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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一采取的方式,是暗中支持布列塔尼、诺曼底、尼德兰等地的新教势力。因为各地的天主教都会和西班牙结盟,所以协助新教夺权,就是阻止西班牙在靠近英吉利海峡的区域获取港口。也就防止西班牙把这些地方当成进攻英格兰的跳板。

看地图,看看布列塔尼(红圈处)、诺曼底(normandie)、尼德兰(绿圈处)等地的位置,莎一的策略很容易理解。

到16世纪末叶,法兰西宗教战争以纳瓦拉的亨利(henryofnavarre)也就是亨四(henryivoffrance,1553-1610)取得胜利而结束;尼德兰的新教徒也逐渐站稳了脚跟,一个新的国家正在酝酿中,我们将要称它为“荷兰”。

莎一的苦心经营没有白费,不列颠岛的安全终于有了保障。

但是,钱——战争永远都是烧钱的活儿。莎一精打细算,从不大张旗鼓地助阵参战,只在那些新教势力眼看撑不住的时候,才会出手相助,饶是这样,还是苦巴巴的。

尼德兰驻军,要求每年得到12.6万英镑;英西海战,花费达16万镑。

而当时的王室岁入,不过30万镑。

莎一在英西海战的阅兵动员令上,宣布:“我来到你们中间,决心在硝烟弥漫的战火中与你们同生死,共患难”……“我以国王的身份保证,你们届时【一定会得到应有的奖励】”。

说好的奖励不能不给,然而,钱呢?

国王说话不算数,那很危险——参考中国的著名典故,“烽火戏诸侯”,莎一就算不知道这个典故,也一定懂得这个道理。

遥想那年莎一,估计做梦都是小钱钱,小钱钱,小钱钱……

哪儿有钱?东方有钱。

1600年,莎一做了个影响深远的决策:东印度公司。

虽然叫“公司”,但东印绝对不是我们现在意义上的公司,而是制度化的政府权力寻租:国家的权力付予公司,折合为政府(国王)的股份,公司拓殖得益,与政府(国王)分成。

东印度公司不但有经济活动,享有优先特权,还有政治、军事权力。

其运营模式是这样的:从自己政府那里获得贸易独占权,而且拥有军队(包括舰队),在殖民地建立政府机构,对殖民地进行残暴的政治统治、经济掠夺以至于贩卖奴隶、丨毒丨品。一个如假包换的【军、政、经合一的殖民机构】。

这就是制度化的殖民主义,仅仅把他们当成烧杀掳掠的强盗,未免太小看了白皮。

【宗主国派出代理政府,直接把被控制地区圈为自己的势力范围,实行种族歧视政策,和种姓制度如出一辙,这才是殖民体制】。

所以,在殖民时代,宗主国要直接向殖民地派驻官员,头儿叫“总督”——这个词,中国人一点也不陌生,香港、澳门,都是这么过来的。

——那些嘲笑“政府行径”忘乎所以的慕洋犬,别飞了,已经掉下来啦,而且是脸先着地的。

还有呢,获得特许状的必备前提是:【贿赂国王或掌权贵族】。

什么叫利益集团,什么叫特权阶层,什么叫阶级固化?

国王可以派遣船队坐地收钱,从国王那里获得许可的贵族,也可以派遣船队坐地收钱;

如果你手里有钱,可以通过贿赂权势阶层,买到特许状,从而组织自己的船队出海冒险发财;

但如果你只是一介屌丝,想去新大陆碰运气,那么对不起,只有一条路可走:把自己卖给国王或贵族,为他们卖命。很大概率是送了小命发不了财,即使运气好发了财,也是他们抽成,你只拿一部分——而且还可能是很小的一部分。

直到现在,依然如此。

所以你明白为什么贪官都往国外跑了吗?因为他们干的那些勾当,【在中国是非法的,在西方是合法的】!那些狗官,在中国要被痛揍被审判被抓去坐牢,而在西方国家,它们干那些事,就完全正常!

——居然有废废以“贪官都往国外跑”来证明“外国好”,真不知是哪根筋抽错了。

最后,说说笑死人的“专利权”。

这玩意,被慕洋犬废废赞为“对知识产权的尊重”、鼓吹为发明的助推力,而实际上,国王只是想弄点零花钱。

专利权的逻辑是这样的:国王对朝臣或者其他人授予专利权,而这些人为了拿到专利权,就得花钱——向国王付费。

然后呢,花钱买到专利,就等于弄到了“独家经营”的“垄断特权”,也就可以挤掉所有同行对手。

一时间,有点门路的人全都趋之若鹜,连“制造沙丁鱼干”都被注册了专利,于是到处都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掌控者想怎么喊价就怎么喊,结果当然就是物价飞涨,民众叫苦不迭。

国王弄了点零花钱,后果却由全社会共同掏腰包买单。

想钱想疯了才能弄出这等奇葩政策……

没错,就是想钱想疯了,关键是,莎一也真是穷疯了,为了钱,简直无所不用其极。

拓殖,她是先驱者,然而并不是坚决的执行者,尤其是当她发现劫夺西班牙商船来钱更快而且也更多的时候,就叫停了派向新大陆的船队,所以直到她去世,英格兰在北美都没有取得什么收获。

——喂,说好的“开拓精神”呢???

莎一去世于1603年,看看那些年的局势,大约也可以理解她几分。

要知道,不是只有发明的物件儿可以有专利权,港口也有“专利权”——西葡两牙控制的港口和航线,是不许外人染指的,胆敢靠近,就是直接挨炮轰的节奏。

而到16世纪末叶,中南美洲,基本已经被西葡两牙啃光,1580年,葡萄牙被西班牙征服,于是连葡萄牙的地盘也都成了西班牙的,西班牙一时间无人敢惹。

富饶的中南美洲,英格兰是边都边不上,不得不去啃荒寒的北美。

而到北美的那批人,怎一个死字了得——

1583年,汉弗莱·吉尔伯特以女王的名义“占领”纽芬兰,然而“占领”之后没有留下任何人定居,船队便启程回国,准备来年再“占”,结果在回程途中,吉尔伯特的“松鼠号”失事,人也葬身风暴;

1585年,继承吉尔伯特未竟事业的沃尔特·雷特(sirwalterraleigh,1554-1618)在北美开辟了一个很小区域,宣称是英格兰殖民地——这就是向莎一致敬的“弗吉尼亚”(virginia)。

宣称“占领”该地之后,留了约莫100来人定居,预备以后再来补给船接济他们;

1590年,补给船终于抵达,然而,定居点已经是空空如也,一个人都没剩,没有留下任何记录,完全不知下落——看来,要么是死光了,即使有幸存者,也被土著给同化了。

直到莎一去世4年后的1607年,也就是“占领”该地22年后,英格兰才在这里建立起第一个永久性的北美定居点。

北美如此凶险,而抢劫者要是搞到一票大的,那获利,比去苦哈哈的北美拓殖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像弗朗西斯·德雷克(sirfrancisdrake,1540-1596),一船的进贡,就足够莎一王室一年的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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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风乱吹500年】从殖民主义到普世价值,剖析欧美崛起的真相!第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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