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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统100人口述史》(757)

胡蝶走了,杨惠敏却还滞留在九龙,她回忆说:

“胡蝶小姐走了!她和其他难民混在一块儿平安无事的走了,我放了一万个心。这时,我个人仍留在九龙,因为日本宪兵队和便衣特务谣传我是‘中国川岛芳子’,我是那个‘上海姑娘’,是一个危险份子,到处在注意我的行踪,为了避免连累被搭救将回到内地的难民,尤其是胡蝶小姐,故此当胡蝶小姐走后,我仍留在九龙,准备稍迟几天才走。”

此时,杨惠敏得知一个惊人的消息:“大约胡小姐走后约一个星期光景,忽然传一消息,说是在去惠州的路途上,胡小姐和其他难民的行李都被抢了,据说是遇见了强盗。”

杨惠敏说:“真实的情况,我是无法了解的。据说,胡蝶等人的东西虽然被抢,但游击队仍把她们送到了惠州。

杨还说:“到底是谁抢了胡蝶小姐的行李?除了她自己本人知道而外,恐怕就只有与她同路的人才知道了。”

说到这里,我们需要回顾一下前面引述过的几段胡蝶的回忆:

“(离开香港之后),走了一天,总算到达广东省的惠阳,然后由这里坐柴油车到曲江,也叫韶关,把我们护送到惠阳,游击队的任务就算完成。”

“曲江又名韶关,是广东的一个交通重镇,也是广东省政府战时所在地。我们到迖韶关后,也就是离开香港的五天后,消息就传开了。”

在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到达曲江之后,胡蝶并没有直接回赴重庆,而是在曲江待了一年多的时间,才又前往桂林,在桂林又耽搁了些日子,才到重庆的,推测起来,那至早也是1943年底的事情了。

如上所述,如果确有胡蝶行李被劫的事情,那只能发生于从香港到曲江的那五天当中。然而,查《胡蝶回忆录》,在这一段的叙述中,只字未提所谓“行李”事件,只是发表了长篇的感慨。她说:

“我虽非出身富有家庭,但家道也算小康,从影后,又由于有了点虚名,待遇优厚,一直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对于民间疾苦所知甚少。这次逃离香港,因为要避开日军耳目,游击队带领我们走偏僻小道,吃了点什么也算不上的苦,但沿途见到一些穷苦的村民,衣衫褴褛,面黄肌瘦。说起来,他们也怕日本侵略军会打过来,然而他们说:‘我们又能逃到哪儿去呢?我们的家在这里,虽然穷苦,总是自己的土地,大不了拿起枪上山打游击和日本鬼子拼了。’我听了常感内心惭愧,我们的民族,我们的国家,在八年抗战中,正因为有这些热血的民众在全国各地各个战场牵制着日本侵略军,才能最终赢得胜利,将侵略军从我们神圣的国土上赶出去,他们才是真正的民族英雄。”

对此,倒是陈志臯当时的夫人黄慕兰提供了一些当时的情况。

黄慕兰说:“这时,杨惠敏也在香港从事秘密营救接运困滞香港的各界爱国人士的工作,把一批又一批的人员和物资从香港护送回大后方。10月间,志皋怕她在香港活动时间久了,难免会有暴露被捕的危险,就打电报秘密通知她即速回来,打算另行派遣工作队去接替她。可她却抱着‘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态度,坚持要在香港冒险继续工作,要护送著名的‘电影皇后’胡蝶夫妇一行及随身携带的大量行李,从香港到曲江再另行转道去重庆。”

黄回忆说:“11月的时候,胡蝶和她的丈夫潘有声已安全到达曲江。有一天,她突然前来找我们,说是她托交杨惠敏代为护运的大批‘行李’在途中不见了,要陈志皋负责赔偿。”

黄慕兰说:“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胡蝶交付杨惠敏护运的‘行李’,竟有21件大箱大包。他们夫妻二人在逃难途中,哪会带这么多的行李呢?其实这些‘行李’之中,只有几件是真正的行李,绝大部分都是帮会头子的阔太太们和国民党高官的小老婆托胡蝶捎带的高级走私物资,诸如后方紧缺昂贵的进口西药、化妆品等,这些东西在香港购买并不贵,如能运到重庆出售,是很受欢迎的畅销货,可以从中大获暴利。”

黄说:“杨惠敏见要护运的行李太多,为了保证人员和货物的安全,决定把人与行李分开来走,结果人员虽然平安到达,但这批‘行李’却因为太招人注意,被一帮土匪抢去了。当时,港九和珠江三角洲已经沦陷,就在沦陷区与广东后方地区交界的三岔路口,日军经常前来侵扰,也有我们党领导的东江游击队在活动,更有形形色色的土匪歹徒专门在这一带抢劫难民们的钱财。这批‘行李’就是在这三岔路口被劫的。”

黄慕兰说:“在胡蝶来访之前,我们已听取了护送的工作人员汇报,志皋早已发出电报,要有关人员在沿途设法追查。胡蝶可能因为别人托她捎带的货物在途中丢失,无法向对方交待,情急之下,说话很不客气,一口咬定要志皋负责赔偿。”

陈志皋是律师出身,丝毫没跟胡蝶客气,说:

“我们赈委会的工作人员冒着生命危险,是尽义务接运护送你们从沦陷区到大后方去的,又不是开保险公司的。你们的人员都已安全护送到了,行李在路上被土匪抢了去,怎么能叫我们赔偿呢?从法律责任上讲,我们也只有代为追查的责任,要我们赔偿是根本不可能的。”

黄慕兰回忆说:“两个人唇枪舌剑针锋相对地吵了起来,当场就搞僵了。胡蝶见未能遂愿,就悻悻而去。过了一些日子,抢劫行李车的歹徒把这批货物运到桂林脱手,在市场上公开出卖。那些走私的西药等货物,是无法从中辨认其物主的。可是其中有一件是胡蝶自己穿的貂皮大衣,被辨认出是胡蝶的衣物,知道是赃物,但销赃的歹徒拿到钱后,早就溜了。被抢去的那批走私货物哪里还追得回来?社会上广为流传,她因代人捎带的货物被劫,在那些阔太太们面前大大地丢了脸,竟迁怒到我们头上。”

黄说:“胡蝶到重庆后向军统特务头子戴笠告了状,说是我们包庇杨惠敏,‘私通***的东江游击队’,抢劫了她的‘行李’。于是,杨惠敏被捕入狱。这真是飞来横祸,天大的冤枉,而由此又‘追查’到志皋和我,更是意外之灾。”

对此,黄慕兰分析说:“表面上看,我们是受到了杨惠敏的牵连,其实是军统方面‘醉翁之意不在酒’,打击我们,中伤**,破坏团结抗日。杨惠敏这场冤枉官司,或因胡蝶诬告了她,也说不定还是因为我们的事而牵连了她,真是冤而又冤了!”

谈及自己的冤枉,杨惠敏说:“我营救胡蝶小姐和梅兰芳博士等人,以及一连数次接运吴经熊博士和林森主席的亲属,都是奉命行事。我与胡蝶既不相识,又无冤无仇,我为什么要抢她的行李?何况我并没有与她同船同车,她在路上遭遇抢劫的情形,我怎么会知道?”

杨惠敏说:“可是,当胡蝶小姐从惠州辗转到达重庆以后,她向军统局长戴笠将军报告和哭诉,硬说是我抢了她的行李。人世间之无道义良心,没有比这件事更令人伤心的了!”

在回忆中,杨惠敏不无骄傲地说:“以我杨惠敏当年的锋芒崭露,骄傲与荣誉集于一身,你想我会希罕她两件行李吗?”

1942年9月8日,杨惠敏与赵乐天分别在重庆和惠州被捕。杨惠敏说:

“这是一个煞星高照的日子,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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