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透你的隐身衣,穿透包裹你的迷雾,不许躲在架构后面,更不许躲在提名股东、形式股东后面!
赵薇收购万家文化为什么没成?
因为证监会要求“穿透”,穿透你的资金来源,到底是谁借给你资金!
你说不出,你就不要收购!证监会不想再多一个实际控制人神神秘秘的上市公司了!(对,不想再多了,嘻嘻)
谁掀起了这股全球金融大整顿的风尚呢?
嗯哪,美国。
fatca,台湾人叫“肥咖”,蛮形象,这个法案专门针对全球性的避税、洗钱活动,针对有钱人,所谓“高净值人士”。就是要在全球收集美国人的金融账户信息,看看每张美国身份证儿后头到底有多少家底。
目的呢?就是检测、遏止和劝阻美国人海外避税——美国也没有合理避税啊~
这个法案出台,也是因为美国次贷危机。美国投行把大家坑惨了,结果国库还得拨款给金融界,帮他们度过难关,所以搞的美国人挺恨华尔街的,索罗斯这时候还出来帮腔说就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税交的太少了,避税太容易了(握草,我有一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哈哈)
奥巴马执政八年,两大政治遗产,一个是奥巴马医改,一个就是fatca法案。
法案具体内容是要求全世界的金融机构都向美国irs报告其美国客户的信息。
irs:美国国内收入署——俗称美国国税局,其实人家叫收入署,不叫税收局。
报告什么呢?存款、年金、保险、信托、股权、债券、投资等各种金融资产——注意,有的有钱人把金融资产都置换成房产、游艇、珠宝什么的偷梁换柱,对不起,只要这么干,房产珠宝也都算金融资产。
针对谁?美国公民、美国绿卡居民、美国公民或者绿卡居民名下的公司——只要上述三者在你家机构有户头,你都要把账户信息报告给美国国内收入署!
报送的基准是,个人账户5万刀,公司账户25万刀。
这条法案是面对什么金融机构呢?银行不用说了,还包括信托、保险、基金、会计所、律所……咦?会计所和律所也算金融机构?他们不是专业独立机构吗?嗯,他们干的好多业务都被划分到金融业里了,比如财务公司、投资顾问什么的,还有黄总说的,让律师当架构公司里的形式股东掩人耳目什么的,所以,像四大、律所这样,也都要向美国报送信息!
哎呀~~~了不得了~~~~
以前美国的有钱人、公司可以把钱放在离岸账户里,省得交国内的所得税,这回全暴露了。
当然,也不只是有钱人,有的美国跨国公司高管,美国挣一份钱,到中国这边任职,中国公司又会在建行啊中行啊之类的,再给建个卡,发点钱——这帮美国打工族也不申报。
总之,fatca的目的就是:扩大税基,打击避税和洗钱。
比如我老板帖子里写过,有钱人可以拿一张瑞士银行卡在美国消费,或者提现。在美国刷一张瑞士银行的卡,那个卡里的钱是没有报美国所得税。美国年收入40万以上,所得税就是33%-40%。把钱存在瑞士银行,花的时候刷卡,或者小额提现,蚂蚁搬家,这不就省了40%的税吗?省40%啊!不是小数儿……
英达不就是在国内卖了个房,然后把50万美元,蚂蚁搬家,一笔一笔存到美国银行,不想交40%的税,结果被美国银行联网大数据出卖,被美国国内收入署逮到,并且认罪了吗?他的罪名不是逃税,是洗钱罪……把没有纳税的钱,分小笔存,就是洗钱,纳了税的钱就是白的,没纳税的钱就是黑的。教父也要有正当生意啊,否则卖丨毒丨品的钱咋存到银行里?把卖丨毒丨品的钱通过生意,通过几个公司倒腾一下,纳一笔所得税,不就能敞开花了吗?
嗯嗯,facta一颁布,也是引起全球动荡。
其实从比例上,美国并没有多少金融资产在离岸中心,有个数据说,全球金融资产大概8%在离岸中心,但各国差别很大,比如俄罗斯和海湾国家,都有超过50%的金融资产在离岸中心,但美国只有4%在离岸中心。当然啦,美国的金融资产体量大,它的4%都能顶一个小国的全部金融资产了。
但美国这么悍然一弄,金融机构都很为难——
比如银行,为储户保密是我们的支柱性原则,储户信息是不能透露给任何个人和机构的,被你一脚踹折了,我们银行业都要房倒屋塌了……
比如信托,信托的特点就是所有权转移,比如豪门建立信托,把财产都转交给信托,那所有权就从个人变成信托公司了,公司嘛,就不用交遗产税了,豪门后代就可以世世代代享用遗产。当然不见得所有的信托都是透明的豪门,那也有不透明的豪门,弄个信托,把钱从个人所有洗白成公司所有,比如贾跃亭什么的,让信托机构供出自己的委托人是谁,受益人是谁,信托机构也肉酸的很……
比如私募基金,谁知道里面都是谁的钱啊。
比如会所,律所,人家就是不想露面才让你替人家运营的资产,得,掩人耳目费也得彻底取消了……
总之,金融业是个服务业,客户委托,咱就干,现在让咱把客户信息都报告给美国政府——这太嘬牙花子了。
但是没有卵用,美国说了,全球金融机构如果不去美国国内收入署登记并领取申报用的机构代码,你们以后在美国的收入,预提税一律提高到30%!
预提税,大家还记得吗?你在美国挣的钱,如果要汇出美国,美国要收你“挣了美国人钱但不留下建设美国”税……嗯,30%……这些金融机构大多都用离岸架构,好不容易把预提税降到几个点……30%,要了亲命了……
但是没法提交wto仲裁什么的,因为这是人家美国的国内法……国内法的法律地位高于国际法哈~以及国际法是没有法律地位的除非国内法承认国际法……
怎么办呢?只能从了……为啥?因为美国在出台这个法案之前,以前把瑞士银行业都搞定了,瑞士银行业已经向美国势力低头了,其他的金融业能比瑞士牛逼?
瑞士银行业为啥已经对美国势力低头了呢?
美国人马上办了这个案子。
以及,瑞银最终向美国交出了4000多个美国公民的账户信息,还交了7.8亿的罚款。瑞银管个人理财的老大,跑到意大利躲事儿,后来还让意大利引渡给美国了……
瑞银这个案子非常有震慑力。因为瑞银是瑞士最大的银行集团,瑞银被收拾成这样,谁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