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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耿直的皋陶先生总结了一句“我讲的大抵可以行得通吧?”

“嗯嗯,按你说的一定可以做出好成绩(女言致可绩行),”小禹小鸡啄米一样连连点头。结束啦,终于结束啦~摄政王心情大好。

皋陶先生见小禹听的这么高兴,不由得谦虚了一下“我才智浅薄,只是希望有助于推行治天下之道(余未有知,思赞道哉)。”

他俩的谈话大抵是这么个过程。

如果这次谈话发生在后世成熟的帝国时代的话,皋陶先生的政治生涯也就结束啦~

“成熟的帝国时代”就是“帝王之术”成为主流价值观的帝制时代。皋陶先生的生活里,还是以“务实”“就事论事”为主流价值观的,所以小禹虽然有怨言,也知道皋陶先生是对的,自己只能听从而不能以“犯上”罪名处决皋陶。

这是第一个层次的真相了,为了吃到更新鲜更鲜为人知更美味的果肉,我们还是拿起筷子继续往下扒拉吧。

皋陶先生的做法,客观上来说被人们认为“正确”,但是放在官场上又被认为“错误”“菜鸟”。那么,一种做法为啥既是对的又是错的呢?肿么会这样呢?是因为人的视角不同吗?

不是呀,皋陶先生的做法就像“一加一等于二”一样简单明了,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对的呀,就像“一加一等于三”这种事——无论咋看都是错的呀。

我们现在开始解谜。

有这样截然相反的判断结果,是因为判断的依据不同。按“帝王之术”思维,皋陶先生简直就一榆木疙瘩,在“自掘坟墓”!按自然法则来看,皋陶先生做法只是阐述客观事实,并无异常。

“自然法则”就是人们习惯上所说的“客观”了。

判断事情对错的依据,行业上把这种东西叫做——价值观,“帝王之术”和“自然法则”就是两种不一样的价值观了。

我们用两种价值观说说天真善良的皋陶先生吧。

首先我们戴上“帝王之术”思维,用“帝王之术”的眼睛看皋陶先生,那么他的做法就是赤裸裸的以下犯上倚老卖老尊卑不分,在大庭广众之下指教摄政王该怎么做,俨然一副“我是帝君的老大”架势,亵渎帝王威严,皋陶先生实在应该五马分尸千刀万剐扔进油锅里煮一煮…

……

课堂上顿时一片安静。

“嘎嘎…”一群乌鸦在窗外飞过。

半晌,大眼睛的小男孩颤巍巍的站起来对我说:“老师,你怎么会有这种残忍的想法。”

“哼”没等我回答(虽然我也不会回答),坐在他旁边的大眼睛小女孩不屑一顾的瞥了我一眼,“且,这不明摆着是血腥片看多了嘛~”

课堂上马上变得乱糟糟的,管不了这群学生了,咱们还是继续我们滴故事~

事情的结果就是——皋陶先生有一万颗脑袋都不够丢。

现在我们让思维成长,进化为“自然法则”价值观,再来看一下事情的原貌。正常情况下,小禹作为行政首领有自己为百姓谋幸福的职责,皋陶先生作为司法首领管好“司法”就算尽职了,他俩职责分明压根就么啥交集。行政首领和司法首领各自有着“行政”“司法”两种权力,我们在“74、饮鸩止渴”章节中提到过权力的三大玄机,当时只是提一下,此时我们加深下层次啦。

107、帝王之术价值观与自然法则价值观(下)

权力三大玄机需要遵循自然规律中的“平等”规律,也就是三大权力地位平等不存在啥尊卑隶属关系,行政首领无权干涉司法首领办事,两者各司其职不会出现“一件事两个人负责”的踢皮球现象——两个人负责就是没人负责。所以皋陶和小禹在职务上并无上下尊卑差别,因为分属不同权力系统(行政权和司法权)所以也没啥上下级关系。此时皋陶先生给小禹多唠叨两句纯属朋友间义务帮忙,增进下感情实在没别的意思。

尽职是本分是理智,帮忙是情分是感情,两者么啥冲突。人的天性倾向于将心比心互相帮助,举手之劳,顺手拉兄弟一把。这种事也好理解,尽管人守卫着自己的“屏障”不受侵犯,可是人是有感情的动物,只有理性是活不下去的,这个现象的流行说法是——人是战胜不了孤独的。人渴望互相接触,却又要保持距离保护自己“屏障”不受侵犯,这种纠结的心态在行业上叫做——豪猪(刺猬)的距离。

因为有这样的原因,所以皋陶先生非常热心的么啥保留的说了自己想法——就像说教小禹一样。

在舜的时代,天下刚刚结成联盟,各个首领不喜欢受压制不喜欢受统治,崇尚自由平等,“自然法则”价值观还是占上风的。

——皋陶先生和小禹也是这么想的。

皋陶先生谈论的只是“摄政王应该怎样尽职”,他觉得自己做的么错,皋陶先生还么有强烈的“帝王之术”价值观,所以也么有敏感的意识到摄政王其实是自己上司。自己和小禹尊卑不同,所以小禹做的啥都是对的,自己做的只要和小禹不一样,就是错的,自己不能这么指导君主好像“君主是错的自己是对的”一样。

小禹也是。

小禹虽然是行政首领是摄政王,但是,按当时的权力划分,摄政王权力是高于司法首领的。小禹拥有司法首领的任免权和处罚权,但是他也相信着自然法则相信这“平等”规律,所以虽然感情上对皋陶颇有怨言,但还是虚心接受(请注意这个特点)。

现在说一下这个节点,嗯,就是这个——“按当时的权力划分”,摄政王权力是如何高于司法首领的?

刚才说过啦,此时的小禹拥有司法首领的任免权和处罚权——根源就在这里啦。正常情况下,部落联盟会议掌握立法权,立法权包含“司法首领和行政首领的任免权”——也就是“立的法谁来执行”。摄政王有“司法首领的任免权”就是占有了一部分立法权,摄政王又可以处罚司法首领,这就占有了司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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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未解之谜全解——讲述不一样的历史真相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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