到点了,你还要开车送老师去班呢,衣服我也不换了。”
志远说着,从衣架拿了件朱厚辉的对襟马褂,急急的往身穿:“借你的褂子穿一会!你看,这样罩,不得了?”
这倒确实是个办法,朱厚辉忙前服侍志远穿他的马褂,帮他扣扣子。
志远穿的是一领淡灰色的英国薄呢料长衫,志远不象他手下的关四,关四喜欢绸缎丝罗,成天价一身儿溜光水滑的,走到哪都让人侧目。
志远的长衫,除了冬天的丝棉袍,一般不用绸缎,他喜欢西式的呢料,譬如英国料子,这种呢料悬垂感好,不容易皱,虽然不如绸缎丝罗炫目,但也是好料子,最主要是舒适而又低调。
朱厚辉服侍志远穿好马褂,后退一步看看,很是满意:“嗯,漂亮得很!可以过去了!”
志远人本漂亮,面如傅粉三分白,唇若涂朱一表才,而他穿长衫,他穿西装更好看,他穿西装虽然帅,但穿长衫更有味儿,丰神俊朗,如玉树临风,即使是和穿衣极讲究的关四站在一起,最能吸引人目光的,仍然是志远,朱厚辉特别爱看他穿长衫。
朱厚辉陪志远去见李熙,进书房前,朱厚辉再一次小声叮嘱:“哥儿,记住!跪,认错,说实话!”
然而,跪和认错,并没有什么用。
李熙在书房里的沙发靠坐着,不管是志远恭敬的给他捧了一杯茶,还是多么诚恳的跪在他面前向他认错,李熙都只继续专注的翻看着手里的报纸,连正眼儿都没瞧他一眼。
李熙不发话,朱厚辉算有心为志远釜底抽薪,这会子也不敢说什么,只能在边垂手站着,志远更加只能是低着头直挺挺的跪着。
气氛沉闷,书房里安静得只有李熙翻动报纸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