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二十五、李弘之死
十余年来,唐高宗东征西杀,令百姓苦不堪言,也让他自己的身体每况愈下。
唐高宗原本就体弱多病,身体时好时坏,到上元二年,他已经四十七岁了,加上国事操劳,经常是头疼欲裂,天旋地转,实在是力不从心了。
出于健康方面的原因,唐高宗很早就有意培养李弘:李弘于显庆元年(公元656年)一月被立为太子,时年五岁;显庆四年,当他八岁时加元服;龙朔元年(公元661年),当他十岁时,由他领衔编篡的《瑶山玉彩》五百卷成书;次年,当唐高宗和武皇后去骊山温泉时,第一次命他监国;龙朔三年(公元663年),唐高宗又他在光顺门处理政务,那一年,李弘才十二岁;到乾封二年(公元667年)九月,唐高祖因久病不愈,第二次命时年十六岁的李弘监国;咸亨二年(公元671年)一月,唐高宗和武皇后临幸东都洛阳,时年二十岁的李弘被留在长安第三次监国;咸亨三年(公元672年)十月,唐高宗第四次命李弘监国;咸亨四年(公元673年)八月,唐高宗又因疟疾而命二十二岁的太子李弘在延福殿接受百官的奏事,处理政务。其间,唐高宗曾命令有关部门把李延寿编写的《政典》抄送一本给太子,供他学习。
李弘为人正直仁孝,谦虚谨慎,对士大夫们十分尊重,在朝廷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也深为唐高宗所喜爱。总章元年(公元668年)二月,李弘追赠颜回为太子少师、曾参为太子少保,唐高宗都答应了;当时,在辽东之役中,有很多百姓逃避兵役,纷纷逃亡,唐高宗下令,凡是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自首或者自首以后又逃亡的,抓住之后斩杀,家属没入官府为奴。太子李弘上书认为:“像这种的情况很多,比如,有的因病掉队,因害怕受到处罚而逃亡;有的因出外砍柴而被敌人抓获;有的渡海翻船下落不明;有的深入敌境,被敌人杀伤。军法严厉,本队的人害怕受到牵连,也都向上呈报此人逃亡了,军旅之中,无暇认真核实,仅仅根据部队上报的情况,地方官员就将此人的家眷没入官府为奴,这确实可怜。《书经》上说:‘与其杀掉一个无辜之人,不如放掉一个坏人。’因此,我请求陛下能够网开一面,对于那些逃避兵役之人的家属免于追究。”唐高宗也同意了。
咸亨二年,关中大旱,百姓饥乏,唐高宗和武则天带着百姓到洛阳就食,把李弘留在长安监国。其间,李弘命人把守城士兵们吃的饭拿来过目,发现里面掺杂有树皮,就让太子家令从东宫取来粮食把应发给大家的口粮补足。当时,太子体弱多病,戴至德、张文瓘兼太子左庶子与太子右庶子萧德昭尽心辅佐,政事大多由戴至德等人处理。李弘的两位姐姐义阳公主和宣城公主都是萧淑妃所生,因萧淑妃得罪了武则天,两位公主也受到牵连,被软禁在掖庭内,一直没有嫁人,也就是在这次监国期间,李弘在掖庭见到了两位姐姐,不禁大吃一惊,连忙上书请求唐高宗把姐姐嫁人,又请求把同州沙苑的土地分给穷苦百姓,唐高宗都答应了。武则天听说太子要求把两个姐姐嫁出去,顿时火冒三丈,也不择日子,当天就随便一指,把两位公主嫁给了值班的翊卫卫士权毅和王遂古二人。唐高宗和武则天原定咸亨二年给太子娶亲,但因该年贺兰敏之将太子的未婚妻奸污,婚事不得不取消,直到咸亨四年十月才给太子改娶了裴居道的女儿。据说,裴氏出嫁后,非常贤惠,唐高宗曾对侍臣们说:“东宫的内政,我算是放心了。”
到上元二年,已经对政务感到倦怠的唐高宗有意把皇位传给太子李弘,但是,当听到父皇此意后,一向孝顺的李弘哽咽流泪,竟然难过得昏了过去,致使病情加重,上元二年四月,李弘陪同唐高宗、武皇后前往洛阳城西的合璧宫,二十五日,李弘就死在宫中,时年二十四岁,当时的人们都认为李弘是武皇后毒死的。
李弘的死因历来有两种说法,一是武皇后毒死的,一是病死的。
关于李弘系武皇后毒死的,这一说法主要出自:1、《唐历》:“弘仁孝英果,深为上所钟爱。自升为太子,敬礼大臣鸿儒之士,未尝居有过之地。以请嫁二公主,失爱于天后,不以寿终。”《唐会要》也称:“武后方图临朝,乃鸩杀之。”2、出自唐德宗时的宰相李泌之口,他对唐肃宗说:“高宗大帝有八子,睿宗最幼。天后所生四子,自为行第,故睿宗第四。长曰孝敬皇帝,为太子监国,而仁明孝悌。天后方图临朝,乃鸩杀孝敬,立雍王贤为太子。”3、《新唐书》的《高宗纪》、《则天皇后传》、《孝敬皇帝弘传》也都载明李弘是被鸩杀的。4、上世纪九十年代出土的李弘的太子家令阎庄的《墓志铭》,言语晦涩,似乎指向李弘和阎庄都系非正常死亡,原文为:“岂意彼苍冥昧,福寿徒欺,积痗俄侵,缠蚁床而遘祸;浮晖溘尽,随鹤版而俱逝。上元二年从幸东都,其年九月廿一日,遇疾终于河南县宣风里第。”墓志铭隐晦地透露出阎庄的死似乎与太子李弘有关。