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军统(585)
关于交通警备司令部,费云文说:
“原来在后方负责维护铁路公路交通安全的交通队警五个支队(约十一个团兵力,并兼顾云南机场安全,支持湘西剿匪),也拨归监察处指挥。”
唐新则回忆说:“戴氏接掌监察处以后,他知道最迫切需要,是迅速建立一支足可维护交通安全与秩序的武力,重新树立威信,有威信,才能执行法令。他早已留心原先用于保护铁路的路警,散在各地,无所事事,即建议设立一交通警备司令部,保荐其干部陈绍平任司令,负责集中训练。陈绍平富有经验,在半年之内,即集训编成相当于九个团的兵力,分布于重要干线,专事维持交通秩序。”
当时戴还特地给陈写信,勉励说:“现整个队警统受监察处指挥,其责任异常重要,兄对队警应作整个之部署,统盘之筹划;用在铁路及公路者究需若干?而后方能作有计划之补充,以期达统一之目的,方可有进步之希望也。”
与“忠义救国军”不同,交通警备部队是国军“体制”内的一支部队,属于正规军,因此,这个任命,对于陈绍平来说,很“占便宜”——1942年8月6日,陈被授予少将军衔,成为军统当中第二个被实授少将的高级军官(第一个是前面说过的张君嵩),比他的同期同学兼上司郑介民、张炎元都要早一年。
此后,监察处下各检查所、站相继成立,唐新说:“同时,于各水陆要道,车船必经之地,分设检查站所,多达六十余处。所有工作人员,俱由军统局调用。这批人员,都是青年,亦都是戴氏子弟兵。他们有共同信念——不要钱,不徇私,不畏强御。”
另据乔家才回忆:“处以下设检查所及检查站,计有重庆、成都、贵阳、柳州、桂林、昆明、河口、长沙、衡阳、韶关、上饶、金华、温州、西安、宝鸡等三十一所;成都、昆明、赣州、宁波、西安、潼关、兰州等三十三站。”
唐新评价说:“监察处既有自己武力,有众多分支机构,散布各地;又能与各地治安、情报机关,充分合作;再加上戴笠之名;一切作奸犯科之徒,不能不有所忌惮,而稍敛迹。全面交通运鍮,乃渐走上轨道。”
在这个阶段,因与交通管制相关联,蒋介石把又一个“肥缺”交给了戴笠,这就是财政部缉私处。
抗战时期的所谓“走私”,与我们今天所理解的“走私”,内涵不大一样。
——在《围城》中曾有这样一段,特有意思。方鸿渐一行去“三闾大学”,走到江西鹰潭,因车票紧缺,李梅亭自作聪明,找一个风尘女人王美玉帮忙。王介绍李认识了她的相好“候营长”,说好每辆军车搭载一个客人。当候到旅馆来检查行李时,曾问李:“你们行李不多罢?里面没有上海带来的私货罢?哈哈,你们念书人有时候很贪小便宜的!”
这个情节反映的就是所谓“查缉走私”。
当时,“国府”仅保有西南、西北,地脊民贫,许多依赖于进口的物资如汽油、西药等等极度缺乏,造成物价腾升;同时,因东南膏腴之地丢失殆尽,税收锐减,财政极度困难。
另一方面,内地的一些矿藏等初级产品,又是支持沦陷区生产的必需品。这样,沦陷区与内地间的物资进出就成为可牟取暴利的好买卖,遂至走私猖獗。唐新说:
“抗战进入第四年以后,国家支应日加浩繁,约计一般支出,年需七十亿亿元,而中央收入,不过十亿亿元左右,财政困难,概可想见。税收短绌原因,除沿海通商口岸,俱被敌占踞以外,主要是因走私逃税之风甚炽。”
为禁绝走私,当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查缉走私的机构,如海关系统的查缉科;财政系统的税务署、盐务稽查队;对敌经济封锁委员会;当然也包括戴笠的运输统制局监察处,以及另一个由军统兼领的军事委员会办公厅特检处,等等,不一而足。至于各地的军人,设个“卡子”就收钱,如那位“候营长”,更是不在话下。
重庆卫戍总司令部稽查处党政组组长易啸夫是军统干部,因工作需要,曾以掩护身份“旁听”国民参政会会议,据他回忆,某次,有一位参政员曾发言说:
“据商人说:‘从重庆运一车货到成都,要经过西南运输局监察处、公路局、军、警、宪、财政部查缉所、海关、经检队等各种机关。路途要用半个月时间,物价天天涨,运到成都卖,表面上赚了钱,可是在重庆就买不回来了,实际上赔了本。’机构如此繁多,交相征收,经商无利可图,致使商旅裹足,货不能畅其流,物价焉得不涨?请政府研究,许多机构该撤销的就撤销,该合并的就要合并。”
这种情况,在当时财政部的一份报告中,亦曾指出:
“(这些查缉走私的机构),固然会对走私的进行产生一些阻力,但在同时也使民生受到影响。而且,缉私机关纷立,事权不专,而业务上之进行每失联系,或同时同地一货数检,或互相推诿、检查疏漏,甚至如1939年冬广东省缉私机关缉获桐油四千余桶,分存南路东江沿海一带,因贸易委员会复兴公司未能迅速接收,致地方沦陷,不及搬运,转留资敌,至为惋惜。”
唐新回忆说:“民国二十九年春,物价高涨,法币贬值,戴氏目睹财政危机日深,特建议蒋公,加强防止走私。同年六月,他复将他所见到西北一带走私情形,面报蒋公,他有甚多情报机构。散布各地。自比别人更为了解实况。因而蒋公要他‘草拟具体计划呈核’。”
费云文则说:“在国内,敌我相持区域,奸商勾结地方官吏与游杂军队,走私漏税,影响国家财政;而各地所设的查缉机关,碍于世俗情面与部队实力,多不得力,以致情势越来越严重。蒋委员长乃于民国廿九年六月廿日召见戴先生,命其草拟改革计划。”
对此,戴笠的建议是:“成立一全面性缉私机关,隶属于军委会,并将中央与地方缉私部队,统一整编,统筹部署。“
唐新说:“这一构想,正与蒋公意旨相合,他早经指示要将各地缉私部队,彻底整理。惟在政府体制上,缉私属于财政机关主管。故最后决定,在财政部下设立缉私署。”
1941年1月15日,财政部缉私处正式获准成立,规定:“所有盐务、税务、关务等之缉私业务及机构,均交由缉私处接收办理。”
同时对缉私处的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健全统一缉私机构,整编缉私部队,加强与征税机关之联系,厉行物资与税收之查缉,施行对敌经济封锁及反封锁,防止物资外流资敌,协助争取沦陷区必需物资,为推行战时财政政策,达成经济作战之任务。”
令人意外的是,这样一个“油水”丰厚的职位,居然又交给了军统。唐新说:
“这种机构,在往时被视为肥缺,自然有很多人觊觎。迨是年十一月人事命令公布,缉私署长一职,竟然是与财税机关毫无关系的戴笠,当有人感到意外。据说戴氏曾经力辞,理由是他事繁责重,难于兼顾。他当亦知道这又是最易丛谤招怨的事。经过财政部长孔祥熙敦促,复经蒋公面谕,辞不获已,他只好勉为其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