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严肃穆的第一审判庭,正中间墙上挂着一块脸盆大的国徽,红木桌椅板凳都是精雕细刻,面积大约50平方,下面几排陪审椅子,我们暂时坐在那,让心情平静下来,我则酝酿着等会如何为自已辩护。一位中年的男子,1。7米的个头,衣着整洁地凑过来,方脸,小眼晴炯炯有神地打量,神色看上去有些憔悴,夹着件精致的小皮包,如火车站到处游荡的票贩子,非常机灵,对周边的环境熟悉。
“你们就是原告?和你们商量件事。”他主动搭讪。我们没有理他,他眼晴一横,随意地坐在宋东的旁边,眉飞色舞地说:“我是被告的律师,姓舒,你们这件案子打不赢的,我对这里的法官很熟!”
他的表白给我人一种下马威的心理暗示,我盯着他,没有吭声,看他如何表演。“合同里面并没有约定退押金,并且金额也不大,你们何必费神费钱打官司呢?要不我们私下商量一下,调解如何?”
我一听到这句话,就知道这人不是什么好鸟,来作说客,并且另有企图。宋东忍不住地反驳:“为凭什么不退钱?我们一天都没使用她的地方。”舒律师用眼角的余光瞟了我一下,轻蔑地说:“你是外行,这里什么都讲法律,不是你认为对的,就是对的,不是你说了算。我是从广州来的,这样的案件打得太多了,不值一提。我们协商一下如何?我说服被告退一点钱给你们,双方就算了。”他信心满满,说话中规中矩,非常有水平。
“不行,等法官判,就算这次官司打输了,我要继续上诉,不怕事!”我声色俱厉地答道。心想,既然你能代表被告,愿意主动调解,那前些日子,你们去做什么了?装聋作哑,对我们的请求不理不睬,到了开庭,才开装模作样说调解,我就是要拖住对方。另一方面,也表明你有些心虚,于情于理对被告都不利,万一打输了,不仅丢钱不说,面子也丢不起。堂堂的一名广州律师,大老远地跑到这乡村的法庭上,为争取这1万多的押金而劳神,委实不值得。舒律师碰到一鼻子灰,脸色阴沉着不吱声,难堪地将头扭到一边。
一位漂亮的女子飘然而至,披着一袭黑色的法袍,一垅秀发飘飘,柔顺披肩;面如凝脂,白嫩润滑;一双弯弯的柳叶眉,如春风细剪来;一对明眸善睐,顾盼流芳;红唇皓齿,性感迷人;一段婀娜多姿的身材,婷婷玉立。这样貌美如花的妙龄女子,如从画卷中翩翩走下来,看得人神魂颠倒,情不自禁地感叹:难道这里就是传说中的藏龙卧虎之地?玉娇龙,周老虎,都已登场。
一位女书记官也随后而入。美女法官庄重地高坐在台上,声音悦耳地宣布:“各就各位,我宣布开庭,原告,这里有没有涉及本案的关系人员,需要回避?”
我大声地回答:“没有!”哪里知道这里有没有关系人员呢?又没作为调查,从这点看来,我的准备就不充分。
“原告,被告的代理律师,将证据和相关资料交换。”一切按法定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我将拍摄的相片,起诉书,收据复印件,录音笔等递给美女法官,也收到舒律师写的反诉材料,他竟然还有理由反诉我?这让我大跌眼镜,不敢相信天下竟然有这样无耻之徒,无耻也就罢了,厚颜无耻到这样令人发指的级别,倒是不可多得。
反诉材料上杜撰的理由是我故意毁约,不租厂房的原因是因为几个合伙人意见分歧而散伙,请求法院判决我偿还一年的租金,还提请财产保全,要求查封我的房产等等。这些白纸黑字编写的玩意,充满着丰富的想像和臆测,一派胡言。
读着舒律师写的辩护材料,第一次让我知道,一位律师,为了达到赢取官司的目的,可以不惜狡辩之能事,可以无中生有,捕风捉影,移花接木地追逐所谓证据,使用各类伎俩来替代理方辩护,表面上,这是一种职业道德,但这种用到极致的春秋手法,却在掩盖真相,粉饰和漂白罪恶,将人性之恶发挥得淋漓尽致,而他可以在所不惜,可以强词夺理。
让我看到白天里的黑暗,这种黑暗,却完全是人为的不知廉耻,枉顾正义捏造的。一个人,要变成魔鬼很容易,让他去当律师;一个人变成天使也很容易,让他去当律师。没有那一个职业,如此让人万复不劫,变幻无常。
“请原告陈述诉状。”美女法官发话。我照本宣科念了一遍,大致是被告在厂房旁不能提供充足的电量,经原告电工核实后无法搬进机器进行装修,被告存在主观欺瞒,并不愿协商,最后不让原告进厂区,请求被告退回押金。并出示相关的证据。
然后舒律师进行陈述,他首先恭维道:“我相信法官会主持公道。”然后话锋一转:“出庭前,我刚到沈副院长办公室做了一会,我们很熟!”然后开始正题。他在这名年青的法官面前,强调他与副院长的关系,可见用心良苦,这句话明显是说给这位美女法官听的。舒律师彬彬有礼地念了一遍稿纸,如一名书记在万人台上作报告,声音抑扬顿挫,字正腔圆,非常有煽动性。连我也不得不佩服他的口才一流,不愧是律师的嘴巴,巧舌如簧,典型的讼棍,一边看材料,不时抬起头,头向前微倾,伸长那条脖子,用一双敬仰的眼光望向法官,一脸的献媚讨好卖乖的形象。
他出示的一张有功率说明的变电箱相片,强调工厂能提供原告需求的电量。当然,这个变电箱的位置离原告租的厂房相距有200米之远,他就没指明,用这种张冠李戴的方法,来反驳我的指控不实,手法也够老辣的。气得我怒目圆睁,对他信口开河的说词,恨不得冲过去扇他一巴掌。
有一个重要的资料,是我以前并不知道的,就是我所租的那幢厂房根本没有的房产证,只是临时建筑,这就意味着,被告隐瞒了更大的一个事实,用没有合法产权的违章建筑来套利,而这样的厂房,是办不到营业执照,也就是说,当初周小姐信誓旦旦,保证我们开工之后,就能办到营业执照,这不过是弥天谎言。如果我们真的租进来了,到时就成了无证经营,随时会面临相关检查,而导致关门。真是好险!
在舒律师提供的资料中,就提到这个空厂房的建筑用地是拍卖来的,因此办不到相关证明,美女法官似乎对这点颇感兴趣,声音甜美,一针见血地诘问:“证件都没有,你们还出租?”问得舒律师无言以对,只在那点头哈腰:“正在办理之中。”
在自由辩论中,我与舒律师针锋相对,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过招。“周小姐连房产证都没有,她擅自出租给我们,当时还保证可以办得到执照,这不是明显地欺诈?”我质问。
“我的当事人拥有那一片厂房的经营权,你们没有搬进机器进行生产经营,如何知道能不能办理执照?”
“工厂那边配电房供电理不足,你为何要拍摄其它地方的配电箱相片作为证据?你这是作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