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军统帅差点惊得眼珠坠地,他想让卞庄子歇息片刻再战,可是卞庄子跟打了兴奋剂似的又冲入敌阵,如同蛟龙闹海,不多时又将第三颗齐军甲首的人头摘来献给了统帅。
鲁军上下皆惊,全部真心感觉卞庄子无愧于鲁国第一猛士的威名,无敌剑客绝对名副其实!从前的失败和屈辱,完全可以被遗忘掉了!偶像,再次诞生!
反观齐军,已被吓得三魂出窍,那个手下败将卞庄子这次到底是怎么了?!莫非吃了什么灵丹妙药,或是学了什么神功奇术?简直太可怕了!
齐军统帅心拔凉,鲁军统帅好欢畅。鲁军统帅笑眯眯地对卞庄子说:“你的表现好极,甚为辛苦,还是歇息歇息吧,本将给你记一大功!”
但卞庄子表情凝重,发出了一番掷地有声的肺腑之言——
“昔日我连败三次,是为了赡养老娘,此乃身为人子的应尽之道。如今我娘已经去世,我对昔日败绩依旧惭愧。我听说,贞节之士,决不忍辱偷生,此次吾愿抛舍这一身骨头,彻底报国!”
看来卞庄子这次是想去另一个世界继续孝敬他的母亲了,以实现忠孝两全。
(五)
鲁军上下,谁也拦不住卞庄子去拼命;而齐军上下,更没人拦得住他一个人的杀戮!
卞庄子第四次冲入齐阵,或长戈奋击,或剑舞八方,寒光纷击,血光飞射,杀气弥漫!
这个齐军士兵被穿心,那个齐军士兵被封喉……惨嚎声不绝于耳!
在卞庄子的冲杀下,齐军士兵死了五个、死了十个、死了二十个、死了三十个……
当卞庄子刺穿了第七十个齐军士兵的身体时,卞庄子自身也已经遍体箭伤,体力耗尽,血染征袍透甲红!
又一批齐军士兵的戈矛刺来,又一拨齐军的乱箭射来,这位无敌剑客最终还是支撑不住因伤重力竭而倒下,壮烈殉国,终于和他的母亲相聚了。
鲁军士兵拼死抢回了英雄的尸身,鲁昭公将其厚葬,鲁国上下,无不悲伤。这正是:可惜捐躯不再思,令人抚影泪如丝。遗编阅罢悲何托,风雨狂呼浊酒卮(诗节选于明《七十二朝人物演义》)。
今人看来,卞庄子有点冒傻气,雪了耻就得了呗,干嘛非要去死呢?脑子真抽筋,简直跟郭靖有的一拼。嗟呼!其实这就是古人,这就是春秋,那就是那个特定时代的英雄所追求和遵循的一种东西,一种现代人极为缺失也极难理解的东西……
卞庄子最后挥舞的青铜剑,定格在了春秋争霸时那永恒的一瞬,而他的“纷击法”流传了两千多年,明游击将军何良臣所作《阵纪》中说:“卞庄子之纷击法,王聚之起落法,刘先主之顾应法,马明王之闪电法,马超之出手法,五家之剑有传(王聚即东汉末年的剑客王越,名震京师,天下无敌;马明王指的是明朝嘉靖、万历年间的名将马芳,骁勇异常,屡破蒙古军)。”看到没,这三国时代的刘备(刘先主)和马超也都是响当当的剑法高手噢!
29.舌尖暗杀夺命鱼肠——专诸(春秋)
(一)
历史上,有一柄威震天下的小宝剑,说它小,是因为它号称宝剑,实乃匕首,小到可以藏在红烧鱼的肚子里,所以它被冠以“鱼肠剑”的美名。
想当年,被誉为“铸剑老祖”的越国铸剑大师欧冶子精心打造了五把青铜利剑,皆旷世神兵也,“鱼肠”便是其中之一(另四把是“湛卢”、“纯钧”、“胜邪”和“巨阙”)。有一位刺客用这把小小的鱼肠干掉了一个大大的国王。
使鱼肠剑行刺者,名叫专诸,春秋末期吴国堂邑(今江苏南京六合)人。他是金牌杀手,也是顶级大厨,会武功,也会烹饪。他在刀光剑影时,有可能是烹饪,在煎炒烹炸,也有可能是在夺命。
不过在那个“白发复仇男神”出现之前,专诸还不是杀手,也不是大厨,他只是一个低调的习武之人。
话说这专诸生得高额凹眼,虎背熊腰,肌肉发达,声若巨雷,虽是江南男子,却颇似好莱坞动作大片中的狂猛战士,胆大包天,侠肝义胆,有力敌万人之气势。
专诸一身功夫,却无用武之地,一没机会闯荡江湖,二没机会驰骋疆场,整日在家闲着难受,就经常和别人打架玩。不管是单挑还是群殴,没人是他的对手。有时候,拳头举起来“嗷”地一嗓子,就能吓趴下一堆人。
就是这样一个野兽般的猛男,却偏偏畏惧一个小女子。
有一回,有人招惹了专诸,专诸火冒三丈,上去便与其厮斗,不料刚出手,就听得不远处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住手!给我回家!”
专诸听得此言,立马怒容全消,收了招式,撒腿就往家里跑,进家后大门一关,老实了。
莫非有一个武功比专诸还厉害的女侠能降服他?不,这位女子并非女侠,也不会武功,只是一个在家照料老小的全职太太。她,正是专诸的老婆大人。
看来勇猛如专诸者,也敌不过“河东狮吼”啊。当然,有时候“怕老婆”也等于另一个词——“疼媳妇”。专诸差不多便是如此。他从不觉得“惧内”是丢人的事儿,他心中认定这样一个信条——“屈服于一女人之下,必能伸展于万夫之上。”
除了老婆大人,专诸对另一个女人也是言听计从,这便是他的老妈。平日里,专诸尽心尽力无微不至地伺候老妈,宁可自己饿肚子,也得让老妈吃饱,老妈让他去东,他绝不往西,乃是出了名的大孝子。谁家孩子不听话,长辈们就会说:你个熊孩子看看人家专诸。
孝顺妈妈,疼爱媳妇,心中有爱,侠骨柔情,专诸真是好男儿。
(二)
如果不是那位“白发复仇男神”的出现,专诸这辈子也许会一直这样平淡下去,做他的好老公和好儿子,安安稳稳过他的小日子,没事就打打群架解个闷。然而神奇的命运却让专诸和那位“白发复仇男神”邂逅了,这就注定专诸这辈子必须惊天动地一把。
“男神”也是一位武功高手,姓伍名员,字子胥,形貌壮伟,身高一丈,腰阔十围,眉间一尺(两眉之间的距离超宽),力能扛鼎,擅使铜鞭(不过他的铜鞭最著名的一次挥舞却是狠揍死尸),又智商极高,谋略过人,是个旷世奇才。
伍子胥是春秋末期楚国人。他们老伍家极其显赫,地位高、银子多、影响大,在“楚国显贵排行榜”中名列前茅。伍子胥的老爸伍奢是楚国太子熊建的老师,兄长伍尚是楚国的地方长官。不过文武双全的伍子胥并没有成为楚国的栋梁之才,而是以楚国毁灭者的身份名载史册。这一切皆源自伍家的劫难。
周景王二十三年(前527年),楚平王在浑蛋大臣费无忌的教唆下耍流氓,娶了准儿媳——太子熊建的未婚妻(某秦国美女)。接着又吓跑了太子,并杀死了太子的老师伍奢以及伍奢的儿子伍尚,伍子胥只身逃忙。据说在逃亡路上,他悲愁得一夜白了头。
打这儿以后,伍子胥变身“白发复仇男神”,时时刻刻都把弄死楚平王并毁灭整个楚国视为己任。他来到吴国后,觉得吴王僚的堂兄弟公子光胸怀大志、很有前途,便选择公子光作为自己的老大,计划着让老大为自己报仇雪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