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总,您这一记好意,我只能怀着复杂的心情吞了。
诗诗说,您的朋友说,他明天早上有事,就不见了,让您自便。
天没亮我就醒了。我借故说钱包落车里了,下楼看看。一看,钱总车已经没了——这必须是昨晚就撤了……那我也别装好整以暇,撒丫子跑吧。
回了酒店几乎还够睡个回笼觉的,但趁着纽约没下班,我先给eddie写了邮件,通了话,大体通报了情况。
然后我慢慢吃早饭,让bella给我订回程票。到了机场,我先联系吴总,问问报价的事。
吴总:还是有点高,万总有空今天过来再谈谈。
我现在哪还在乎吴总的见解,只说马上要回京,价格的事可以发邮件。
然后又给钱总发了微信:钱总,如没其他事,今天我先回京,感谢您的款待,有推进我再来上海见您。
我北京落地了收到钱总回信:下周我去北京。
这是来督战我吗?
性,在本行业,从来不是一件隐秘的事,否则为什么纽约每过几年,就会爆出一个超级老鸨的新闻呢?政客和banker,权和钱,黏合二者关系的最佳物质就是酒瓶的封口蜡+模特的丁字裤。
我不是大男子主义,但是我要有个闺女,我跟钱总一样心理,不会让她干政治和金融,最好也别从商。世界上有的是凭本事吃饭的工作,何必非要到男人掌权的世界去趟浑水?——这两个领域,可以拿到高薪,但背后没有男人(情人或爹都行)的支持,升到高位几乎不可能。
为什么?因为女性跟男性没法儿搞社交。
话说一笔生意结束,开个泳池派对庆祝一下,搞搞公共关系,不算出格吧?这时候,客人喝个面红耳赤,踉踉跄跄,主人会开心:今儿个咱哥们儿,真呀么真高兴!主人喝个神志不清,晃晃悠悠,客人会高兴:酒品见人品,老哥是性情中人!——你要换成任何一方是女人,这派对都会很拘束。更别说楼上房间的下半场。
政治和金融,桌面下的交易太多。这种桌面下的私相授受,可以在酒桌饭局,泳池派对,高球场,没法在shoppingmall,美容院,健身房。
女人,总想展示自己美好的那一面,还特别重视“三观”。生意场上只论成败,谁见过兼顾“三观”和美感的生意?
当然,不是说歧视女性,我就是说这么个情况。
就比如钱总这事儿。
很简单,月光公司的董事长想通过这次收购套钱,性质相当于在中关村花10000块公款买个电脑,摊位返1000块回扣给个人。
这当然是不行的!如果说你是个私人企业,在美国做收购,人家要2亿,你非给人家2亿5,然后人家返你5000万——那你随便,能说服对方配合你就弄去。
但月光公司是个上市公司,这么干就是犯罪。1.虚假交易瞒骗公众投资者;2.打着收购的旗号增发股票,却悄悄把钱揣自己兜里——所以钱总要大晚上把我叫出来,专门跟我通个气儿。
我先说钱总为什么要给我安排一个大保健。
当然首先是待客之道,大哥给你安排个活动呗。
但另一方面,也给我出了道题。
为什么一起嫖过娼是四大铁?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这俩铁好理解,一起分过赃,一起嫖过娼,其实性质跟那俩一样。我也不知道怎么解释。
帮助上司公司套钱是犯罪,大保健也是犯罪——这两样罪行在中美同样适用哦。你都有胆子帮我套钱,还没胆子大保健?所以,为了证明你有胆子帮我套钱,你先证明一下你有胆子大保健。
我接受了大保健的安排,一切就都顺理成脏了。嫖娼都不吝,想来思想上没有洁癖,可以为客户干点脏活儿。
现代女性眼里不揉沙子,喜欢质问男人:你们不嫌脏吗?那个女人那么难看你们也下得去屌?
对,大部分男人不嫌脏,也不太计较美色的程度。
美女多的是,提上裤子能管住嘴的美女堪称罕见。甚至可以说,职务越高,男人可选的女人越少,只能睡那些有求于自己的,有时女的不是那么美,但是主动献身,也就凑合笑纳了,因为这样的女的能管得住嘴。
管住嘴第一,随叫随到第二,美色第三。完美情妇——30多岁不老,40多岁正好。莱温斯基要是岁数再大点,克林顿也不至于声名扫地。是不是相当颠覆各位女读者的三观?
政客想睡美女,基本靠提供,金融界、实业界很善于给政客提供美女,否则怎么会有“高级应召女郎”这个职业?“高级”在哪里?当然是有职业精神了,合不拢腿,闭得上嘴——跟投行人一样。
当然,我只是跟大家说说这种客观存在,并没有炫耀或者猎奇的意思。
金钱社会也是自由社会,你可以选择这种方式做生意,也可以换一种方式做生意。大部分金融人都能在万花筒般的职业挑战中坚守自己的道德法则,身心分裂的人在这个行业无法走远。但就像雪地里偶尔露出黑色的土壤,金融从业,你回避不了这种事,所以无需刻意回避,都是男人,自己掌握吧。
接下来我想说一说金融界的人如何看待企业提出的“特殊要求”。
这里我要引用一下赵总的逻辑:你说企业这么干,为什么?图什么?有没有一种可能,就是这个企业的开采技术高,别人的贫矿,对于他们就是富矿?有没有一种可能,这次收购根本就是醉翁之意不在矿,企业有其他目的呢?——毕竟是战略资源是吧?退一万步说,就算真的是白扔钱,万一企业的目的是置换出款项来干别的,比如买航母呢?万一国家需要企业这么干,目的是跟当地政府达成什么政治合作呢?(见《25.神逻辑》)
赵总用心点拨我,怕我对国内的情况一知半解。其实不必,虽然我对他讲的那个案例嗤之以鼻,但我理解他的逻辑。企业经营中的秘密很多,但秘密不等于罪恶,投行要掌握企业的意图,但不等于要揣测企业的动机。
你要知道他想干什么,至于他为什么这么干,看破不说破——这也是投行的求生本能了。至少在法庭上,你可以落个不知情——没有白纸黑字的证据,检方要证明投行知情很难,况且都是职务行为。对,金融犯罪中,要证明投行、律所、会计所有罪很难。
当然,我有一个老练的客户。他很懂表达之道。
还记得钱总是怎么说的吗:“具体怎么使用这些钱,我们还要看时机,不排除用这个钱继续收购——钱只要出去了,就灵活了,可以收购,可以投资,总之,对企业有利的事都可以干,而且不受国内的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