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27
这次,杨炎瞄准的目标,是自唐初开始已经执行了一百六十多年的赋税体系—租庸调制。
这一制度是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的,也就是说国家按照规定给百姓授田,百姓则按照规定向国家缴纳赋税:每丁每年向国家缴纳粟二石,是为租;为政府免费服劳役二十日,或者用物品折抵役期,是为庸;同时还得缴纳绢二丈、绵三两,是为调。
所谓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户则有调,三者合起来即租庸调。
开始的一段时间,租庸调制实行得还算顺利,然而到了玄宗在位时期,由于均田制的逐渐瓦解,土地兼并越来越严重,人口逃亡越来越多,各级政府的户籍、田亩档案与实际情况已经有了不小的出入,租庸调制在执行时便不那么顺畅了。
而在安史之乱发生后,为了筹集平叛所需的庞大军费,各级地方政府纷纷巧立名目,征收各种稀奇古怪的新税种,其随意性堪比婴儿尿床—完全没有任何约束。
这样沉重的负担,百姓当然难以承受。
富人还可以通过当官或者出家为僧等各种合法的手段来逃避征税,而穷人则只有两个办法—要么一死了之,要么一走了之,一时间,全国各地逃亡成风,有些地方留下来的百姓甚至不足原来的百分之五,如此一来,根据户籍人口来征收赋税的租庸调制自然就难以为继了。
在这种情况下,改革税制就成了朝廷的当务之急。
杨炎决定,把自己当上宰相后的首要重点就放在这上面。
可这项工作不仅涉及面极广、影响面极大,而且绝不允许出错—此时的唐朝就如同得了重病的病人,已经经不起任何折腾了,一旦如此重大的改革出现错误,就好比重病人吃错了药,后果不堪设想。
要推动这样重大而复杂的改革,哪有那么容易?
容易。
对别人来说,也许非常难,但对杨炎来说,却很容易。
有的难题很多人要花很长时间很多精力修改很多次才做得出,但某些学霸却可以分分钟解决问题。
而杨炎就是这样的学霸。
杨炎大笔一挥,很快就拟定好了他的改革方案。
一、征税原则。
以量出制入为征税原则。即先估计国家需要的财政支出,再以此为依据制定出征收总额,将税收限制在事先规定的范围内,而不是收得越多越好。
这一点在当时是开创性的,类似于现代社会的预算先行。
显然,量出制入比之前实行的量入为出要更为科学,对百姓也更有利。
二、征税对象。
之前的老税法只对户籍在本地的人征税,而现在杨炎规定: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不论户籍是哪里,一律在现居住地纳税。
而对于流动性更强的商人,杨炎则要求按照其利润的三十分之一缴纳税收。
三、简化税制。
之前的租庸调以及各种五花八门的杂税全部不再征收,只收取户税和地税。
四、征税基础
以家庭财产为征税基础,而不再像以前那样以人丁为基础。
在杨炎拟定的新税法中,户税是按照每户的资产征税,资产多的交税多,资产少的交税少,地税则是按亩征粮,土地多的缴的多,土地少的缴的少。
总之,不管你家里有多少人丁,朝廷只按照你家的贫富情况来定税—按照史书的原文就是: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
五、征收物品。
新税法以户税为主,而户税只收钱,不再像以前一样收取绢帛等实物。
六、征收时间。
每年征收两次,夏税不超过六月,秋税不超过十一月。
公元780年正月,德宗李适下诏,宣布正式实施杨炎拟定的税收改革方案,由于新税法每年分两次征税,故得名“两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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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两税法比原先的租庸调制要合理得多。
尤其是它把“以人丁为准”的征收原则改变为“以贫富为准”,这相对于之前是一个里程碑式的巨大进步,只要严格按此执行,应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轻贫困阶层的负担,缓解社会矛盾。
关于两税法实施以后的效果,《旧唐书》中是这样描述的:天下便之。人不土断而地著,赋不加敛而增入,版籍不造而得其虚实,贪吏不诫而奸无所取…
这里边虽然难免有溢美之词,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新法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两税法不仅是中国税收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也是中国社会的一次重大变革。
由于它按照财产收税,不再像以前那样限制商业发展,因此,两税法实施后,唐朝的商品经济日益发达,社会分工也日益细化,并涌现了扬州等一批举世闻名的商业城市。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正是杨炎所创造的两税法,为晚唐甚至宋朝的经济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当然,正如再好的药也难免有副作用一样,两税法也不是尽善尽美的。
由于在两税法实施后,土地兼并由非法变成了合法,不再受到限制和打击,土地自然日益集中,贫富差距也不可避免地日益扩大。
另外,作为两税法主体的户税是以货币形式征收的,而中唐以后货币流通量严重不足,百姓不得不贱卖绢帛、粮食等产品以换取货币,这也在无形中增加了百姓的负担。
更令人叹息的是,在后来的执行过程中,两税法逐渐又走了样—比如长期没有调整贫富等级,使得“以贫富为准”的征收原则得不到贯彻;比如在两税法规定的范围外,朝廷又违背承诺,随意加征各种名目繁多的新税种…
就这样,尽管一开始成效颇为显著,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方面似乎又回到了从前—百姓负担依然十分沉重,社会矛盾依然十分尖锐。
两税法的实施,就像一块巨石被扔到了水里—尽管瞬间动静很大,可是很快就又恢复了原样。
但这主要还是执行的问题,和杨炎并没有什么关系—就像天是否下雨,跟我早饭是否吃饱没有关系一样。
无论如何,两税法在初创时期取得的良好效果,是没有人可以否定的。
无论如何,杨炎对中国古代财税制度作出的巨大贡献,是没有人可以否定的。
不过,现在也有部分学者认为,杨炎之所以要制定两税法,除了想解决当时朝廷面临的财政紧张问题,可能还藏有一个不可告人的动机—削弱其政敌刘晏在财政方面的影响力。
杨炎和刘晏的矛盾由来已久。
当初杨炎担任吏部侍郎的时候,刘晏的职务是吏部尚书,是他的顶头上司。
那时杨炎依仗着有宰相元载做后台,对刘晏很不服气,刘晏的资历、官位都比杨炎高,当然也不会让步,两人因此产生了不少冲突。
而后来对杨炎有知遇之恩的元载被杀,刘晏又是主审官员,尽管他只是奉代宗李豫之命行事,但杨炎却把这笔帐全部记在了刘晏身上,对刘晏恨之入骨,时刻想着要报复刘晏,为恩公元载报仇雪恨。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星火之仇,燎原回应!
这就是杨炎的人生准则!
现在,凭借两税法为自己赢得的巨大声望,凭借皇帝对自己无以伦比的信任,杨炎觉得对刘晏动手的时机已经成熟了。
可是,刘晏这个人人品好,人缘佳,人望高,几乎挑不出任何问题,该从哪里找到突破口呢?
这难不倒足智多谋的杨炎。
在他看来,刘晏有没有问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让皇帝相信他有问题,而且,是致命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