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覆巢之下
崇祯带着他的怨咒走了,李自成却带着撒旦的诅咒来了。
民军进京后,到处烧杀虏掠,奸淫妇女,老百姓开始了恶梦般的生活。民军军纪败坏,是由民军的本质决定的。打仗不是CS真人野战游戏,民军冒着生命危险从事这项工作不是为了煅练身体并获得精神的愉悦,而是要获取财富。但是民军既没有后勤,也没有报酬,这些问题只能在战后解决,解决的方式就是抢掠,抢掠的过程不分你我,讲究时效性,大家“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在落实“你有我有全都有”的过程中,动作慢一点很可能就会一无所获。
财富和女人是民军保持旺盛斗志的动力,也是他们一贯的目标。虽然为了拢络人心,李自成从崇祯十三年起就宣传“秋毫无犯”“一人不杀”,可是抢掠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民军入主陕西以后,李自成认为在故乡对待乡亲们应该手下留情,再次发布命令,禁止部队抢掠,然而没过几天又“抄掠如故”。李自成的部队确实做到了“闯王来了不纳粮”,因为粮食全都被闯王的人抢光了,当然也就用不着交公粮了。
因此,当民军进入京城后,虽然高层也发出了约束军纪的指令,并诛杀个别士卒以儆效尤,但仍无法阻止士兵们抢掠。
对于这个问题,牛金星、宋献策等文人表示忧虑,但是武夫刘宗敏打消了他们的疑虑,刘宗敏认为,当前值得担心的是兵变,而不是民变,士兵是打仗的资本,如果他们感到不满,就会离我们而去,而老百姓己经完全被控制,如果有风吹草动,可以闭门分剿,不用鸣金击鼓,一会就能杀光。况且军费一日万金,如果不强取,从哪里办理呢?因此,民军高层也逐渐对士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在允许士兵点灯的同时,当官的也忙着放火。在抢掠的过程中,民军的领导干部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抢掠的总体格局是士兵进据老百姓家中,官员们则分占各王公大臣的府第,李自成居宫中。
《平寇志》记载:李自成与刘宗敏、李过分配嫔妃各三十人,牛金星和宋献策等人也各分得几人。宫人费氏,年十六,投井自杀,贼人将其捞起,见其貌美,就互相争夺起来。李自成“聚牛宋刘李诸盗,酣饮宫中不出”,刘宗敏、李过、田见秀等人回到自己的府第后,大摆酒席,他们高踞几上,叫来莲子胡同的优伶、孪童各几十人前来歌舞,如果侍侯得高兴,就赏给他们钱,如果侍侯得不好,就将其杀死,伶人们含泪而歌,有人不小心在歌词中触犯了闯字,当即手起刀落,将其砍杀,鲜血溅洒在筵席上。
除了享乐和施暴以外,民军的主要工作是追脏助饷,追赃助饷的主要针对前朝的官员,后来又发展到所有在京的有钱人。
当时明朝在北京的官员有三千多人,除了一小部分自杀殉国以外,大部分人躲藏起来不敢露头。三月十九日,民军张榜公告“勋戚文武各官,俱于二十一日朝见,愿为官者量才擢用,不愿者听其回籍,如有隐匿者,歇家邻佑一并正法”。官员们无法躲藏,只好按照民军的榜示,青衣小帽奔赴会极门报到。
李自成打草惊蛇,目的有三:一是为追赃助饷寻找对象;二是对原明的高层实施专政;三是录取部分原明官员充实政权基础。第三个目的相对积极,因此体现在民军的公告中,明朝官员们望文生义,对民军仍抱有幻想。二十日,民军榜示的第二天,大学士魏藻德、陈演等大臣前往拜谒李自成,表达更换门庭之意。
这两人都是生不逢时的倒霉孩子,他们本来是擦屁股的,没想到形势一泄千里,屁股没擦成,还弄了一手的屎。陈演于崇祯十六年五月接替周延儒任首辅,干了半年民军己攻陷宣大,不得不引咎辞职,魏藻德接任首辅,没过多久京城就被攻陷,他们赶上了“好时候”。
魏藻德对李自成说:“新进三载,叨任宰相,明主不听臣言,致有今日”。他的话婉转地表达了两个意思:一是自己是新来的,与民军无冤无仇;二是明朝的灭亡是因为皇帝不听自己的话,不是因为自己没有才能。与民军无冤无仇是双方合作的政治基础,而“有才能”为双方合作提供了条件。魏藻德与前朝脱离关系,为与新朝建立关系扫除障碍,用心良苦,他希望李自成能够礼贤下士,然而李自成只对他兜里的钱和项上人头感兴趣。
李自成不但没有因为他是新来的就让他与前朝脱离关系,反而借题发挥,巧妙地让两者建立了关系,他训斥道:“你既然是新来的,肯定受到了皇上的恩宠,那就应该殉国,为什么还要偷生呢?”
魏藻德吓得跪在地上叩头说:“陛下如果赦免了我的罪,我一定会忠心报效你。”李自成不得予理睬,命士兵将其囚禁在刘宗敏处。魏藻德大惑不解,投入监所后,仍透过窗户大声呼喊:“如果用我,无论什么官都可以,为什么要把我关起来呢?”其它内阁大学士方贡岳、邱瑜以及前任首辅陈演同时被捕。作为原明的高级官吏,在李自成看来,他们是不稳定因素,属于对立面,他们的命运早己注定。
其他降官一千二百多人也都按照民军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等候民军的处置。录用官员由牛金星负责,追赃助饷由刘宗敏负责。二十一日,经过一天的羞辱和虐待后,牛金星挑选了第一批九十多人送往宋献策处听候派用,其余人员交到刘宗敏处进行追赃助饷。
民军认为,官职越高越反动,因此被选用的官员,原先的官职不会超过三品,超过三品的,都有性命之忧,那些被选中的人基本上没有性命之忧,但也要进行追赃助饷。
三月二十七日,追赃助饷工作正式拉开帷幕,民军发布告示:在京官员,无论用与不用,都要交钱(输纳)。交钱的数量与职务成正比:内阁辅臣十万两,京官和锦衣卫从七万到三万,给事、御史、翰林等五万到一万,其余小官数千两。对于皇亲国戚,民军没有做出规定,因为他们属于专政对象,民军要对他们没收一切财产,直至人财两亡。
由于种种原因,大部分官员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指标,于是民军以暴力帮助官员们提高积极性。刘宗敏专门打造了五千副夹棍,对那些交不起钱的官员用刑。起初追赃的对象是各级官吏,后来范围不断扩大,稍有钱财的人家,就被“逮而夹之”。
魏藻德交了白银一万两,民军仍嫌少,连续对他酷刑五日夜,魏藻德被打得脑裂而死。民军又将他的儿子抓捕,继续追征,他的儿子说:家里已经掏空,如果我的父亲在,还可以向他的门生朋友们乞讨,现在他死了,我又能去哪里借钱呢?民军听后“挥刃斩之”。
陈演虽己卸任,但仍难逃厄运。陈演比魏藻德富有,他交了白银四万两,民军很高兴,没有对他用刑,陈演不仅出手阔绰,而且嘴巴很甜,一再向李自成“劝进”,希望他早日称帝。他的努力没有白费,四月八日,民军将其释放,然而好景不长,十二日,李自成亲率大军征讨吴三桂,为解除后患,将原明勋戚大臣六十余人在西华门外处斩,陈演也同时遇害。
据估统计,民军在京“追赃”所得银子共七千万两,其中来源分布大概是:勋戚十分之三,太监十分之三,百官十分之二、商贾十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