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前770年-前476年),为卫国鄄邑。战国时期(前475年-前221年),属齐国甄邑。
5、曹夕之山、峄皋之山—峄山
传说:古帝颛顼的玄孙陆终有6个儿子,第五子名安,大禹赐曹姓。周武王灭商建立周朝后,封安的后裔曹挟挟在邾建立邾国,附庸于鲁国。邾国又作邹国,亦称邾娄,有今山东费、邹、滕、济宁、金乡等县地。邾国是子爵国,也史称邾子国,东周时期著名方国之一。曹夕—即是曹挟
峄(yì)山又名“邹峄山”、“邹山”
、“东山”,海拔582.8米,是我国古代的九大历史文化名山之一,有齐鲁名山归岱峄的美誉。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峄山镇域为东夷文化的发祥地,属于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时期的野店遗址,这里曾经是邾国国度所在地,现在的纪王城~邾国故城,存续了330多年,
邾国故城,位于山东省邹城市,俗称纪王城。古城平面近似长方形。遗址总面积约9平方公里,东西横距2530米,南北纵距2500米,城周长约10公里。2015年3月至7月,山东大学考古队对邾国故城遗址进行发掘,发掘面积930平方米,发掘遗迹单位757个,其中灰坑715座、水井11口、沟24条、墓葬4座、房子1座、窑炉2座。1977年邾国故城遗址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被纳入国家大遗址保护规划项目。
菏泽和邹城之间还有一个著名的湖泊—微山湖
微山湖是位于中国山东省微山县南部的断陷湖。北与昭阳湖、独山湖和南阳湖首尾相连,水路沟通,合称南四湖。四湖中以微山湖面积最大,达660平方千米,水深3米左右。是中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京杭大运河傍湖而过。
西边的太阳就要落山了,微山湖畔静悄悄.
基本可以确定鲁西南地区—东二次经的大致地区。
5、葛山之尾,葛山之首—
葛城遗址(河南宁陵葛城遗址),位于宁陵县石桥乡西北十五里葛伯屯村西北50米处,面积为20000平方米。葛城遗址对于探索葛伯国的历史具有很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对于探索研究先商的起源,亳的地望以及商汤灭夏的路线均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孟子·藤文公下》载:“汤居亳,与葛为邻。”《史记·殷本纪第》记载:“汤征诸侯。葛伯不祀,汤始伐之”。葛城遗址南临高速公路,北距黄河古道10公里,属黄泛区,黄河泛滥,大量泥沙淤积,历经数千年沧桑,很多历史遗迹被湮没于地下,于是才有“葛伯屯里城摞城”的说法。解放后,当地群众在整修河道时,挖出巨型条砖、陶、鬲、罐等古文物上百件,文丨革丨时流失民间。,在葛伯屯葛伯国遗址处,这里的地面微微高出平地。在四千多年前,这里应该是处于高岗上的古葛城。然而,经过四千多年的风雨沧桑,由于黄河改道、泛滥的不断淤积,古葛伯国地表上的建筑已经深深的淤积在地下,不复存在。现为责任田。
葛伯国建与夏朝,经历了夏朝、商朝、春秋、战国等时期。葛伯国,历史及文献上多有记载,《尚书·商书·仲虺之诰》:“乃葛伯仇饷,初征自葛。”宋蔡沈注“葛,国名,今豫州谯郡宁陵县是也。”孔子删订的《春秋》有两处记述葛国:其一、《春秋·一百二十四国·附庸九国》:“葛,赢姓。”其二、《春秋·恒公十五年》:“邾人牟人葛人来朝。”宋家铉翁《春秋详说》曰:“葛,梁国宁陵县东北。”《史记》卷三《殷本纪第三》:“汤征诸侯。葛伯不祀,汤始伐之。”裴骃解:“《孟子》曰:‘汤居亳,与葛为邻’。《地理志》曰:‘葛,今梁国宁陵之葛乡。’”《汉书·地理志·陈留郡》:“宁陵,莽曰‘康善’。孟康曰:故葛伯国,今葛乡是。’”《后汉书·郡国志·梁国》:“宁陵,故属陈留。有葛乡,故葛伯国。”《大明一统志》:“葛,在宁陵县北一十五里,古葛伯国。”清《河南通志》有三处记载:其一、卷三《沿革·归德府·宁陵县》:“夏,葛伯国。”其二、卷二十《封建·古先封国》:“葛、葛伯,即与汤邻、放而不祀者。其地去亳百余里,在今宁陵县北。”其三、卷五十一《古迹上·归德府·葛城》:“在宁陵县北一十五里,古葛国”。清乾隆十九年《归德府志》有三处记载:其一、卷一《方舆沿革表》:“宁陵县:三代,葛伯国,葛在梁国宁陵县东北。今归德府宁陵县有葛城,在汴河之南。”其二、卷二《古封建表》:“葛,伯爵,夏所封邑。葛,今梁国宁陵之葛乡。”其三、卷三十二《古迹略上·葛城》:“在宁陵北十五里,古葛伯国。”清光绪十九年重印的康熙三十二年《宁陵县志[2]》有三处记载:其一、卷二《地理志·沿革表》:“宁陵,世传以为葛地,唐虞以前属豫州。夏之末,葛伯始见经传。夏,葛伯国,前地理志云:葛在陈留之宁陵。一统志云:葛在宁陵县北一十五里,古葛伯国。周,葛。《左传·恒公十五年》‘夏五月,邾人牟人葛人来朝。’杜预云:‘葛在梁国宁陵县东北
传说夏朝前期,皋陶之子伯益的长子名大廉,被封于葛(今商丘宁陵县),建立葛国,封为夏朝方伯,史称“葛伯”
6、耿山—
耿国(公元前1524―公元前661年),原是商朝的附庸国,这里所说的耿国包括了两个时期:商时期的嬴姓耿国和西周时期的姬姓耿国。商朝时期公元前1525年,商朝第七世、第十四帝王、成汤5世祖孙-祖乙,把国都从从相地(今河南内黄县)迁到耿地(今山西河津市),次年由于河患,再次将国都迁到了刑地,(最后一次迁到了庇(bì)自从商祖乙迁都后,将他的弟弟祖丙封于耿地,建立耿国,并立祖丙为国君。西周时期周朝建立后,耿国灭亡,周室封同姓人于耿(今山西.河津东南一带),再次建立耿国,是为姬姓耿国,春秋时(公元前661年),被晋献公所灭。
关于古耿国的建立,最早的记载见于《尚书·商书·祖乙》中:“祖乙圯穴(音yi)雪于耿,作《祖乙》。”可惜《祖乙》的正文没有流传下来,只有上述作为祖乙》序言的一句话,但尚书中的这一句话,古耿名都首次将耿作为一个国都记载下来,另据《国家地名词典、河津词目专辑》中记,距河津城关镇东南10公里的山王村,即是耿国国都所在地,古代俗名称帝王村,村北洞门楼所书“古耿名都”四字,数代不易。
山王村出土青铜鼎:通高37.5厘米,口径36厘米,两耳部通宽35.5厘米,立耳高9厘米,耳厚2.7厘米,耳宽9.7厘米,鼎重12.83千克。颈部饰重回纹,肩部饰一道弦文。马蹄形足,圜底,外部有轻厚的烟炱。内壁有四行铭文:
共王繄扈自
作□鼎共
万年无疆
子子孙孙永宝享
耿山如果对应耿国,那么排在中山经是汉代整理时候的错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