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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二十四孝”大多变态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十分崇尚孝道的国家,从先古帝王“舜”的故事开始,直到现今的人们,莫不如此。所谓百善孝为先,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为人子女的孝敬父母自是理所当然,上自帝王将相,下到黎民百姓,这是共同的行为要求。汉代选拔官员不就以“孝廉”为准则嘛!而且这孝还是第一位的,很多人以此获得官职。而在历代的封建王朝中,都遵循这样一个规范,那就是大凡父或母亡故时,为人子女的是要回家守孝三年的,学名叫着“丁忧”。无论你是何许人,宰执也好,九品县令也罢,也无论你在从事何种事情,即使人命关天,即使没你天都会塌下来,这都不行,你都必须第一时间回家守孝。

下面我们就来看两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便是关于南唐后主李煜的,李煜乃是千古词帝,于写词上造诣很深,这里且不论。北宋乾德三年九月,李煜其母圣尊后钟氏驾鹤西去,作为她的儿子,李煜也得守孝三年,并不会应该他是皇帝而有所改变。只是这位圣尊后死的真不是时候,因为这时的李煜正与小周后打得火热,这对小情人之间是你侬我侬的。李煜也正准备迎娶她并封她为后,可事不凑巧。按照礼制,他李煜必须守孝三年,三年之内是不能嫁娶的。小周后也只得待字闺中,还要等她的情郎三年。李煜当然不敢违背礼制,不仅如此,他还得经常吃斋念佛。

三年之后,熬了三年之久的李煜第一件事就是风光迎娶小周后,在等了三年之后,小周后也终于嫁给了她的情哥哥。

再来说说明朝的内阁首辅张居正:

张居正,字叔大,明朝最杰出的政治家、最优秀的内阁首辅,内阁首辅在明朝来说即相当于是宰相。而之所以称张居正为“明朝最杰出的政治家”,那是源于他搞了一场改革,可以说还很成功。只不过在这中间还有一个小插曲,这便还是有关孝道的——

明神宗万历五年,公元1577年,张居正的父亲去世,按照礼制,张居正应立刻放下手中的工作回家守孝,可张居正他爹死的实在不是时候,这时的张居正正在实行改革,且已经到了关键时期,是一刻也不能离开的,不仅他自己不想走,甚至就连皇帝、皇帝他妈也不想让他走。可是有违孝道这可是天大的罪,张居正没办法,只能“夺情”。所谓“夺情”, 是中国古代丁忧制度的延伸,意思是为国家夺去了孝亲之情,可不必去职,以素服办公,不参加吉礼。也就是说可以不回家守孝。但问题是,你张居正违背了几千年传下来的孝道,这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于是众人纷纷上书弹劾张居正,让他混蛋回家。尽管张居正最终没有“丁忧”,但他所遭遇的压力以及唾沫星子也是可想而知的。

仅从以上两个例子便不难看出,中国人对“孝”那是无比地推崇与重视,岂不闻李密的一份《陈情表》便感动了万千你我,也成就了他的千古孝名。

只是中国人从来都喜欢矫枉过正的。关于这一点,钱钟书先生说得很好,先生说:“也许上够了演讲和宣传的当,现代人矫枉过正,以为只有不说话的人开口准说真话。”因此“男子无口才,就表示有道德,所以哑巴是天下最诚朴的人”。对于孝道,中国人的态度也是一样,真真是不孝则已,一孝就得惊人,直至令人发指,达到变态的程度。而《二十四孝》正是这样变态的故事汇聚而成的,看了这些故事,实在是孝感动天,我心有愧啊!

关于《二十四孝》,全名《全相二十四孝诗选》,为元代郭居敬编录,一说是其弟郭守正,还有说是郭居业所撰。甭管是谁所撰,其内容都是一样的。这些故事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后来的印本中大都配以图画,故又称之为《二十四孝图》,为中国古代宣扬儒家思想及孝道的通俗读物。

说它通俗,源于其故事简单明了,说它是宣扬儒家思想的也不假,道家崇尚清静无为、避世隐居,似乎跟孝敬父母不搭边;而佛家就更不是了,试问一个光头和尚何以孝敬双亲?

在通常所流行的“二十四孝“故事中,序而诗之,即以诗为序言。这二十四个故事,它们分别是孝感动天、戏彩娱亲、鹿乳奉亲、百里负米、啮指痛心、芦衣顺母、亲尝汤药、拾葚异器、埋儿奉母、卖身葬父、刻木事亲、涌泉跃鲤、怀橘遗亲、扇枕温衾、行佣供母、闻雷泣墓、哭竹生笋、卧冰求鲤、扼虎救父、恣蚊饱血、尝粪忧心、乳姑不怠、涤亲溺器、弃官寻母等。

当然,以上只是“二十四孝”其中的一个版本,其实它还有另外一个版本,其内容跟以上是差不多的,只是顺序略有不同罢了。还是让我们来具体看看这所谓的“二十四孝”吧!是不是都能感天动地,是不是都堪称后世之表率,又是不是到了令人发指甚至变态的程度呢?

第一个故事:孝感动天,说的是“五帝”之一舜的故事。舜的父亲是流氓一个,继母嚣张无比,而同父异母的弟弟则傲慢无礼。他们三人合谋,多次想害死舜,幸运的是,每次都被舜给逃脱了。事后,舜竟毫不嫉恨,依旧对父母孝顺、对弟弟慈爱。最终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帝,耕种时,象带他耕地,鸟代他锄草,看来无疑都是天帝派来帮他的。更幸运的事还在后面,尧得知舜的事迹以后,有感于他的仁孝,便选定他做自己的接班人,并将自己的两个女儿娥皇与女英都嫁给了他。

的确,舜的孝心是能够感天动地,最终也得到了好报。但这是不是都是孝心所能够解释的呢?我看未必,依笔者看来,多半是由于舜的胸怀无比宽大而已,宽大到连尧都要钦佩,我想,即便不是他的父母,换做是别人,舜依旧会以德报怨的。其实,站在今天的角度来看,舜的做法不免是错误的,面对父母的逼迫残害,你是不是每次都能安然无恙呢?你是不是每次都能侥幸逃脱呢?这不是在弘扬善举,而是在纵容邪恶,是在漠视自己的生命,往大了说,是在忽视人权。德国有句名言——制度比道德更重要,一个良好的社会制度才是管理社会最重要的手段,而决不能完全寄希望于人们道德的改善,对制度的推崇才成就了德国良好的社会秩序。不知道那些想学习舜的人有所启发没有?

至于第二个故事戏彩娱亲,这更像是一幕荒诞剧:老莱子,春秋人,至孝之士,年过七旬依然不言老,常常身着五色彩衣,手持拨浪鼓如孩童般戏耍,为的是能够博父母开心。毫无疑问,其父母真的开怀大笑了。

我不知道他父母是老糊涂了还是心理变态了,一个七十岁的老翁装扮成孩子模样,这很好笑嘛!何况这还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我只觉得很矫情、很做作、很肉麻,甚至是很雷人。更让人感到雷人的还在后面呢!一次,老莱子为双亲送水,待走到双亲身边时,竟假装摔倒,躺在地上不起,继而学起了孩童在哭。二老大笑。

关于这则故事,《太平御览》上另有版本:“老莱子……常衣斑斓之衣,为亲取饮,上堂脚跌,恐伤父母之心,僵仆为婴儿啼。”

此故事较之上面,似乎更近于人情,“诈摔”变成了“真摔”,做作变成了顺势而为。那为什么由“真摔”变成了“诈摔”呢?显然这是后世的那些所谓的君子们改过来的,非得用一“诈”字,他们心里才会觉得舒服,也只有这样,行孝才够虔诚。岂不知这样做的话,那些真正的孩子们都被教坏了。对于此,鲁迅先生也很反感,先生说:“正如将‘肉麻当作有趣’一般,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老莱子即是一例,道学先生以为他白璧无瑕时,他却已在孩子的心中死掉了。”真诚变成了矫情,善良变成了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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