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西汉复员军人安置办法的本质是言而有信、是全面兑现军功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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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西汉后,刘邦对于是否全面兑现军功爵制多少有所动摇—到了动真章的时候有点舍不得了。但战争刚刚结束,在前方统帅韩信和总参谋长张良的明确坚持下,还是颁布了古代史上第一套复员军人安置诏书。主要规定有七条:
—“诸侯子在关中者,复之十二岁,其归者半之”。自中原六国参军的汉军将士自愿在关中安置者免除税赋十二年,返回原籍者免六年。(另有骨干军事力量三万人统一留在了关中,分给渭北无主膏腴之田,号“元从禁军”;老不任事,以子弟代,又称为“父子军”。)
—“民前或相聚保山泽,不书名数,今天下已定,令各归其县,复故爵田宅,吏以文法教训辨告,勿笞辱”。这里的“不书名数”,似乎不是指没有户籍,应是指未曾册封、没有旗帜名号的小股起义者和散兵游勇。刘邦决定不视为群盗土匪、不镇压扫荡,还复故爵田宅。如此胸怀,历代皇朝建立者中似不多见。而能考虑到这一部分人,又是刘邦在政治上成熟之处,有点以天下为己任的样子。
—“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皆免为庶人”。长期战争、社会极端贫困,这个数量可能较大,这是以国家权力帮助解放。可能不包括世代为奴者,亦不可能强制。东汉建立期间也有此类现象,是否可以视同近现代的解放奴隶,未可轻论。但这是平民本能的同情心、进步性的重要表现,又未可轻视。
—“军吏卒会赦,甚亡罪而亡爵及不满大夫者,皆赐爵为大夫”。对下级军官和一般士卒实行大赦,无罪又无爵及爵位不到大夫者,一律赐爵大夫。亦即,一般士卒最低赐爵大夫,汉军将士全数成为爵在大夫以上的功臣。这一条很重要,是汉朝实行军功爵制和秦朝实行军功爵制的重要不同。
—“故大夫以上,赐爵各一级”。对原来爵在大夫以上者,一律加赐一级,以维护军功爵制的公平和严肃。
—“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爵在七大夫及以上者,一律既封土又封民,成为封君。
—“非七大夫以下,皆复其身及户,勿事”。爵在七大夫以下者,一律免除本人及全家的徭役。
颁布安置诏书的同时,还以诏令的形式同时下达了落实办法:
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高爵也。诸侯子及从军归者,甚多高爵,吾数诏吏先与田宅,及所当求于吏者,亟与。爵或人君,上所尊礼,久立吏前,曾不为决,甚亡谓也。异日秦民爵公大夫以上,令丞与亢礼。今吾于爵非轻也,吏独安取此!且法以有功劳行田宅,今小吏未尝从军者多满,而有功者顾不得,背公立私,守尉长吏教训甚不善。其令诸吏善遇高爵,称吾意。且廉问,有不如吾诏者,以重论之。
这样一来,军功爵制终于在整个汉军当中兑现了。刘邦终于在这个最大的问题上做到了言而有信,60万幸存将士最大的担心终于得以放下。
就是在此基础上,刘邦在洛阳南宫置酒庆贺“革命”胜利,让大家讨论胜利的原因。大家认为,“陛下使人攻城略地,所降下者,因以与之,与天下同利也”。他认为是自己能用人。双方想的根本不是一回事,但又是一回事—他想的是自己的江山是怎么来的,大家想的是自己的封邑是怎么来的。
韩信当年的建议,张良、郦食其当年的认识,从一开始就是全体汉军将士的共识。
对于胜利的原因,刘邦和功臣双方想的根本不是一回事,但又是一回事—刘邦想的是自己的江山是怎么来的,功臣想的是自己的封邑是怎么来的。
75西汉功臣分享了天下土地和民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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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重要的是,汉军长期全面实行军功爵制、坚持“与天下同利”,受益者的绝对数量很大。辩证法讲质量互变,这种数量上的不同,不仅是秦汉军功爵制的不同,更催生了一个新的社会阶层,无意之间改变了社会形态。且将这一改变剖析如下:
第一、缘于秦末大起义的普遍性、自发性。
秦末大起义和后来改朝换代起义的不同点很多,甚至可谓不是一回事。
后来的多是某一个地域的。例如元末主要是黄淮一带,明末主要是陕西、河南一带;秦末则是遍布中原六国,是普天下的大起义。
后来多是某一阶层的、主要是贫苦农民的起义;秦末则是所有各阶层精英普遍参加的,平民、官吏、贵族后裔、农民、奴仆都有,包括原来六国统治集团那样的大贵族阶层。
后来的多是因为饥荒等经济原因;秦末则是因为反抗暴政这样的政治原因,随即迅速蔓延成为被兼并者反对兼并者、被统治者反对统治者、被占领者反对占领者、被侵略者反对侵略者的大起义。基本模式是陈胜登高一呼而天下响应,各郡、各县的起义大多是自发、独立发动,中原六国范围内数百、数千一股的义军到处都是。
汉军就是在此基础上整合而成,起义的普遍性和自发性决定了汉军将士政治倾向和基本诉求的代表性和独立性。
第二、缘于西周以来的贵族阶层整体上已经消亡。
自春秋以来,经过战国长期兼并战争、三年推翻秦皇朝的战争、五年楚汉战争,贵族阶层整体上被碾压殆尽,剩余的又被迁徙到了关中。自西周以来他们一直稳定承担的社会主导阶层功能也就无法继续,在社会结构上形成了空白。对于汉军将士变身而来的功臣封君阶层则是历史机遇,自然地填补了这个空白,成为社会主导阶层。
第三、缘于田赋制度的回归重建。
远古中国其实没有单一的土地制度,而是将土地和劳动者联系在一起的田赋制度。这可能也是一个尚未得到应有注意的中国特色的现象。
传统的田赋制度从井田制八家各有私田百亩、共耕公田百亩而来。每一个百亩和每一夫一妇组成为一个田赋单位—户;一般不单论田或单论夫,那没有意义。户的数量,领主所掌握的长期只是最初册封的名义数字,准确的一般都不知道,尝试统计则往往会惹出麻烦。这是一种由部族制度发展而来的、粗疏而模糊的、宽松的、以封建贵族领主所有为主、天子和封建领民所有为辅的田赋制度。
春秋战国的兼并无论规模大小,都只是一定数量的户在新老贵族领主之间易手,并没有改变田赋制度。军功爵制赐爵的数百、数千以至数万户,就是这样的户,不只是人。
咱们中国的土地制度,可能从一开始就是这样双重所有或多重所有的田赋制度,贵族领主和天子、领民对于同一块耕地享有不同层次的、互不排斥的权利,而不是欧洲那种绝对的、互相排斥的公有、国有或私有、民有的土地制度。这是很重要的、基础性的中国特色。
秦皇朝建立后“令黔首自实田”(《史记·秦始皇本纪》)的制度,因为最主要的变化是否定了贵族领主的所有权,被当时社会理解为单一的土地公有、国有了,落实情况并不好甚至可能很糟,在推翻秦皇朝战争中又被自然否定。
前文曾经谈到,楚汉相争胜出后,西汉在洛阳大封功臣,遭遇了将天下土地全部拿来赐封功臣都不够用的问题。这并非是要在普天下否定土地私有、剥夺私有土地,推行土地国有,而是否定了当时社会理解的秦皇朝的单一土地公有、国有,回归了传统的以贵族领主所有为主的、天子和领民所有为辅的田赋制度。标志性动作就是以功劳行田宅,其实是以功劳行户—一个成年劳动力和他的一家人以及百亩土地。由于原有的老贵族阶层已经被长期战争碾压殆尽,也就不仅是恢复了田赋制度,而是或者说更重要的是重建了新的贵族阶层,即由60万汉军将士变身而来的功臣封君阶层又进而衍生成为世家阶层。这是翻天覆地的社会重构。
于是,西汉的土地制度如同其他制度一样,向封建方向回归。土地和民众重新成为双重所有的,形成了一种类似封建贵族田赋制度的世家田赋制度。土地总体属于大汉国家和皇帝,具体属于大大小小的功臣封君;民众是国家的编户齐民,更是封君的封民。封民和皇帝是间接的从属关系,和自己的封君是直接的从属关系,且有通财共产的一面而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