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威后之二
关于陈仲子即於陵子仲的事情,《孟子·滕文公下》中,有一段孟子与他的弟子匡章之间的对话:
匡章说道:“陈仲子难道不是一个真正的廉洁之人吗?他隐居在於陵,三天没有吃饭,饿得耳朵也聋了,眼睛也瞎了。水井的旁边有一棵李树,树叶上的虫子把李子吃去了一大半。陈仲子有气无力,艰难地爬了过去,吃虫子吃剩下的李子,吞下了三次之后,耳朵才得以听见,眼睛才得以复明。”
孟子回答说:
“在齐国的众多名士之中,我肯定会认为陈仲子非常出色,尽管陈仲子还不能被称作廉洁。陈仲子的节操,严格地说起来,要象蚯蚓那样别无所求,才可以称为廉洁。蚯蚓向上吃干土壤,向下喝黄泉水。陈仲子所居住的房屋,是伯夷之类的人想要建造的,还是盗跖之类的人想要建造的呢?陈仲子所吃得粟米,是伯夷之类的人想要种植的,还是盗跖之类的人想要种植的呢?这是搞不清楚的事情。”
匡章听了之后,神情沮丧,说道:“听了先生所说的话,真是让我不由得感到非常悲伤啊!陈仲子亲自结打草鞋,他的妻子亲自纺麻,他们的房屋与粮食,是通过辛勤劳作换来的。”
孟子回答说:
“陈仲子是齐国的世卿之家,他的哥哥陈戴,被封在盖邑(今山东沂源东南),一年的俸禄是万钟粟米。陈仲子认为他的哥哥享受如此多的俸禄,是不道义的,所以就不吃他哥哥的俸禄。认为他哥哥的房屋很多,是不道义的,于是就离开了他的母亲与哥哥,隐居在於陵。
“有一天,陈仲子回来看望他的母亲与哥哥,恰巧遇见有人馈赠给他哥哥一只活着的鹅,就不禁皱起了眉头来,说道:‘收别人的鹅干什么?自己的钱财花不完,用不尽的。’
“后来,又有一天,恰巧他的母亲把那只鹅给杀了,他正好赶上饭食,就用筷子夹了一块放到嘴里,咀嚼起来,当然肉味很香。这个时候,他的哥哥从外面进来,说道:‘这就是那只别人馈赠的鹅的肉。’陈仲子于是就走出房屋,把鹅肉给吐了出来。
“他母亲给他做的东西就不吃,他妻子给他做的东西他就吃;他哥哥的房屋他不居住,於陵的房屋他就住。
“严格地说起来,这能算是廉洁的人吗?象陈仲子这样的人,只有象蚯蚓那样上吃干土壤,下喝黄泉水,别无所求,才能实现他的节操。”
孔夫子不饮盗泉之水;里名胜母,曾子不入;邑号朝歌,墨子回车。这些都是受到赞扬的事情,怎么陈仲子与此类似的行为反而要受到非议,有点咄咄怪事。
至于孟子所说的,一定要象蚯蚓那样上吃干土壤,下喝黄泉水,别无所求,才能实现陈仲子的节操。低等动物的本能倒成了高等智慧的榜样,也算是别开生面,独辟蹊径了,只是求全责备别人,过于极端。
《荀子·非十二子》里面说道:
“克制自己的性情,违背世俗进行隐居,仅仅把与别人的行为不同看作高尚,不足以与人民相融合,不明白生活的大道理。然而他们坚持这样做,都有一定的依据,总是言之有理,如此一来,足以欺骗、迷惑、愚弄广大的民众。陈仲、史鰌就是这样的人。”
其实人各有志,个人有对自己生活选择的正当权力,又不危害社会,怎么能非议别人的正当行为呢?只是当时社会缺乏民主意识。
《韩非子·外储说》里面写道:
齐国有一个隐士,叫做田仲,比较有名,宋国人屈谷前去拜访他,说道:“我听说先生您很讲道义,不做别人的臣子来养活自己。现在我有一个特别大的葫芦之类的东西,象石头一样坚硬,内里充实而没有孔洞,我情愿把它奉献给您。”
田仲回答说:“葫芦之所以可贵,是因为它的内里可以盛装东西。现在它内里充实而无孔洞,就是剖开,也没有办法来盛装东西了。再说它太重,像一块坚硬的石头,就是剖开,也没有办法来斟酒了。这样的葫芦,我用不着啊。”
屈谷说道:“是这么回事,那么我就把它扔掉算了。”
现在田仲不做别人的臣子来养活自己,对别人的国家也就没有什么用处,也就是坚硬的实心葫芦之类。
不难看出,韩非子是站在为君权服务的立场上来说话的,他认为,为国君服务就是有用,不为国君服务就是没用。而实际上,人们是为了谋生而做事,都是在为社会做贡献,为什么要为国君服务呢?
从以上的几个材料可以看到,於陵子仲实在是一个好人,大概属于陶渊明之类的人吧,只是怀抱才智,不满于当时的社会状况,不愿意出仕做官,甘愿辛苦劳作以求谋生,如此而已。
这类人除了对人生的认识与别人不大相同之外,其实都是老实的顺民,并没有做错什么大事,更没有犯法,不知道这位美丽的赵国君王夫人赵威后,干嘛非要杀了人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