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我们先依据《水浒传》来作一次案情分析。

案件经过:西门庆、潘金莲在王婆的撮合下勾搭成奸,武大郎又在郓哥的指引下当场捉奸,被西门庆踢伤。经过王婆的唆使,潘金莲利用西门庆提供的砒霜,将亲夫毒死。

嫌疑人:潘金莲、王婆、西门庆。

人证:郓哥、何九(污点证人)。

物证:何九偷藏的武大郎骨殖。

应当说,人证、物证已经足以将这个案件复原,铁证如山,嫌疑人必能绳之以法,以儆世人。但是,收受了西门庆贿赂的李知县,却颠倒黑白、装聋作哑,结果是武松大义凛然,替兄报仇。腐败的官员催生了英雄豪杰,这是《水浒传》的本旨所在。

为了符合立意的本旨,《金瓶梅》在延续案件经过的同时,将其他的要件作了根本性的改动。其一,何九并没有成为污点证人,而是收受西门庆的贿赂后,“知情在逃,不知去向”。其二,证实武大郎确因中毒而死的骨殖更是无从谈起,武大郎在火化时,“烧得干干净净,把骨殖撒在池子里”。这样一来,整个案件就成了缺乏人证、物证的无头案。从法理上来说,潘金莲通奸杀夫,唯一的人证郓哥只是一个间接证人,他的消息也是道听途说来的,对案件的任何过程都没有亲眼所见。如今武大郎死无对证,武松根据武大郎托梦、郓哥提供的线索所作的推理,在法律上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没有过硬的人证、物证,此案看似无解,其实未必。毕竟三名嫌疑人没有跑,毕竟武松的推理是有合理成分的。在正常情况下,李知县接到报案后,理应传唤嫌疑人,通过巧妙审讯甚至合法的大刑伺候,不排除得到当事人直接口供的可能。

但是,整个县衙“上下都是与西门庆有首尾的”,李知县知道西门庆不好惹,也正是一个捞钱的机会,因此“官吏通同计较”,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武松的诉讼请求。按常理分析,报案人只负责提供线索,通过线索查明案情,是县衙理所当然的分内之事,怎么能让报案人自己去搜集过硬的证据呢?武松对此也表示难以接受,要求知县“拿西门庆与嫂潘氏、王婆来,当堂尽法一番,其冤自见。”并强调,“若有虚诬,小人情愿甘罪。”但是,拿定主意的李知县怎么可能任凭武松的摆布?他甩给武松一句敷衍的话:“待我从长计较,可行时,便与你拿人。”看似留了一步余地,却不是给武松的,而是暗示西门庆赶紧来送礼的。整个处理过程看似不合理,但李知县的处理方式让武松吃了哑巴亏,更是让群众舆论无可指责,作为小小的七品知县,李大人还是颇具为官技巧的。

金莲与西门庆奸情败露后谋杀亲夫,看似“糊涂官”判了“糊涂案”,实际上李大人的思路是非常清晰的,那就是严格遵守官场规则。

在明朝做官,俸禄低到了令人抓狂的地步。据说大清官海瑞仅靠俸禄维持生计,一年只能吃上一顿肉,这是在当父母官还是在做牛马?朝堂大臣还不如卖炊饼的武大郎!于是乎,通过各种途径敛财,对官员而言,是必须的!但是,捞钱并非无所顾忌,明朝的党争比历朝任何时候都要厉害,而“抓贪”必然成为党争的天然工具。

因此,“安全地捞钱,花钱保安全”,是明朝为官的不二法则。官员可以在事实、道义上糊涂,但在这条原则上必须相当清醒,李知县是熟谙这条铁律的。

得到知县大人暗示的西门庆,立即安排心腹将贿赂送上了门,达成了李知县“捞钱”的目标。如何安全地捞,就是李知县自己需要考量的问题了。试想,如果将嫌疑人传唤到堂,旁边有身为县衙都头的受害人亲属武松,还有一群深知真相的围观群众。万一潘金莲、王婆经不住武松的威逼和群众的谴责,一番拷打之后来个一吐为快、当场画押,李知县再顺势当场判决,这场戏就彻底演砸了。李大人或许能赢得在场群众“青天老爷”的一致山呼,但西门庆送的银子就不姓李了。更严重的是,此案所涉及的西门庆,看似泼皮无赖,却与朝廷中人有所瓜葛。在武松告状之前,西门大姐正式出嫁给东京八十万禁军杨提督的亲家陈洪的儿子陈敬济,西门庆与当朝红人杨戬结成了“四门亲家”。如果李知县不管不顾,最后不仅自己的乌纱帽不会姓李,恐怕连脑袋也不姓李了。

当然,即便潘金莲招供,李知县也可以颠倒黑白,以“证据不足”为由继续维持“不判”的原判。但是,这样的风险不见得小。其一,不能保证在场的武都头没有直接对县太爷动刀的可能。其二,在群众中引起公愤,政治对手可以借机发难。李知县的结局,要么当场被武松一刀结果,要么被贴上“贪官”、“昏官”的标签,被政治对手奏上一本,轻则结束前途,重则结束生命。

为官大计,安全第一!李知县别无选择!

如此看来,《金瓶梅》之所以对案情的要件作了根本性的改动,就是想通过此案表现出与《水浒传》不同的官场状态。在《水浒传》里,李大人为了一己私利,不惜颠倒黑白、助纣为虐,我们可以认为是道德败坏的官员造就了揭竿而起的英雄豪杰。但《金瓶梅》中的李知县,反倒像一个没有行为余地的木偶人、可怜人,有一只黑手,让李知县这样的地方小官吏只能亦步亦趋,不敢越雷池半步。在这个以“安全地捞钱,花钱保安全”为最高准则的官场里,违背者必死无疑,留下的只能是黑手的傀儡。

从贪财成性的李知县身上,我们或许难以体会到这只黑手的存在,不妨再来看看接下来出场的第一位“清官”——东平府尹陈文昭。

李知县收到西门庆的贿赂,便正式对此案作了“证据不足、不予受理”的判决,捞了好处的诸位小吏,也纷纷数落武松的不是。身为清河县都头(公安局长)的武松,被逼得“仰天长叹一声,咬牙切齿,口中骂淫妇不绝”,不得不铤而走险,亲自谋杀西门庆,令本已风平浪静的血案再次风起云涌。与《水浒传》不同的是,武松在狮子楼杀死的不是西门庆,而是在一起喝酒的李外传,嗅觉灵敏的西门庆溜了!

身为都头的武松当然认识同在县衙当差的皂隶李外传,显然不存在错认错杀的可能。武松当场被保甲及众人逮捕,西门庆再次行贿县衙上下,交易只有一条:“休轻勘了武二”。对于这起案件,李知县一反“糊涂”常态,雷厉风行,几天内便“检验明白”,“做了文书申详,解送东平府来,详允发落”。值得注意的是,李知县文书中认定武松是与李外传因债务问题斗殴,导致李外传当场身亡,但却莫名其妙地加了一句“因公差回还,祭奠亡兄,见嫂潘氏不守孝满,擅自嫁人”。既然已经诬陷了武松是与李外传存在债务纠纷,为什么还要加上这句“与本案无关”的说明呢?看来,李知县多少还是有些心虚的,毕竟武松被押解到东平府,是能够开口说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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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断金瓶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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