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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还得从案件本身说起。扬州的一名员外苗天秀,“家有万贯资财,颇好诗礼”,在表兄开封府黄通判的邀请下,苗员外“打点两箱金银,载一船货物”,带着小厮安童、苗青进京谋官。苗青在半路上勾结船家陈三、翁八,谋害苗员外,劫了满船的财物私分。这是一件脉络清晰的谋杀劫财案,但这宗案子有其特别之处:

其一,安童同时受害,但侥幸得脱,逃得性命。

其二,涉案金额较大,“一千两金银,二千两缎匹,衣服之类极广”,少说也合三四千两银子。

其三,受害人苗员外的表兄是开封府通判黄美,属于官员亲属。

案情的发展,紧紧围绕着这三个特别之处,逐渐形成了迷局。

案发之后,苗青与船家私分了赃物,苗青打着苗员外的旗号,找到老主顾销赃。事发两个月后,安童巧遇了招摇过市的陈三、翁八,随即向守备府告发。周守备是驻军官员,由于缺乏赃物作证,并未贸然接状,安童又告到提刑所。接到报案,立即着手展开调查、搜集证据,是提刑所的职责所在。因此,夏提刑立即发了逮捕令,将陈三、翁八抓获归案,开始审讯。

此时,安童并不知道苗青是整个劫财案的主谋,而是两个贼船家主动招供的,夏提刑又发出了对苗青的逮捕令。到此为止,整个案件都是在按正常的法律程序开展,如果不出意料,正在销赃得苗青定能人赃并获,使这宗谋杀劫财案的所有凶犯认罪伏法。不巧的是,夏提刑发出了逮捕令,偏偏又赶上了双休日,衙门不上班,内中又有人向苗青暗通消息,苗青一溜烟躲进了经纪人乐三的家中。乐三是谁呢?本人没有多大本事,敢于藏匿通缉犯,但他家的邻居就是西门庆的“二奶”王六儿。在乐三的指引下,苗青以“五十两银子,两套妆花缎子衣服”,通过乐三嫂贿赂王六儿,在西门庆面前求情。这样一来,苗青不仅有了躲藏的时间,还借机疏通关节,妄图逃避罪责,案情在贪财的西门庆强势介入下,必然会发生改变。

五十两白花花的银子,让小门小户的王六儿“喜欢的要不的”,当即应承下来。但是,西门庆包养着王六儿,并没有预定的厮会日程安排,不过是一时兴起就过来玩乐一番。为了尽快见到西门庆,王六儿找到了小厮玳安,让他将西门庆忽悠过来。西门庆来是来了,但对此事并未松口。怎么回事?是西门庆不爱钱,还是觉得自己没有能力翻案?恰恰相反,西门庆不是不爱钱,而是嫌钱太少。苗员外的案子虽然是夏提刑负责,但作为提刑所“二号首长”的西门庆当然也有所耳闻。他将案情“通报”给了王六儿,特别强调船家已经招供,苗青现有“二千两银货在身上”。身负着二千两的涉案金额,却拿区区五十两以图免罪,这不是打发叫花子吗?西门庆当然不会干!

听了西门庆的话,王六儿将贿赂原封不动地还给了乐三嫂,苗青“犹如一桶水顶门上直灌到脚底下”。此时,钱重要还是命重要?苗青别无选择,向乐三商议道:“宁可把二千货银都使了,只要救得性命家去。”西门庆等的就是这句话!

乐三建议,以一千两贿赂夏龙溪、西门庆两“阎王”,再出五百两疏通节级、原解、缉捕等“小鬼”。性命堪忧的苗青只得忍痛割爱,但苦于没有现钱,因为赃物尚未兑现。苗青通过乐三嫂、王六儿向西门庆捎话,答应以一千两为筹码,保得性命,如要货物立即奉送,如要现银,希望“宽限两三日”,给自己贩卖的时间。筹码从五十两飙升到一千两,西门庆当然乐于接受,苗青终于看到了疏通的希望。

苗青手上有折合二千两的货物,但事情紧急,只得以一千七百两的低价迅速变卖。苗青以一千两贿赂西门庆,又按原定计划疏通西门府、衙门里的各路小鬼,并以一百两酬谢王六儿、五十两酬谢乐三夫妇,最后自己只带着一百两,仓皇逃往扬州。苗青担着身家性命的风险,夺了家主二千两的财货,却不过是给西门庆等人打工,这恐怕是他自己难以意料的。

拿到苗青的贿赂,西门庆不敢吃独食,因为这案子毕竟是夏提刑在过问。西门庆再不舍,也不能不顾官场的游戏规则,只得与夏提刑平分了贿赂,一人五百两。由于金额较大,整个贿赂过程做得尤为隐秘,无论是苗青给西门庆送贿赂,还是西门庆给夏提刑分贿赂,都用到了同一招术:将银子装在酒坛子里送进去。表面上看是送酒,里面装的却是白花花的现银。

“火到猪头烂,钱到公事办”,各得五百两贿赂的夏龙溪、西门庆开始在衙门里唱双簧。当陈三、翁八再次招供苗青是主谋时,换来的不是逮捕令,而是一顿苦打。西门庆抓住了一个漏洞:所谓苗青是主谋,仅是陈三、翁八的一面之词,所涉的赃物也只有西门庆、夏龙溪心知肚明,安童的手上并没有确凿的证据。因此,西门庆认定谋杀苗员外的只有陈三、翁八两人,从而让苗青得以开脱。提刑所草草结了案,将赃物一并提交给东平府。东平府的府尹已经不再是“清官”陈文昭,而是与西门庆私交甚厚的胡师文,也就照着原文判了此案。

安童不甘心苗员外死不瞑目,又投到开封府黄通判的府中,将西门庆等人贪赃枉法,以致主犯苗青逍遥法外的案情和盘托出。黄通判虽然是受害人苗员外的表兄,但自己身为开封府的通判,官卑职小也鞭长莫及,便为安童指了一条明路——山东巡按御史曾孝序。

曾孝序,《金瓶梅》里出现的第三个“清廉”官吏,先有了“清官”陈文昭、杨时的经验,我们已经不再对“清廉”的官员抱有希望了。不过,曾孝序与前两人大为不同,他不仅“清廉”,而且“正气”。在这个极度污浊的世界里,“清廉正气”如同一缕曙光,我们是不是能看到苗青被正法,苗员外得以瞑目的场景呢?

曾御史接了状子,提审了陈三、翁八,得知夏龙溪、西门庆贪赃枉法的犯罪事实,当即奏了一本,递往东京。

曾孝序在奏本中,将夏龙溪、西门庆的罪责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特别是历数了西门庆诸多罪状:“本系市井棍徒,夤缘升职,滥冒武功,菽麦不知,一丁不识。纵妻妾嬉游街巷而帷薄为之不清;携乐妇而酣饮市楼,官箴为之有玷。至于包养韩氏之妇,恣其欢淫,而行检不修;受苗青夜赂之金,曲为掩饰,而赃迹显著。”看到这里,我们不仅拍手称快,也不得不佩服曾御史的明察秋毫,他居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就把西门庆的老底翻了个遍,甚至连“妻妾嬉游街巷”的事都翻了出来。这份慷慨陈词的奏折,与其说是曾孝序写的,倒不如说是兰陵笑笑生借此敲响了西门庆的丧钟!

西门庆得知此讯,“唬的面面相觑,默默不言”,与夏提刑商议,立即打点财物,赶赴东京找蔡太师疏通。夏龙溪出了二百两,西门庆出了三百两,当然都是出自苗青的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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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断金瓶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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