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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军统(320)

陈公博说:“在河内住了几天,近卫声明已发出,汪先生起草一个答复,交周佛海、陶希圣和我三个人带香港发表,是即所谓艳电。我临行之时,力劝汪先生不要离河内,并且不要和日本人来往,以示无他。我回到香港以后,心想我的心愿已了,只求汪先生不要再有行动,或者可以得重庆各同志的谅解。”

12月29日,周、陈、陶等三人到达香港。刚出机场,陈公博即被相熟的记者认出,三人遂分开,周佛海、陶希圣间道走脱,陈公博则依汪的嘱咐,去找顾孟余“研究商量”。

顾孟余,1888生,祖籍浙江上虞,生于北京。

顾孟余在京师大学堂学过德语,后赴德国柏林大学留学。1911年,顾回国参加了武昌首义,并在教育部任职,袁世凯窃国后再度赴德国。后回国在北京大学当教授。

顾孟余通数国语言,据说他在北大讲课的时候,先用中文讲一遍,再用德语、英语、法语各讲一遍,学生惊为天人。

1924年,国共合作,顾孟余加入了由张继、李大钊等人主持的国民党北方执行部,1925年,顾孟余南下到广州,任广东大学校长,同时担任黄埔军校政治教官。1926年1月,在国民党“二大”上,顾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

顾孟余也是汪精卫的亲信,1929年3月,因参与“改组派”的活动,顾孟余被蒋介石给予“开除党籍三年”的处分。蒋汪合流以后,顾孟余的党籍被恢复,并被任命为铁道部部长。

1935年11月,国民党“五全大会”,顾孟余转任交通部部长,1937年卸任后去了香港。1938年4月,在国民党五届四中全会上,任命顾孟余为中央党部宣传部长,周佛海、董显光为副部长。因顾在香港,遂由周“代理部务”。

罗君强说:“顾孟余原是改组派的主要头目之一,汪精卫任行政院长时,他任铁道部长,抗战初期挂名为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长,因看不起蒋介石,长住香港不赴任。”

由于顾与汪的渊源,因此汪特地嘱咐陈公博,一定要与顾孟余商量之后再定行止。

汪精卫没有想到的是,对他的做法,他多年的老部下顾孟余表示了激烈的反对。

在12月29日的日记中,周佛海说:“正就寝,公博及柏生来,谓顾孟余坚持汪先生宣言不宜发表,并嘱柏生停发,电汪阻止。”

对此,周的态度是:“余深不以为然,主立即发出,多数人数日商量之结果,决不能以一人之意见而改变。公博主张不论汪有无回电,明日再发,余亦同意。”

罗君强回忆说:“顾见此电稿,坚决反对,认为汉奸决不可当,此电绝不能发。陈公博表示无可无不可。周佛海力主发出。林柏生说:汪先生此电稿是指定交给我发的,你们如果不同意,我也要负责发出,反正不要你们出名,你们无权反对。”

在12月30日的日记中,周佛海说:“七时电思平,闻宣言尚有问题,本日能否发出,尚未可知,当请即至《南华》报馆,督促柏生即发。待至八时半尚无电话,焦甚!如今日不发,则一切计划均破坏无余矣!因径电柏生询问,始知已发出,心为之安。”

林柏生“已发出”的“致蒋先生及中央各负责当局缄”,实际上是汪精卫给“重庆中央党部,蒋总裁,暨中央执监委员诸同志”的一封公开信,由于是以“通电”的方式发出的,时间是12月29日,依“电报代日韵目”,史称之为“艳电”。

在信中,汪精卫说:“顷读日本政府本月二十二日关于调整中日邦交根本方针的阐明:第一点,为善邻友好。……第二点,为共同防共。……第三点,为经济提携。……以上三点,兆铭经熟虑之后,以为国民政府应即以此为根据,与日本政府交换诚意,以期复恢和平.日本政府十一月三日之声明,已改变一月十六日声明之态度。如国民政府根据以上三点,为和平之谈判,则交涉之途径已开。”

在信中,汪精卫充满“激情”地说:“以上三点,为和平之原则,至其条例,不可不悉心商榷,求其适当。……中日两国壤地相接,善邻友好有其自然与必要,历年以来,所以背道而驰,不可不深求其故,而各自明了其责任。今后中国固应以善邻友好为教育方针,日本尤应令其国民放弃其侵华侮华之传统思想,而在教育上确立亲华之方针,以奠定两国永久和平之基础,此为吾人对于东亚幸福应有之努力。同时吾人对于太平洋之安宁秩序及世界之和平保障,亦必须与关系各国一致努力,以维持增进其友谊及共同利益也。”

罗君强说:“臭名昭著的汪精卫《艳电》,终于在林柏生手里发出,留下了历史罪证。顾孟余从此和汪方绝缘了。”

对于汪精卫一伙来说,1938年12月29日是个“坎”。

在此之前,纵使梅思平、高宗武已经代汪精卫与日方签署了“重光堂密约”,毕竟都还是地下的,汪精卫并没有以官方的身份与日方公开媾和,可以说签了白签,不作数的;同时,即便有汪精卫12月18日的出走,也还可以勉强解释为与“当局”“政见不合”,依民国时代的政治运作方式,合则留、不合则走,是很正常的事情,不算大逆不道。多少年来,汪精卫也是一贯如此,能干就干,干不了就出国喝鸡汤。

迄“艳电”发表,性质就完全变了。“与日本政府交换诚意,以期恢复和平。”——那边浴血奋战,这边却要与对方“交换诚意”。就凭这一句话,任何人都否认不了汪精卫一伙在“通谋敌国”。试问,“通谋敌国”,不是叛国是什么?

再说得明白点,有了这一纸“艳电”,汪精卫一伙的叛国投敌,就是铁案——最晚从1938年12月29日起,汪精卫等人已经是汉奸了。至于后来的召开“伪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及“还都”、“组府”,等等,不过加重其罪行而已。

“艳电”一出,举国哗然。当年,汪精卫因“谋刺摄政王”坐牢时,与看守张德江结下了深厚友谊。多少年以后,张在回忆汪精卫的时候,犹充满感情地说:“今则汪先生荣为行政院长,余谨祝其政躬康健,永为国宣老。”今天,汪精卫一变而为汉奸,大家对汪的忿怒,可想而知。

1938年12月31日,蒋介石在日记中痛斥:“汪之所为,害己害敌、害国害党,其罪非浅。今幸自行暴弃,必于党国与抗战前途一大进步也。本日,见汪响应敌相近卫宣言之明电,其通敌卖国之罪已暴露殆尽,此贼不可救药矣,多行不义必自毙也。”

1939年1月1日,先是例行的元旦团拜,大家聚在一起,蒋介石召集了一个“谈话会”,旋即改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会议临时会议,商讨汪精卫一事。

陈布雷回忆说:“元旦团拜毕,召集临时中央常会,讨论对汪发表艳电后之处置。初时蒋公犹欲处以宽大,已于先一日嘱余拟电稿,将晓以大义,为留悛悔余地。但会议时群情激昂,林主席及溥泉、稚晖诸公均极愤慨,卒决议永远开除其党籍,并发表决议文昭告全国,以明邪正之所在。”

按:“溥泉”即国民党元老张继。1935年11月1日,汪精卫于中央党部遇刺,张继曾奋不顾身地将枪手孙凤鸣扑倒在地。

同日,国民党中常会议临时会议发出决议:“汪兆铭承本党付托之重,值抗战紧急之际,擅离职守,匿迹异地,散发违背国策之主张。艳日来电,竟主张以敌相近卫根本灭亡我国之狂悍的声明为根据,而向敌求和;一面腾之报章,广为散发,以建议中央为名,逞摇惑人心之技。而其电文内尤处处为敌人要求曲意文饰,不惜颠倒是非,为敌张目;更复变本加厉,助售其欺。就其行为而言,实为通敌求降。……汪兆铭违法乱纪,永远开除党籍,撤除一切职务。此后一以上月二十六日蒋总裁之演词为标准,奋斗不屈。”

“蒋总裁之演词”即蒋介石针对近卫第三次声明的反驳,这篇讲稿亦出自陈布雷的手笔。陈后来回忆说:“二十六日为蒋公撰拟《驳斥近卫东亚新秩序》之讲词。此文以一日之时间草成,张季鸾君谓为抗战期中第一篇有力之文字,经蒋公再四审阅,于二十八日发表,次日汪精卫即在河内发表其响应近卫声明之艳电矣。”

汪精卫逆迹已著,此时,远在天津的一个小人物,正悄然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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