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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以为我要尿尿,就掀开被窝,一下子全都吓个半死。

放在我脚下的热水袋不知道什么时候爆裂了,热水袋在漏了水,滚烫滚烫的热水就那么撒在了我的双脚上,我的两只小嫩脚全部被热水烫的滚烂,隔着几米远可以闻到肉香,两只脚在烫伤后粘在了一起,难以分开。

我爸妈急忙带着我到了我们镇的一个小诊所,到了那里后,诊所的医生说他也无能为力,只能想办法让两只脚分开,后来发现我是两个脚后跟连在了一起,医生把我黏在一起的脚后跟分开后,就简单的涂抹了一些药水,这就算治疗完毕,但那里已经被烫烂了。

当时我家觉得,小孩子都皮嫩,虽然被烫烂了但经过一段时间也许还能再长出来,不碍事,再者我奶奶信基督教,信基督的人都觉得,人的大病小病根本不需要治疗,找医生看病是非常愚蠢的行为,生病绝对不能去看医生,那是对上帝的亵渎,只要人们祈祷上帝就行了,一切幸福安康全都会降临在信徒的身上。

再加上小时候我的家里过的有些困难,对于上大医院这种事情实在是不小的负担,况且当时的农村交通很不发达,就算是决定了必须去看医生,大半夜也根本找不到去城里的车,各家各户有私家车的几乎没有,这样思来想去,我家就想,估计也没什么大事,先暂时忍着吧,过几天再说。

可是到了第四天,更大的劫难发生,我的脚化脓了,后来去了市里医院,医生说已经感染了,很严重,救不了,这脚得截掉,否则人也保不住。

我爸妈坚持不同意截肢,大好的活人突然变成残肢断臂的残疾人这让我家难以接受,医生就说他也没有办法了,凭中医的技术根本治不了,西医很发达可是也没有太大把握,截肢是最好的办法。我爸妈不同意,但也没有其他办法,只好做了一个简单的小手术,把我脚后跟的烂肉全部切除,如果拆开纱布,可以清晰地看到脚后跟上面的那根白筋还有骨茬。

我爸妈把我带回家,全家人每天都对着我哭,除了哭,还有我奶奶日复一日的祷告声,祈求上帝保佑我。

我的脚每天都在化脓,看起来越来越糟糕,或许是我福大命大命不该绝,一个很出名的老中医听说了我的事,特意从距离我家很远的一个城市跑了过来,给我开了一大堆稀奇古怪的中药进行搭配,让我家熬成药汁给我泡脚,泡了一周后,我的脚开始好转,脓水几乎消失,被感染的地方也开始慢慢好转,后来再去市里医院看,那里的医生都觉得很不可思议,由此我的双脚算是保住了,但走路却成了我最大的问题。

医生说,我这辈子也许就只能坐在轮椅上,就算走了狗屎运也就成了个瘸子就到头。

我爸什么也没说,活了就好。

这些都是听我爸妈讲给我听的。

在所有人看来,我这个样子也许一辈子最多只能当个瘸子,搞不好连瘸子都当不成,只能是个窝吃窝拉混吃等死的累赘。

甚至我的家人们,除了我爸,也没人对我走路这件事抱有什么太大的希望。

我不懂,我只知道走路很痛,痛到我忍受不了。

但他一直固执的认为我肯定能学会走路,甚至他逢人就说:“我家孩子也肯定能像你们家的儿子那样满大街跑。”

这句话使我成了身边孩子们的笑料,好像我是所有小孩子眼中最好玩的玩具,你可以用你最大的想象去玩耍戏弄,当我对窗外的世界眼巴巴地望着,望着望着就忍不住心中想要出去走一走的欲望时,我只能踮着脚尖一点点的往外挪,脚尖很酸,但我走的很快乐,因为我看到了外面的世界,然后我就看到了一群七八岁的孩子跑过来使劲的揪着我的帽子我的围巾我手上的玩具我的鞋子我身上一切他们能抢到的东西,然后他们在我的面前使劲的戏弄我,把属于我的东西抛向半空,让我像我父亲说的那样满大街乱跑的去追他们,可我连走路都费劲,我追不上,我最大的武器就是坐在地上大哭,哭到我爸来,然后把属于我的东西抢回来。

我爸说:“男人不能哭,因为男人除了生孩子不会,什么都会!”

他的话我当时真的不懂,我就想我怎么就不能和他们一样走着跳着蹦着,我问我爸,我说:“爸,我也想走,我也想跑……”

我爸沉默了,许久,他对视着我那幼稚纯真的眼睛,说:“你真的想走路?”

我使劲的点头,不断地点,好像我这样不间断的点头后,就能像别人一样自由自在的奔跑。

我爸做了个当时在我看来非常可怕的决定。

每天早上四五点,别人都没起床的时候,他把我弄醒,在我哭着喊着中,让我光着脚走在农村的街道上,我只是个三岁的小孩子啊,我的身体是那么的稚嫩,我的意志力是那么的脆弱不堪,我爸不管,他就每天拽着我的手,在街上拖着我朝前走。

我用脚尖挪步我跟不上,我只能全脚掌着地,可是我疼啊,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我爸已经拽着我往前挪了好几米了。

你能想象的出来那样的情景吗?

一个小孩子,哭着喊着,跪着爬着站着坐着,被一个面无表情的父亲拖着朝前走,不走都不行,后面是两条清晰可见的血迹,一走就是一百米,这一百米可以让我在那么小的年纪里,就有了自杀的想法。

我从三岁走到六岁,三年,整整三年,日复一日,无论刮风下雪,无论天寒地暖,我永远都会在早上四点到五点这段时间出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被我的父亲面无表情的拖着,然后我就学会了走路,像正常人一样平稳的走路。

直到后来,当我第一次摇摇晃晃的奔跑在大街上的时候,我爸哭了,说不清是乐的还是内心对我长久的希望终于实现后激动的。

从那天起,我就从心底里狠狠地发誓,我不会让任何人再看不起我。

也许是小时候的磨难太多,我上学的时候哪怕是幼儿园,我都不喜欢落后别人半步,当我学写字的时候,我走在大街上看到任何一个字我都要努力地牢牢把它记住,学计算的时候,我看到任何一个数字我都不想忘记。

然后我取得了很多很多的成就,同龄人难以望及的成就。

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干过的最牛b的一件事就是去各个小学挑战三年级以下的奥数尖子,还没人能压住我,后来我喜欢上了画画,十二岁那年去巴黎参加亚欧十八国青少年艺术交流会展,获得国际银奖,当时参赛的三米长、一点七米宽的百童嬉笑图至今还挂在我的小学学校艺术楼内。十四岁的时候喜欢上了写作,时常拿一些随兴写的作文去参加大小比赛,每次都能拿点大小奖项回来,后来觉得这样没意思,于是我的一些小说开始在一些杂志上刊登发表。再后来,觉得写作是自娱自乐,无法让别人崇拜我,我就喜欢上了二胡和吉他,高中的时候操场上总能见到我弹吉他的影子,每次都有一大堆女同学围过来,那种成就感无与伦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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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陆军猛虎特种部队往事,我的血色八年——特别真实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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