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人墓碑后面藏着的“小”
提起张溥,有人也许不知道,但是提起他的名篇《五人墓碑记》,上过中学的人没有不知道的,这篇文章曾经入选中学语文教材。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多么熟悉的声音,就像是听到了酒干倘卖无,使人忆往昔峥嵘岁月稠,想起那汗水纷飞的日子。当年为了考大学,曾经把这篇文章苦读了一遍又一遍,当年颇为其中所申明的“大义”所感动。
在这篇文章中,张溥讲述了一个太监迫害忠良,激起民愤,人民反抗太监,遭到镇压的故事,张溥热情讴歌了五位常州市民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为了正义英勇献身的伟大精神。
文中对五人“舍生取义”的事迹有许多评论:
“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
“嗟乎!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
“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故余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文中对于生死意义的论述,与司马迁所谓:“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有异曲同工之妙,也有类于顾炎武所说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这些文字读来确实令人肃然起敬,感佩之情油然而生,相信许多人都会有这样的感受。
不过我现在想说一句:“且慢感动!”
在感动之前,我们得先弄明白我们为什么感动,有几个人真正了解当年那场斗争的真实面目呢?
再感人的语言,也代替不了事实。
有一系列的问题需要弄明白:
“蓼洲周公”是谁?他为什么“被逮”?“五人”是什么人?“市民暴动”是否有幕后推手?这五人与“市民暴动”有什么关系?这五人为什么要投案自首?又为什么会被杀?
有谁考虑过这些问题?
为了弄清这些问题,我们先来看看事件的经过:
天启六年三月十八日,官府将在苏州巡抚衙门正式宣读读逮捕周顺昌的诏书,巡抚毛一鹭、巡按御史徐吉和北京来的缇骑张应龙、文之炳等人出席仪式。
突然,衙门口出现大量群众聚集的现象,紧接着诸生文震亨、杨廷枢、王节、刘羽翰等人要求拜见江苏巡抚毛一鹭及巡按御史徐吉,传达群众意愿,要求释放周顺昌。
由于抓捕周顺昌的行动是奉皇帝诏书进行的,无人有权作出释放周顺昌的决策,因此,众人的要求遭到拒绝。
在争论中,旗尉指责群众防碍公务,阻挠办案,群众则大骂旗尉假冒圣旨,乱抓人。
于是双方发生冲突,紧接着就大打出手,场面顿时失去控制(蜂拥大呼,势如山崩),民变暴发了。
此事暴力事件情节很严重,闹得鸡飞狗跳。两名公差被打死(一人被打死,另一人躲在房梁上体力不支掉下来摔死),多人受伤。
地方官员在这次事件中分为两派,江苏省委书记(巡抚)毛一鹭和巡按御史徐吉站在朝廷一方,执行任务。他们在事件中也受到了冲击,毛一鹭躲到厕所里以才得以幸免。
知府寇慎和县令陈文瑞则站在群众一方,他们不仅没有受到冲击,事件反而在他们的劝止下得以收场。
事情经过大致如此。
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前面提出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朝廷抓捕“蓼洲周公”的原因。
“蓼洲周公”就是周顺昌,是魏忠贤以非常程序处死的 “七君子”之一,表面上看,“蓼洲周公”周顺昌卷入了周起元贪污案中,实际上他以庇护党人、激进反对魏忠贤而被决心要对东林党进行外科手术的天启帝列为定点清除对象,对“六君子”和“七君子”的处理都是以圣旨的形式下达命令的,都是通过诏狱的形式进行处理的。因此,朝廷抓捕周顺昌之事纯属政治斗争,双方各有各的毛病,无关正义邪恶,更无关群众生活,“市民”以暴动的形式参与这种斗争,并没有充分的理由和积极的意义。
二、关于“市民暴动”是否有幕后推手的问题。
市民是“不明真相的群众”还是“被煸动利用的群众”?事件是自发的,还是有组织的?这个方面的证据恐怕在当时就己经被消灭了,几百年后的我们更是无从得知,可是我还是想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因为直接证据虽然没有了,间接证据还是不少的,经初步研究,基本上可以得到以下一些事实:
1.组织领导此次市民暴动的是东林党人。正如文中所说:“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其中“吾社”就是复社的前身应社,“行为士先者”,即是领导暴动的应社骨干杨廷枢和文震亨等人,杨廷枢是应社元老,地位仅次于张溥和张采,文震亨和他的哥哥文震孟都是一时俊杰,也是复社的中坚,文氏兄弟的曾祖是明代著名的江南四大才之一的文征明,文家在苏州极有势力。
2.上书要求厚葬五人,“以旌其所为” 的是东林党人。“请于当道”,要求厚葬“五人”的“郡之贤士大夫”分别是“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即是太仆寺卿吴因之,翰林修编文震孟和姚希孟。其中文震孟和姚希孟都是东林党人和复社成员,也都是朝廷大员,两人还都担任过崇祯皇帝的日讲老师,姚希孟是文震孟的外甥。
3.保全五人头颅并为之捐资修墓的是东林党人。“五人”被杀时,“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头而函之” ,其中所说的“贤士大夫”就是吴因之。五人被杀后,吴因之出重金秘密地买下了五人的头,装入木匣,埋在城内王洗马巷住宅的花坛里,第二年,五人狱得昭雪,吴因之就将五人头颅移至山塘街,与他们的尸体合葬,为修建墓园,参加义助者有吴因之、文震孟、姚希孟、钱谦益、瞿式耜等54人。现在墓园门厅内,还立有五人之一的杨念如侄女出资镌刻的《五人义助疏碑》,上面列出了五十四位捐资的人名单,这些人绝大多数是东林党人或亲东林的人士。
4.为“五人”撰文的是应社和复社的创始人张溥。
综上,东林党人在此次事件中表现突出,从头至尾,全程深度参与。从组织群众,到带头闹事,到酿成民变,到进行缮后,到请命修墓,捐资修墓,到著书立说歌功颂德,到处都能看到东林党人的身影。我们不禁要问:东林党人为什么在此事中表现得如此活跃呢?
答案是:因为被抓捕的“蓼洲周公”是东林党骨干。
被抓捕的和反抗行动的人都是东林党人,很显然,这是一次有组织的对抗,东林党是这次事件的幕后推手,其目的就是通过制造动乱,吓阻朝廷抓捕东林党人。正如张溥在文中所说:“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
然而这只是站在他那个立场上的说法,从朝廷的角度看,这次事件是明目张胆的暴力抗法,在明代历史是绝无仅有的,影响非常恶劣,因此,天启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朝廷必将严办。
三、关于“五人”的身份问题。
主动受死的“五人”的身份很可疑,他们并非普通市民,而是社会地位低下的卑践之人,正如张溥在文中所说,“生于编伍之间”“人人得以隶使之”。其中的周文元是“蓼洲周公”周顺昌的轿夫,另外四个人或为商贩,或为牙伶,或为伙计。明代与现代不同,现代的商人和艺人不是大款就是大腕,社会地位很高,明代商人和艺人是都是下九流。按照当时的观点,身份卑微的人命不值钱,适合顶罪。
四、关于五人“顶罪”的内幕问题。
就在毛一鹭向朝廷汇报情况,朝廷准备严办的时候,“五人”挺身而出,担下了所有的罪名,朝廷方面也不愿事情闹大,希望维持安定团结的局面,于是事件迅速平息。
事实上,五人虽然参与了事件,但他们的社会影响力微不足道,不可能是事件的组织者,他们罪不至死,很可能是替罪羊。
在朝廷查办之前,东林党人有必要采取丢卒保车的策略,让五个身份卑贱之人主动投案自首的,使案件得以迅速了结,那些真正的幕后推手,就可以平安无事了。
于是才有了五人“英勇献身”的壮举,于是才有了东林党人才投桃报李,为其申冤,为其修墓,为其歌功颂德,于是才有了张溥的“五人墓碑记”。
据报道,几年前陕西出土了一块顾炎武撰写的寇慎墓志,这块墓志证实,寇慎在处理这起突发事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寇慎是当时的苏州知府,他一方面向上做工作,向毛一鹭提出了一个诛首恶,安民心的措施,另一方面又向下施加压力,逼迫东林党人实施丢卒保车的行动。
他很可能就是以五人之死,换取朝廷不再深究事件的主要决策人,这也与他在事件发生时站在东林一边的立场是一致的。
这还不是全部,以下几点可以从另一个侧面印证我们判断:
一、明朝末年,军队制造士兵“哗变“,要胁长官,地方通过制造“民变”,要胁政府的事件,时有发生。
二、除了苏州城内抓捕周顺昌的公差受到民众袭击以外,苏州城外抓捕黄尊素以及常州抓捕李应升的行动也都受到了类似的暴力反抗。
在一个案件中出现三次民众暴力抗法,概率实在是高,如果是自发行为,很难有这么高有概率,普通老百姓不会有这么高的参政意识。
三、民变发生不久之前,发生了“六君子”之狱,“六君子”惨死狱中的教训,使东林党人意识到,不能坐以待毙,所以“七君子”事件才会有如此多的暴力反抗事件,很显然,暴力事件受到了“六君子”事件的影响。
综上可以推断,苏州发生的民变是一次有组织有计划的暴力反抗,是明末党争的一个具体事件,“五人”是这一事件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