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引申出来的,甚至连开始负责推行这些法的官员,也可能是从军
队里面挪用过来的。秦国的最高法律官员,叫廷尉,据我所知,东
方各国的最高法律官员有叫少师的,也有叫司寇的,没有一个是叫
廷尉的。尉官在中国古代,都是军事方面官员的称号。比如国家最
高军事官员,叫国尉或太尉,中下级军事官员,包括都尉,中尉,
校尉,卫尉,鹰扬尉等等,都是军官的称号。所以,商鞅时期秦国
的廷尉可能是从军队里面的军法官中抽调出来的。
还有,秦国每个县设县尉,(商鞅的时候秦国还没有设郡)主管抓
捕罪犯,维持秩序的工作,他们也可能是从军法官里面抽调的,就
象他们在军队里面负责维持秩序一样,维持地方上的秩序。从中央
到地方,都由来自军队的军法官来接管司法工作, 负责执行商鞅
制定的法律。
另外,商鞅治下,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仕伍保甲,到了战时就是军
队中的仕伍战斗小队,和平时期的社会组织和战争时期的军队组织
合二为一了。和平时期每一个仕伍保甲制都被看作一个独立单位,
里面的人要互相监督,犯了过错要互相连坐;战争时期他们也要互
相负责,根据考古资料,秦国对士兵的奖惩首先是按每个仕伍小队
的总成绩来计算的,小队中的一些人战绩不好,其他人也会受到牵
连。
军国主义要求每个能够打仗的人都去打仗。虽然东方各国也有把农
民束缚在仕伍保甲中的制度,但总有人是可以脱离土地,自由流动
的,比如诸子百家,还有商人,游说之士,门客等。(韩非子把他
们总结为五蠹)商鞅治下,这些人都被禁止了,而且为了防止其他
国家的人给秦国带来不良风气,商鞅还不允许六国士人入秦。这样,
保证每个能打仗的人都能参军.
还有,在秦国,立有军功的人不仅可以在军队里被提拔为军官,
也可以担任秦国的国家行政官员,军功爵和行政级别可以换算
通用。耕战制度下,国家里每个能打仗都要去打仗,全民皆兵。
并且商君书明确说明,农业生产之所以值得重视,是因为农业
是军粮的唯一来源。
如果我们生活在商鞅变法后的秦国,应该会发现国家变成了一个
大军营,其他国家那种军事领域和非军事领域的区别已经看不到
了,每个领域都和军事有关。这是一种彻底到了不能更彻底的军
国主义制度。
治国如治军,这样我们也比较容易解释为什么商鞅不待见儒家的
礼乐仁义这一套主张。直到近代,大家的印象中,军队还是一个
大老粗云集的地方,文化修养加上彬彬有礼的风度,在这种地方
会显得格格不入。兵不厌诈,战争中也是不讲仁义道德的。其实,
直到春秋时期,礼制和仁义在规范各国的战争行为当中仍然有很
大的影响力。那个时候,通常来说,军队的内部秩序还有战争的
标准程序,都是有序进行的,都是靠战争的双方军队里面文化修
养较高的贵族,自动接受礼制约束来维持进行的。到了战国时代,
国家为了管理一只数量急剧增加,拿着铁制武器,教育水平一般
不高的农民步兵为主的军队,必须发展出一套新的管理方法,这
就是军法。所以,在军队里,会有一个法制逐渐排斥礼制,替代
礼制来维持秩序的过程。商鞅应该就是在这样的过程中受到了启
发,被军队中的严格法治下一切行动听指挥,还有执行命令的高
效率所打动。当然也继承了这种军队中对于礼制和文化素质的排
斥.
既然商鞅的法治思想乃至后来的法家思想是以军法的原则为基础的,
那考察军法的原则就非常重要了。军法有那些原则呢?
一。军队里面最忌讳的是号令不一,所以军队里面一定是讲集权的
地方。为了获得战争的胜利,最高长官需要把能够投入的每一个人,
每一份力量都集中使用。军法要保证所有的人力物力都掌握在最高
长官手里。
二。军法都是由上层单方面决定的。即使在鼓吹民主的美国,它的
军法也不可能由士兵们一起投票来决定。对于军法中的规定,下层
士兵只能单方面接受。
三。兵贵神速,军队里面一接到长官的命令,是不允许有任何的拖
延,质疑,辩论,思考的过程的,所以,士兵要养成习惯,什么都
不要想,对于法规命令,只全神贯注如何去执行就行了。即使这个
命令看起来是荒谬的,也必须毫不犹豫的执行。有的时候,决策的
军官需要牺牲局部,夺取全局的胜利,所以他如果命令士兵们去送
死,那这些士兵就得去送死。军队里的法令是绝对化的。
四。军队里面如果犯了错误,或者没完成交代的任务,面临的惩罚
将是很严厉的,因为战争中局部的小失误有可能被敌人利用,造成
全局的大失败,造成很多人因此丧命。所以,必须用严厉的惩罚来
警醒每个士兵,一定要倾尽全力乃至生命来完成每个任务。
有一句俗话,军人是合法的奴隶。的确,总体而言,在军法面前,军
人应该学会象奴隶一样的绝对服从。
这样的用法原则如果推行到全国,人民都会绝对服从官员的命令,君
主可以把权力集中在自己手里,如臂如指的指挥调动每一个人;人民
都是士兵,国家变成一只整齐统一,可以调动的最大军队。这样的国
家难道不是最强大的吗?这种逻辑非常的简单明确而又冰冷。我想,
当初商鞅开始面见秦孝公的时候,用帝道,王道都不能打动秦孝公,
只有霸道可以让他感兴趣,只有强国之道可以让他废寝忘食。我认为
就是这种逻辑,是最打动秦孝公的强国之道,
经常有人拿秦国和世界上的其他国家相比较,有认为秦国象马其
顿的,有认为秦国象罗马帝国的。我认为,秦国不象罗马,罗马
统治时间这么长,和秦国的历史差别很大。在秦献公的时候,秦
国确实挺象马其顿。马其顿的腓力二世,也就是亚历山大的父亲,
生活时间和秦献公很接近,和秦献公的经历也如出一辙。早年长
期生活在文明比较发达的其他国家,回国之后利用学习到的先进
知识改造国家,把原来默默无闻的本国变成了地区强国。腓力二
世和秦献公都统治了23年,都是经过长期的改革之后,在统治的
最后几年才发动对外战争。直到去世前两年的喀罗尼亚战役胜利,
腓力二世才被公认为全希腊的霸主,秦献公也是最后两年才被周
王封为霸主。但是,他们儿子的表现却大不相同,亚历山大迅速
征服了当时能够到达的所有地区,而秦孝公的地盘却几乎是原封
未动。
既然商鞅的许多变法措施和秦献公相似,那么这种军国主义制度是不
是秦献公开创,商鞅知识继承和发展呢?应该不是,因为仔细考察后,
秦献公所推行的制度和他所学习的东方各国制度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差
别,他只是想学习模仿而不是想自己创造新东西,而东方各国显然并
不是军国主义。只有一点,石门之战中的斩首记录,斩首这种风俗应
该是秦国受蛮族的影响形成的,东方各国并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