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馆就在同一街区,周末通常人很多,需要老板亲自站柜台。
那时候没有智能手机,大家还都抬着头吃饭,就见老板在柜台和一个女孩聊天。黑发,身材苗条。黑头发的外国人挺多,但是我第一眼就认定是个亚裔女孩,因为曲线没那么起伏。老板聊的眉飞色舞,女孩频频点头。
美国的亚裔不仅仅是华裔,菲律宾裔和印度裔也不少,我在我们这个街区住了好几年,亚裔老住户都眼熟,这个女孩好像没见过。
离开咖啡馆,我溜达了一圈,晒晒太阳,买了点东西,步行回家。
上楼之前先去看看邮箱,刚拐过去就看见有一个人也在检查邮箱——哟,看背影不是刚才咖啡馆那个亚裔吗?新邻居?
我轻咳了一声,想跟她打个招呼,她一回头,我一愣。黑头发绿眼睛,一个挺漂亮的洋妞。赶紧笑了一下,打了个招呼。
女孩也问候了我。
我:刚搬来吗?
她:搬来一个多月了。
我:我住306。
她:我住204。
我:刚才我在xx咖啡馆看到你,没想到我们是邻居。
她:老板人很好,给我介绍了很多附近吃饭的地方。
我:是不是都是热量很高的食物?他可不是什么素食主义者。
她哈哈笑着说:是的,看的出来(因为老板是个胖子)。
我:我叫万理,有什么问题问我也可以,我在这里住了好几年了。
她说:好。我叫jemma。
这完全是一个将错就错的邂逅。
当晚,我们又在咖啡馆老板经营的酒吧的派对上遇见了。
美国人的派对就是拿杯酒聊天,老板热情地给我们俩做了介绍,说我们是同行,而且都是外国人,让我们好好聊聊。这一聊,敢情jemma资历比我老、职位比我高。我去,英国女强人,我作为一个传统的中国人,对这样的女人既没想法,也没自信。
既然认识了,难免打个招呼,比如在咖啡馆碰上了会坐一起,在大街上碰见了也会打招呼。彼此当然也交换了电话号码,但我一次都没打过。
9月的一天晚上,我下班也很晚了,在楼下碰上了jemma,她脸色苍白,正扶着墙往楼上慢慢捱呢——我们住的是个翻新的公寓楼,没有电梯。我赶紧扶住她,问她怎么了,她说白天有点腹泻,浑身没劲。我送她到门口,嘱咐她有问题一定要打911,或者给我打电话。她说没事,睡一会就好了。
回了屋,我洗澡更衣上床,看了会fb,看见一条新闻说a州怀疑有大肠杆菌疫情。美国的疫情很夸张,几十人中招也叫疫情,而且隔几年就疫情一回,不是鸡蛋+沙门氏菌,就是生菜+大肠杆菌,就这俩组合,轮流进攻美国人的肠道。脆弱的美国人每每被放倒乃至死亡。
看完我把电脑一合就睡了,半梦半醒,不知道怎么着想起jemma:卧槽,不会是大肠杆菌吧?a州是美国的蔬菜州,那里的蔬菜往全国供应。
我一激灵,翻了几个身,睡意全无,发短信:你还好吗?
没有回信。当然,可能她睡着了。我又给她拨了电话,没人接。当然,可能她设置了睡眠时段。但我越发睡不着,鼓起勇气下楼敲门,先是轻轻敲,后来用力敲……
我更不放心了,打开电脑谷歌大肠杆菌感染的症状,确实包括昏迷一项……怎么办?决定去找管理员。
那家伙正在看电视,我把我的担心一说,他马上跑上楼去咣咣地砸门,然后下楼查jemma的紧急联系人,紧急联系人说她马上赶来。
果然,jemma倒在马桶边,一身一地的呕吐物,脸都青了,浑身冰凉。
一进急救室就是20多小时,差点尿毒症。
jemma的紧急联系人说jemma正在减肥,主吃沙拉……世界上不想减肥的女人是不是只存在于幼儿园?真是荒唐。
因为人是我救的,我感到非常刺激,每天都去看她。她脱离危险后比较虚弱,住了几天隔离病房,我们俩隔着玻璃互相微笑一会儿。有时会遇见她同事、朋友,但是没有父母亲戚。
生活在异国他乡,最怕就是生病,孤零零无人照顾。我不由得有点同情这个女人。
她转到康复病房后,我也坚持探望她,给她带花、读报纸,她想吃什么我给她带点儿。人病后比较脆弱,老这么见着,渐渐就聊的比较多,也算成了朋友吧。
这病愈后很快,也就半个月,她就能上班了。一上班她也比较忙,我们都回到了正轨。
有个周末,我在咖啡馆又遇见她。她正和一个男士聊天。
我窗边坐着看书。过了一会儿,她自己过来,说那个是她前男友,听说她病了,来问候问候。我看她有点情绪不宁,就问她要不要去公园晒晒太阳。
nyc是一个五光十色的城市,也是一个男少女多的城市,2006年男女比例是9:10。
甲女和丁男不好找对象,这一点四海皆准。偏偏纽约的甲女和丁男特别多,从事金融、法律行业的女强人要跟从事出版、时尚、公关行业的大美人抢夺从事金融法律it行业的直男们,也是挺辛苦的。
传统美国人的生活里,老板娶女秘书,高中恋人修成正果是正道——小布什和芭芭拉就是高中同学。但随着美国经济形势的变化,男董事只肯娶女董事,mba恋情还差不多……大家都只想上流不想下流,导致白人甲男的行市渐长,轻易不谈婚论嫁。
只能说,揭开华丽的外衣,这座城市秘密太多了。
她倾诉她跟前男友的往事,我认真听着。讲着讲着,她气也平了,说要开个派对,答谢下我们这些救了她的人。
我说我来帮你组织吧。于是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们采购、布置、准备食物和酒、试菜,天天晚上都忙活这些事。
派对很成功,大家都喝的晕乎乎,管理员和俩朋友撤了后,我们在打扫战场的途中接了吻。
中间又发生了很多事,男方不够主动,女方又很犹豫,患得患失了半年,我跟jemma才真正确定关系。
又能谈恋爱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我们夏天一起跑步、看露天电影、在河边晒皮、冬天一起去滑雪、窝在家里吃火锅,挤在沙发上看书。jemma说她从来没有过这么浪漫和体贴的男朋友,她对中国人的印象完全改观。当然,我们俩还用大量的时间聊工作、聊东西文化冲突。其实jemma只比我大一岁,她是从英国交换来美国读书,交了小男朋友就不想走了。jemma的爸爸是个文科教授,她在所有社会问题上都能对我进行指导,可以说,jemma重塑了我的精神世界。
但我不知道我们的终点在哪里,我应该向她求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