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聊了一会peter笑说:我们对中国企业的实力有信心,我们对标的也很有信心,希望咱们能达成令人满意的交易。
eddie问了句:卖方对中国企业有什么特别的期待吗?
peter很确定地说:没有,这是一次公开的竞购。不过就像上次见面时说,卖家对所有买家的后续经营方案都很关注。
eddie紧跟着问:关注到什么程度?
peter:这个我可说不好,不过这一轮你们就能拿到协议草案,届时看吧。(通常由卖方起草一个通用的协议草案,在这个基础上跟不同买方磋商)
我:乐慕不会对员工有超出实际的承诺吧?你知道,中国企业对美国的工会制度是很陌生的,我的客户在这方面的疑虑也比较多。
peter:这个嘛……等到高管层陈述的时候你们可以提问。
好吧,也就能问到这儿了。
马上就是周末,张美要求改签周日的机票,想在纽约见见朋友,买买衣服,过个周末再回上海,我同意了。于是我俩回纽约各自安排,我也逛了逛街,带着千万富翁(人民币)的心情“血拼”了一下,给费米买了包,给方处代购,给老卫孩子、岳迁、麦韦都买了礼物。
但我们没时间回北京了。尽调要开始了。
卖方制定的下一步工作流程是:举办管理层陈述会;安排现场访问;开放资料室;发送最终投标程序信函、起草最终协议;接收最终投标。
所以,所有团队要奔赴纽约,进行此次收购的确认性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这个词,即使吃瓜群众也耳熟能详吧?
那么,到底尽职到什么程度算“尽职”呢?
首先,不可能有100%的尽职调查,卖方会限定尽调的内容和范围,基本就是合同,账目等,如果是并购一个上市公司,连疑问都不回答你有问题就看年报去,能披露的都披露了。不能披露的?没有不能披露的,我们一上市公司还能隐瞒信息吗?
您看,直接怼一脸……
此外,尽职调查过程中,你不知道你看到的是不是真实情况,你也不知道卖方给你的答案是不是真实答案倒不是说他存心骗你,主要是有些事卖家知道,但是有些事情他自己也不知道,还有他不知道自己知道,和不知道自己不知道的事儿以及卖家确实会存心隐瞒不利信息。
再就是时间短。通常人家给的尽调时间就是一周,除非比较大的交易,给你两周到头了。时间短到所谓网上资料室,你都没空儿细看,只能疯狂截屏打印,打印下来慢慢看。所以,真正的分析研究都在尽调之后,写尽调报告那段时间。
给大家总结一下尽职调查的特点:时间短,范围有限,收集来一堆信息你还不知道真假,只能自己挨个文件去捉摸……
但像我们专做美国业务的投行已经很幸福了,美国的法治环境、市场环境都相当规范,这种环境中的标的,风险堪称全球最小。
但失败交易也比比皆是。
贝小姐讲过的南京新百收购英国百货公司hof,由于并购效果不如人意,hof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南京新百今年确定减记商誉18亿人民币,同时发公告确认,这笔交易最终形成的商誉是33.8亿人民币。也就是说,明年公司可能还得继续减记商誉连续冲抵巨额利润啊。
前文说过,尽职调查的目的是发现风险,识别风险任何交易都有风险,风险是不可避免的,关键在于为风险定价。
贝小姐还说过,顾问拧不过企业家,顾问有责任通过“合并效果分析”提示风险,但企业家铁了心干,即使交易并不划算,顾问也只能配合。
贝小姐的说法不能说不对,但这里面的尺度多种多样。试想,如果麦韦执意要做一个我并不支持的收购,我肯定会跟他争论得死去活来,绝不能眼睁睁看着他跳坑。
并购是一个很大的市场,2亿英镑是一个境界,5000万人民币也是一个境界。巨型并购固然给给投行脸上贴金,但绝大多数投行还是靠服务中小型并购为主。对中小型企业的服务,绝不能把人家推坑里。
咱们讲过,企业选投行,其实是选人,看准了哪个长期合作的财务顾问,就会把业务交给他。其实这话从投行的角度来说就是,全美所有需要拉客户的md,都像苍蝇一样踪着企业,是企业就需要金融服务,大家都是从一单一单的金融服务做起,建立起顾问-企业家的关系,日久天长,混成企业家的朋友。
就像peter,他说他服务乐慕20年了,最后乐慕要出售,自然而然交给他做。这样的情况下,顾问对企业并购成败能没有责任吗?
所以,无论多大规模,并购交易最后玩砸了,顾问脸上是说不过去的。“合并效果分析”是怎么做的?尽职调查干嘛去了?买方支付了高额的成功费,几年之后却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成功费拿的安心吗?唉。
深感很多年轻同行醉心于金融是个智力产品这事儿,但“智力产品的目的是解决问题”这事儿却不怎么当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