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军统”(308)
在《苦笑录》中,陈公博是这样结束全书的:“长江是那么急流,船走了半小时还是不能抵岸,我偶然长叹一声,因看见武汉就要失,而这次仗到底无法结束。”
那是1938年“夏天的一夜”,陈公博说:“我们已由下游退至武汉,就是武汉也差不多要失。”
仅仅过了几个月,汪精卫就把陈公博叫到重庆,要与他谈谈“结束”“这次仗”的事情。
据陈公博回忆,汪精卫一共找他谈过两次。第一次“大概是二十七年十一月初罢,时间我已记忆不清”。
陈公博记不清了,周佛海倒是记得很清楚。1938年10月27日,即前文所述、梅思平返渝之后的第三天:“七时为电话惊醒,汪先生召见,有所指示。旋返寓,公博来谈。”
陈公博时任国民党中央执委、四川省党部主任委员,他说:“我正在成都筹画如何训练党员,和公开在四川省党部召集在成都的中学生分期演讲‘三民主义与科学’,我接到汪先生的电报,说参政会开会在即,嘱我早一两天到重庆。本来我在党里是被指定为参政会内国民党党团的指导员,因此我即起程赴重庆。”
陈公博回忆说:“到达重庆,我还记得是早上去见汪先生的,当时汪先生通知我,对日和平已有端绪,我真象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一句话也不能说,只听汪先生自己讲述。我心想真是太奇怪了,这样大的事情,为什么汪先生事前一点也不关照我?当时在座的,我一时也记忆不清,仿佛除了汪夫人之外,有周佛海、陶希圣、梅思平几位。”
令汪精卫没有想到的是,对他的“和平”主张,陈公博表示了激烈的反对。陈后来回忆说:“我等他们走后,我听见汪先生所说,又仿佛蒋先生是不知道的,又仿佛说待时机成熟,汪先生还要离重庆的。我听了之后大不谓然,因为那是太反乎我的主张。”
当时陈公博讲了三点:“第一是,自从国民政府于十四年七月一日在广州成立,以至北伐成功,中间经过好几次党的分裂,好容易在民国二十年底宁粤合作,党复统一。方今国家多难,不容再破。第二是,对外问题,首在全国一致,战固然要一致,和也要一致。固然在战争时候,和战见解,国内或有不同。但尽管别党别派不同,而在国民党内万不可有两种主张,否则易为别党所乘。党一失败,国亦不救。第三,日本情形,我绝不熟悉,但由过去几年交涉而论,日本绝无诚意。日本对中国的要求,什么是他们的限度,我们是没有方法知道的。对于一个国家,我们不知道我的对他要求至何限度,而卒然言和,是绝对一件危险的事。”
按:在这里,陈公博所说的:“对外问题,首在全国一致,战固然要一致,和也要一致。”“对于一个国家,我们不知道我的对他要求至何限度,而卒然言和,是绝对一件危险的事。”等等,应该说都是极有见地的话,陈公博这人不糊涂。
其实汪精卫也不糊涂,但这半年多被周佛海这么一搅合,天天在耳朵边“念秧儿”,“和平”长“和平”短,再加上“枕边风”,已经基本上给搞糊涂了,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了。
最后,陈公博说:“要而言之,我固然反对汪先生言和,更反对汪先生离开重庆。”
陈公博与汪精卫争论到中午11点,这时陈璧君说:“你们辩论时间太久了,食过中饭再来谈罢。”
陈公博离开汪公馆,跟着就到中南银行找周佛海,顺便找陶希圣。
当时,周佛海说:“你一定吓一跳罢?”
陈公博说:“怎么不是呢,这样大的事,为什么到今天汪先生才通知我?”
周佛海说:“我也对汪先生说过应该通知公博,可是汪夫人说,公博近来太懒,等到成功再通知他。若是我们都走,他是不能单独再留的。
陈公博后来回忆说:“佛海的说话这样,陶希圣也是一样。我听见这句话,默然无话可说,只得长叹一声,心想:那里怕我懒,只怕我反对罢了。”
与周、陶谈过,吃了午饭,陈公博再次找汪精卫,“力陈不能和、不能走的理由,那样又辩论到黄昏,我才回旅馆。以后我每次见到汪先生都不赞成这个主张,后来汪先生说,这事虽有头绪,尚无结果,等到将来发展再谈罢。”
第一次谈话,到此为止。其时,由于汪精卫也还不知道梅思平与日本人即将开始的“谈判”,最终能谈到什么程度,即“这事虽有头绪,尚无结果”,因此,汪也没有过于地勉强陈公博。
到10月26日,梅思平带回“重光堂密约”的文本,此时已经到了“图穷匕首见”的地步,周佛海等人天天逼着汪精卫,等他一句话。
此时汪的心情,通过前面引述的周佛海日记,相信大家已经看得清清楚楚——虽说早已下了最大的决心,要“牺牲”自己,但毕竟真到了“最后关头”,这个决心不是那么好下的。
对于汪精卫而言,此时要决定的,基本上相当于要不要去自杀!
换言之,只要汪精卫一点头,则从前种种,“譬如今日死”;而今后种种,能不能“譬如明日生”,却一切都还在未定之天。
汪精卫怎么能不犹豫!
在这一阶段的日记中,周佛海屡次指责“汪先生无担当,无果断,做事反复,且易冲动”,说得轻巧!换了你试试看,感情你是没有那样一个光彩夺目的前半生!
犹豫中的汪精卫,再一次想起了陈公博。
陈公博后来回忆:“至二十七年的十一月底罢,时间我已记忆不清了,我又接汪先生从重庆来一个电报,叫我立刻至重庆。”
这天是1938年11月29日。
对汪精卫、对陈公博,这都是一次无比艰难的谈话。
陈公博说:“我到重庆时,汪先生告诉我,中日和平已经成熟,近卫已表示了几个原则:一、承认满洲国。二、内蒙共同防共。三、华北经济合作。四、取消租界及领事裁判权。五、相互不赔款。中国如答应,则日本于两年内撤兵。”
对此,陈公博的态度是:“我对于第四、五两原则没有意见外,其余第一、第二、第三等原则都不赞同,尤其不赞成的是汪先生离开重庆。”
陈对汪说:“我的大原则是‘党不可分、国必统一’。党的分裂痛苦,我已受够了。我们要救国才组织党,今党不断分裂,救国更何从谈起?”
汪精卫说:“中国的国力已不能再战了,非设法和平不可了。我在重庆主和,人家必误会,以为是政府的主张,这是于政府不利的。我若离开重庆,则是我个人的主张,如交涉有好的条件,然后政府才接受。而且,假使敌人再攻重庆,我们便要亡国,我们难道袖手以待亡国吗?”
对此,陈公博说,当时他已“辩无可辩”——不知道说汪精卫什么好了。他说:“我在二十六年底奉蒋先生之命至欧洲,当时原可以不必急急归国,当日很多人在欧美多借口办理外交或采购物资,逍遥海外,以待世变。我不忍各同志在国内挣扎苦斗,故愿同甘共苦,匆匆求归。我的志愿如此,我宁愿真到了这个时期,一同牺牲算了。”
此时,汪精卫再一次祭出了他的“牺牲论”:“我们革命党死何足惧,难道眼看几千万的老百姓也跟着我们同死吗?”
此时,陈璧君不再听任他们做口舌之争,也可能是这些天听类似的话听烦了,对陈公博说:“好了,我们一定走的。你不走时,一个人留在此地好了。”
周佛海也对杨惺华讲过,最后的“决断”是陈璧君下的。周说:“汪精卫在家为梅思平设筵饯行,临送出客厅门口时,陈璧君厉声对汪精卫说:‘梅先生明天要走了,这次你要打定主意,不可反悔!’汪精卫连连点头说:‘决定了,决定了。’”
陶希圣则回忆说:“上清寺汪公馆连日举行会商。参加者为周佛海、梅思平与汪夫妇。他们最初主张不邀我参加。但汪极力主张我参加,并电邀陈公博由成都到重庆共同商议。陈公博此时任四川省党部主任委员,驻在成都。他来到重庆,参加会商,一时摸不到头脑,比及知有此种条款,不禁惊惶失措。汪在会商之外,单独接见我,问我的意见。我说:‘在武汉时,先生曾说这次合作,必须合作到底,决不中途分手。我希望先生贯彻初衷。’汪颇以为然。会商多次,不能达到最后的决定。陈璧君乃坚决主张就走。”
事情就此定板。
陈公博失望地说:“我们辩论,到了此时,已经无法可辩,我已无法阻汪先生离渝,至于以后怎样,我不得不再考虑。”
日后,陈公博说:“汪先生没有璧君不能成事,没有璧君也不至于败事。”
信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