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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时不时“嗯”一下“好”一声,表示对沙龙的情况介绍很感兴趣。

越野车很快进入到越南境内。

仍是海拔三千米以上的山区,小镇并不繁华,赶集的人也不多,当地山民,仍旧以种植鸦片为生。

沙龙叫我先下车,他得躲远些。

然后叫我去人相对较多一些的地方引爆穿在身上的炸弹背心。

还叫我别担心,这地方基本上处于无政府状态,没有越南警察更没有越南军队,即使在大街上杀人也没人敢管的。

我说:“那就好。我马上过去引爆。”

我站到人群中,心想,真的要做人体炸弹吗?连大毒枭阿宾和那个新来的中将参谋长是啥样都不知道哩,就这样“轰”的一声玩完了吗?那一百万美元,当真要发到我九十九岁了?这钱未免太不值钱了,何况,一路上沙龙几乎就是知无不言,明显就没把我当活人看,因为对一个将要死的人来说,不管他知道什么,都不会说出去的。反过来一思考,发现他对我的态度却是越来越好的,也不像我真的要去死的样子。因为,只有他知道,我这红色按钮一按下去是死是活的结果。如果我真的要死了,那他还说什么前哨班需要我的话,这不是白说了吗?也许这第三关,又是在考验我的胆量和勇气吧。炸弹背心里装的东西估计是真的,但却不见得是能引爆的,否则,每个要来入伙的人,都让他们给爆炸了,那他们去哪里招兵买马呢?

第五章一声巨响我真的成了人体炸弹

如此一想,我心里有了底,死不了的,赶紧按按钮吧。沙龙的车停在远处,他并没有走,而是靠在引擎盖上抽着香烟,在阵阵烟雾缭绕中,我感觉到他透过来的目光中充满了期待。

似乎又在催促我,还犹豫个啥,赶紧按下按钮呀。

我把手伸进了口袋,拇指接触到了那个有些扎手的红色按钮,然后用力按了下去,我心想,我这么一按,第三关就算平安地通过了。我身上也许连根汗毛都不会少。

然而,我错了,我刚一按下开关,便听到了一声巨响。

接着我便什么也不知道地倒在越南小镇的大街上。

人群是否陪了葬,活着的人是否吓得四散奔逃,沙龙看到我的尸体后,会不会替我收尸,一切都无关紧要了。

死人应该是什么也不会计较的。

当我又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心想,真没想到,我才三十五岁,就到上帝这儿来报到上班了。

奇怪的是,我没有看到上帝,而是看到一张黝黑的、沙龙的脸,一身草绿色军装腰挂手枪的他正微笑着注视着我。

“这是怎么回事?我不是把自己给炸了吗?”我颇感意外地问。

“你是把自己给炸了,不过,你没死,而且连大的伤也没有,只是给巨大的声响震得晕了过去。现在我正式宣布上级的命令——同意金刀河加入阿宾军事集团,由于表现很好,直接授予上等兵军衔——祝贺你,金刀河,你现在和我已经是战友了。而且,在我的再三要求下,你被分到了我的前哨班。里面列兵军衔的有两名,他们当兵都快一年了,还没成为上等兵哩,你小子一来就是上等兵,值得庆贺呀,是不是该请一下本班长的客呢?”

我兴奋异常,连说:“没问题,别说请班长了,就是全班全排我也想请呀。只是,我想不通的是,那炸弹背心明明是炸了的,为啥我不光没死,还连彩都没挂呢?”

“哈,这可是高科技背心呀,也是我们参谋长发明的,他说,不能什么人都往部队里招,得有个东西出来检验一下,结果就有了这件特殊的背心,你穿过它的,知道为啥那么重吗?”

我摇了摇头。他说;“其实,里面的tnt不到五十克,重量的大部分都是高强度的钢板呀,所以,炸药爆炸后,冲击波被钢板阻挡,伤不了你的身体,只是发出巨大的声音,将你震晕而已。可就这件背心,让很多贪生怕死的人脚底抹油溜了,你能完全过完三关,了不起呀,我都快一年没有听到那声巨响了,祝贺你,真正的人才呀。说实话,以后,你要发达了,高升做了营长团长后,可别忘了我这个前哨班长沙龙哟。”

我明白是怎么回事后,心里顿时感叹,这个参谋长果真足智多谋,如此的招人考人方法,的确是非常人所能想到的。

我心里这么想着,嘴上却和沙龙套起近乎来,毕竟他现在成了我的顶头上司,而且他已经感觉到我非等闲之辈,已经先和我套起近乎来了。我说:“谢谢沙龙班长的厚爱和高看,我金某不才,但只要成了阿宾司令属下的一员,我就一定要做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力争为前哨班多做贡献,让沙龙班长脸上有光,也能够早日当上连长营长。”

在沙龙的搀扶下,我可以下床自由走动了,除了耳朵还在嗡嗡作响外,别的部件几乎完好无损。我进入阿宾集团的第一个目标就这样实现了。

接下来,就是争取说到做到,早日用优异的表现向阿宾集团的指挥层和核心层靠拢,假以时日,我定会弄清那个参谋长和他那条复杂的输美毒品通道的。

第六章森林狼是阿宾帮最大的对手

在金三角当兵可不是养兵千日用于一时,而是养兵千日,用兵千日,我在前哨班第五天便遇到了险情。不过在介绍险情前,先介绍一下金三角地区的第二大帮派。

阿宾帮在金三角最大的对手是洪森帮。洪森帮老大是泰国人,今年刚过五十岁的生日,他是国际社会都知其名的大毒枭,手下拥有一支同样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三千余人的部队。在金三角大大小小的帮派中,洪森帮是仅次于阿宾帮的第二大帮派,实力稍逊一筹,但洪森入主金三角已经三十多年,是从一个小兵混上来的,对金三角地形地貌非常熟悉,而且实战经验丰富,心狠手辣。十年前,他还只是一个掌控一千余人的上校头目,但由于他平时注重笼络人心,又善于伪装,所以,在一次老大外出的途中,他买通了老大周围的所有保镖,成功将老大暗杀,并嫁祸给阿宾帮。原老大死后,洪森又伪造了他的传位书,指名道姓让他做了新老大。

但洪森走马上任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暗杀了前老大身边被他重金收买的所有保镖,他不敢用这些卖主求荣的家伙,同时也小心翼翼地避免着自己不重蹈覆辙。对自己身边的保镖则是十二分地小心,经常不定期对他们实施考验。

考验方法多种多样,有金钱有美女还有严刑拷打,总之,稍有立场不坚定的,很快就会从洪森身边、乃至整个金三角地区消失。

通过以上种种事例,洪森的为人可见一斑了。因此,在金三角地区,他有一个很响亮的绰号:森林狼。

自从做了老大后,洪森称霸金三角的野心越来越彭胀,但阿宾手下四千多号人可不是吃素的,尤其是最近听说阿宾身边又添了一个足智多谋的参谋长,洪森想下手就更难了。

结果双方谁也没有大胃口将对方吞下,便就这么相持着,对峙着,各各等待时机。虽说阿宾兵力占优又得了一个参谋长,曾经打算把所有的部队集合起来和森林狼来一次决战的,结果参谋长一席话,阿宾就赶紧放弃了他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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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美国特种兵潜入金三角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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