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军统(351)
麻烦的是曾仲鸣,何文杰说:“医生为他动了手术,切除了一尺多长的小肠,洞穿太多,无法缝补了。十一姑丈这时想到向来由他经管的一切,挣扎着叫人把国琦叫来,吩咐了几句,又叫人把支票簿拿来,要签一张空白支票,以防万一有急用而取不出钱来。他人已经非常虚弱,签了又签,才选了一张笔迹没有太走样的。”
此时,汪精卫执意要来医院看望曾仲鸣。何文杰说:“爸爸来了电话,坚持要来医院看十一姑丈,这种时候,就连妈妈也无法阻止。”
以汪精卫与曾仲鸣的关系,于情于理,这趟医院,汪精卫是必须要跑的。于是,何文杰与陈璧君赶回寓所,看怎么样能够避免危险。何文杰说:
“一位在法国商店当经理的朋友阿兰,听说我们家出了事来探问,这时自告奋勇,提议由他驾他的车送爸爸到陆军医院,谅可避免特务的注意。于是我们上了他的车,爸爸在后座尽量伏低身体,我和妻子二人在两侧把他遮挡住,妈妈坐在前面司机旁座。打开大门车子一冲而出,虽然还是不少人探头探脑,总算没有人跟踪。”
汪赶到医院,与曾“执手相看”,此时曾仲鸣自知来日无多,于是说:“国事有四哥,家事有十一妹,我也没有什么不放心的。”
何文杰说:“我们催爸爸不宜多留,他也知道多留无益,于是仍照来时的办法,由我夫妇两人送他坐阿兰的车回家,他一面拭着眼泪,一面为十一姑丈找出全套干净衣服让我带回医院备用。”
延至21日下午四时许,曾仲鸣终告不治。
事后,很显然地,汪家人也会反复地讨论事发时的情况,最终归纳出了“事情的轮廓”。综合何文杰与陈昌祖的回忆,对照陈恭澍的说法,才能看清最接近真实的情况。
以下,就是“河内刺汪”的实录:
第一,“估计刺客约三、四人,从27号后园越墙进入,卫士戴芸生闻声出来看,就遭受枪击,弹中手臂;陈国星伏身汽车后面,也被扫射,水泥地面的碎片溅伤了他的胸部。”
事实:这就是何文杰听到的第一排枪,即陈邦国开的那几枪。
第二,“刺客从底层的楼梯上二楼,国琦已经听到声音走出房门,正伸手把电灯熄灭,就被刺客的手电筒照射到,跟着就是一排枪。幸而只是洞穿右股,被迫退回房间。”
陈昌祖的回忆,略有不同,但没有本质区别:“这时,一定有人碰了一只椅子,我侄子国琦当时正在二楼的h寝室内睡觉,其房门正对着楼梯,他听到外面有响动,便打开门,想出来看个究竟。他看到一些人正登楼而上,有人看见他打开房门,便朝他开枪,他立刻退回屋内,把门扣死。”
事实:陈国琦住在紧邻二楼楼梯口的h寝室,听到枪声,出来查看。陈很机警,见到满堂大亮,马上将灯关掉,何文杰提到那只“关灯的手”就是陈国琦的。恰在此时,王鲁翘抢上二楼,当即开枪,将何逼回房内。
这是第二排枪,射击者是王鲁翘。并不像陈恭澍所说的“遂用枪口对着那个人摆了几下”。
按:这里又发生了一件怪事——王鲁翘等并不知道二十七号的内部结构,但他们进入汪宅以后,毫无阻窒,直奔三楼,关键是二十七号里边是开着灯的,就好像知道当天夜里有“客人”来,怕他们看不见路似的。陈恭澍在回忆中说:
“还有一点也是一个不可解的疑团,那就是从下而上整个一幢房子里的电灯都是亮着的。这个时候已在午夜,照说已熄灯睡觉,是汪家的人被撞门声以及按着发作的枪声惊醒了而开的灯呢?还是原来就不曾关灯?我们不知道电源的总开关在什么地方?假如鲁翘他们进去之后而是一片漆黑的话,那以后的情况也许就不同了。”
就此,陈恭澍再三问王鲁翘:“有没有留意亮着灯的这件事?”
王说:“从进去到出来,好象和白天一样,根本就没有想到这件事。”
第三,“刺客继续登上三楼,那时十一姑丈和媺姑同时从前后两房间出现,见到刺客已经迫近,只得一起退进前面十一姑丈的房间。刚刚把房门锁上,刺客即已赶到,用利斧把房门劈开了一个洞,伸手进去开枪。这时朱媺刚好蜷缩在门侧的一个死角,避过了枪击,枪弹都射到十一姑丈和十一姑身上了。”
在这里,何文杰的回忆有点太简单了,也许是时隔多年,多少有些遗漏,我们看看陈昌祖的说法:
(一)“刺客继续往顶上爬去。枪声惊动了曾仲鸣、方君璧和朱媺。他们走到门前时,刺客们已经登上楼来,并朝他们开枪。曾仲鸣的背部中弹,他被方君璧和朱媺拖进屋内,并把门锁牢。”
事实:很显然,曾仲鸣夫妇和朱媺听到动静,出来查看,正撞上从二楼上来的王鲁翘,曾等转身就跑,急切间,王鲁翘显然认为这是汪精卫无疑,于是开枪从后面击中曾仲鸣,方、朱拼死将曾拖回房间并紧锁门户。
这是第三排枪,陈恭澍在回忆中没有提及。在这之后,才是陈恭澍讲的“劈门”那一段情节。即:
“鲁翘推门,推不动,再拒动门上的把手,也扭不开,可以肯定这扇门是在里面拴上了,同时也证明了房内一定有人。鲁翘退后两步,借着那股冲劲一脚踹去,还是踢不开。他情急智生,转身到楼梯口,打手势给余鉴声快把斧头传上来,鉴声会意,正预备纵身跳下去的时候,唐英杰飞一般的已把斧头带上了三楼。”
王鲁翘后来对陈说:“我第一个念头幸喜这扇关得紧紧的门是木头作的,如果那是一铁门,还不知道如何是好呢。不过,虽然是木门,却很结实,抡开斧头一劈,就会觉得它的坚硬了。所以劈了好多下子,才算劈开一个窟窿。这个窟窿并不整齐,成不规则的锯齿状。”
(二)“这时,刺客赶到门前,开始撞门。但没有用,他们使用一把斧子或者其他的一些硬金属打门,打碎了一块门板,把自动枪从门洞伸进屋里,猛烈扫射。此时,曾无力地躺在床上,鲜血不断地从中弹的伤口涌流出来,方君璧正坐在床边。他们距被打碎的门洞仅几尺远,成为刺客最容易击中的目标,刺客把枪内所有的子丨弹丨几乎都射向了他们,他俩都负了重伤。朱媺最为幸运,当她把门锁好之后,就蹲伏在门后,靠在墙角紧贴着墙,未受到丝毫损害。”
事实:这是第四排枪,即王鲁翘的所谓“三枪”,这一排枪,火力极其猛烈,据陈昌祖说“射击持续至少一分钟”。
这里,陈所说的射击“一分钟”,显然言过其实,因当时他并不在现场,他所说的都是来自别人的追述。我们知道,人处在恐怖环境当中的时候,会感觉时间过得很慢,所以,那如同地狱一般的瞬间,对于汪等一伙肯定极为漫长,所以会产生错觉。
不过,从曾仲鸣“腹部被枪弹打得布满了窟窿”,方君璧亦中四枪的情况看,说当时王鲁翘在“扫射”,并不为过。
看来,王当时所持的,并不是陈恭澍所说的“二号左轮,只能装五发子丨弹丨”,而是稽小姐送来的“勃克枪”,在那个年代,用驳壳枪打连发,真的就相当于今天的“微冲”了。
(三)“刺客认为已达到目的,确信四哥已经死了,便拾级而下,到达一楼时,他们看见有人正在厅内,准备往卫士居室内后退,便朝他开枪,这个人负伤倒地。刺客们离开公寓,越墙而走,消失在黑夜里。”
事实:这是第五排枪,被打伤的即厨师何就。
最后,何文杰补充说:“他们离开的时候还留下胶鞋手套,和两排全未用过的子丨弹丨。”这也从侧面证实了,王鲁翘等用的确是驳壳枪。
至此,我们已经明瞭,在整个“行动”过程中,王鲁翘等一共五次开火,造成一死五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