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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兰那边,以1558年莎一继位为标志,新教名正言顺压倒了天主教;苏格兰这边,因为詹姆斯·斯图亚特以及著名牧师约翰·诺克斯(johnknox,1513-1572)等人的折腾,新教势力发展也可谓如火如荼,节节胜利。

什么是新教?前英王亨八早已用实际行动告诉世界:神马教派教义都是浮云,所谓新教,就是甩开教皇自己干的意思。

对于那些一直被压制得吭吭哧哧的国王贵族而言,还有什么比自己掌权更有诱惑性?所以当然不用奇怪:当时的欧洲大陆上,一堆国家都在闹“宗教改革”。

而在苏格兰这样天高皇帝远、国王不在家的地方,“宗教改革”简直遇不到什么阻力,一帮人忙得,那叫个热火朝天。

就在这会儿,啪唧……空降个18岁的天主教女王来……你说,这帮人能服气吗,能听话吗,能把到手的大权乖乖交出来吗?

所以但凡有点情商的人都该知道,这时候不能硬顶,更不能冒什么圣徒殉教的傻气,先稳扎稳打,巩固了自己的地位再说。

可惜……所有政治界的技巧手腕,玛丽苏一样也不会,甚至于到了这种程度:她出席议会,贵族们在讨论国家大事,她在一边专心致志地绣花。

俺一介搬砖的土鳖表示,每次读书到这里,都彻底无语。

你是女王还是女仆啊?中国有句俗话,小姐身子丫鬟命,放你里倒过来了,可以说你这是丫鬟身子女王命吗?

也别说她终究是个十八九岁的任性姑娘balabala,年龄不是的理由。莎一才十四五岁的时候就被抓进伦敦塔,要是也和玛丽苏似的想怎样就怎样,就有10个脑袋也不够砍的。

如果真的不稀罕当女王,直接逊位让贤不就得了吗?就算没人能坐到那位置,你可以直接指定首相和议会执行国家公权呀——果然那样,你绝对就是君主立宪制的第一人,分分钟就成为推动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圣女王圣玛丽,多拽?

又没那个胆气和心胸。

自己撑不起来,别人自然不会客气:约翰·诺克斯敢在朝廷上和玛丽苏争吵,把她驳得面红耳赤哑口无言体无完肤,还公然鼓动他人反对玛丽,指责玛丽听弥撒、跳舞、穿着太华丽太讲究,以及其它一些有的没的乱七八糟,等等等等。

那朝廷上的争吵,脑补一下也真是醉了:一边是约翰·诺克斯,已经快50岁,以讲道能力著称,思维敏捷能言善辩,已经在宗教和政治事务中摸爬滚打了半辈子;另一边是不到20岁的女王,从来没有什么执政经验和宗教管理实践,自小听惯的是阿谀奉承,没人和她顶嘴,自然也学不会吵架的本事——这样的两个人争执起来,还用问谁赢谁输吗,唯一有悬念的环节,只是玛丽苏输得有多难看而已。

玛丽苏可被攻击的短板实在太多:

保留私人教堂和天主教弥撒——那年,全苏格兰的天主教弥撒都被禁止,唯独女王这里是个例外。屁民百姓当然是对此有意见也都是些屁,可那些手握军队的贵族们,可就都对她有了抵触情绪,天主教徒看不惯她只管自己不管他人的做法;新教徒们则看不惯她的弥撒。为了个完全没用的宗教形式,在全国造成极坏的示范效应,这政治智商,端的感人;

因为新教徒势力大,她就与新教联手,打击天主教领袖:1562年,与她的同父异母的詹姆哥联手,打击苏格兰的【天主教代表要员】亨特利伯爵(earlofhuntly),在卡里切战役(battleofcorrichie)中,老伯爵(georgegordon,4thearlofhuntly,1514-1562)在战争期间死于中风,他的一个儿子约翰(sirjohngordon,生年不详,约1540年前后)被活捉处死;

全欧洲都在震惊地看着一个“天主教”女王联手新教徒,打击天主教,而她却又和詹姆哥不一条心,因为詹姆哥是新教徒。

有资料说,玛丽苏之所以联手詹姆哥向亨特利伯爵开战,是因为那个事后被处死的约翰,和玛丽苏最宠爱的管家有过冲突,争执中,这个暴脾气打了玛丽苏的管家,结果招致玛丽苏兴师问罪上门讨伐,而老伯爵护犊心切,不肯把儿子交出来,然后就酿成了那样一场“战争”——这也好意思叫战争??

这说法真实度有多少姑且不论,事实就是,【亨特利伯爵家族并没有因此被灭门】——基本是瞎打一气,打了白打。

老伯爵死后,爵位继续由在世的儿子继承,到孙子一代,爵位升格为侯爵;

老伯爵原本是苏格兰的lordchancellor,死后由一个叫詹姆斯·道格拉斯(jamesdouglas,约1516-1581)的伯爵继任,然而,就在玛丽苏当政期间,1566年,老伯爵的儿子,继承了爵位的乔治(georgegordon),替代詹姆道,又成了lordchancellor……

前篇论述过lordchancellor的职责,可以说是当时政体的定盘星都不为过,岂能如此儿戏?

综合玛丽苏的种种行为,只有一个结果:【得罪了天主教却又没能拉拢新教】。

——女王又怎么样,谁给你左右手一起挑战的本钱?亏得在法国待了那么久,连你婆婆凯瑟琳老太太的一半本事都没有。

这时候,玛丽苏也想到了求援。

不过作为一个没什么能力的女王,她求援的途径也只有一条:结婚。

可是,嫁谁呢,法兰西那边忙着内斗,吉斯家族顾此失彼,天天忙着杀人和被杀,肯定是顾不上她了。

至于那些和她没交情的国家,更不用指望,纯属引狼入室。

国内呢,一团乱麻,无论什么决策,肯定是乱上加乱。

这也罢了,关键是,玛丽现在最需要的,是一个又要忠诚于她,又要有家族实力的男人,那人自己,还要有能力有魄力有头脑。

显然,这样的人,可遇不可求。

以上是正常人的想法,而实际上,玛丽选了个糟糕得没法再糟的老公:亨利·斯图亚特(henrystuart,lorddarnley,1545-1567),她的【比一般血缘更亲】的表弟,比她小3岁——省事起见,叫他亨利斯。

俺赌一个西红柿,这绝对【不是】欧洲历史上最雷的婚姻搭配——玛丽苏的亲奶奶,也就是亨八姐姐玛格丽特·都铎,前后结婚三次,玛丽苏是【她与第一任老公的儿子的女儿】;而那个亨利斯,是【她与第二任老公的女儿的儿子】。

近亲结婚也就算了,关键是,亨利斯根本就是个不学无术的弟花花公子,除了是个跳舞高手,基本什么也不会。

这一对,妥妥是大家族里面常见的纨绔子弟败家女,现在一个成了女王,一个是亲王,囧里个囧啊,这是有多滑稽……

不管多囧多滑稽,他们结婚也没人能拦着。婚后,玛丽苏很快就怀孕了。

但是女王夫妇的关系也很快就到头了,俩人越来越疏远。

1566年6月,玛丽苏的儿子出生。她甚至声称孩子的父亲是詹姆斯·赫伯恩(jameshepburn,1534-1578),一个野心勃勃颇有能力的伯爵——这一篇是詹姆斯开会啊!姑且叫他詹姆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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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风乱吹500年】从殖民主义到普世价值,剖析欧美崛起的真相!第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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